第11章 按摩小姐的妓藝(2 / 3)

小說:血之罪 作者:何家弘

鄭建中等人都推洪鈞去登臺演唱。洪鈞雖然愛唱歌,但是對時下流行的歌曲有些陌生,就點了一首《故鄉的雲》。不過,洪鈞唱歌具有準專業水平,因此當他唱完之後,不僅掌聲雷動,還有人喊他“費翔”!在眾人鼓勵之下,他又唱了一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並得到歌廳小姐送來的一支紅色康乃馨。隨後,少白頭唱了一曲《新鴛鴦蝴蝶夢》,鄭建中則請一位歌廳小姐共唱了一曲《縴夫的愛》。洪鈞覺得,他們唱得都有滋有味。只有黃板牙未登臺,大概他不願在舞臺燈下顯露自己的尊容。

洪鈞覺得應該和鄭建中談談正事了,可是歌廳裡的環境實在太雜亂,便對鄭說:“鄭總,咱們找個清靜地方去談談?”

“可以。我已經定了包間,那咱們就過去。”鄭建中囑咐黃板牙和少白頭兩句,便起身和洪鈞一起走出歌廳。

這個包間有十四五平方米,三面靠牆放了一圈皮沙發,中間是個長茶几,門邊的牆角放著一臺大彩電。鄭建中和洪鈞坐在裡面的沙發上。這時,一位小姐推門進來,笑容可掬地問:“鄭總,現在要小姐麼?”

鄭建中說:“待會兒吧。我倆先歇會兒。”

“今天喝點兒什麼?”

“開瓶‘人頭馬’,八百多那種就行!”

“鄭總,你喜歡就開,我可喝不了洋酒!”洪鈞忙說。

“啥喜歡不喜歡,到這兒就得開。這叫基本消費!小意思。”

那位小姐很快就用一個托盤送來一瓶酒和兩個高腳杯。她把酒開啟後往每個酒杯裡倒了半杯,然後拿著托盤退了出去。

鄭建中端起酒杯,“來,洪大律師,咱們乾一杯!”他喝了一大口,又說,“其實,這酒真不如二鍋頭好喝。可要在這地方點二鍋頭,準他媽得讓人笑掉大牙!這年頭,男怕沒錢女怕醜。男人沒錢是沒能力,女人醜也是沒能力。所以說,老爺們兒沒能力,就別嫌老孃們兒愛叨嘮;老孃們兒沒能力,就別嫌老爺們兒太花心。”

洪鈞用嘴唇微微沾了沾那酒,就把酒杯放回茶几上,沒有說話。他覺得鄭建中的話就跟這洋酒的味道一樣怪異,他都不喜歡。

鄭建中看出了洪鈞心中的想法,就換了個話題,“洪大律師,這次去濱北還算順當吧?”

“還可以。”洪鈞先談了會見鄭建國的情況,他特別談了鄭建國痛哭的情景。他一邊說,一邊注意觀察鄭建中的反應。

“我老兄弟太可憐啦!”鄭建中低著頭,眼睛直直地盯著茶几上的酒杯,過了好久,才長嘆一聲,“咳,別提他啦!還是說這翻案的事兒吧。上次你說,得等你調查之後才能給我個說法。我這可是等著哪!”

“我認為,這個案件可以提起再審,而且我對改判也很有信心。”洪鈞講了自己與韓文慶談話的情況,並簡單解釋了關於削蘋果皮的推論。鄭建中聽得很認真,口中還不時地念叨著,“對啊,我那會兒咋就沒想到呢!”

洪鈞看著鄭建中的眼睛說:“那把水果刀上的血痕是證明殺人兇手的重要證據,我準備請專家做DNA鑑定,就是你上次提到的美國律師使用的DNA指紋技術。你還記得吧?”

“記得。”

“這是非常先進的人身識別技術。它能準確地告訴我們那把刀上的血痕是誰留下的。”洪鈞使用了強調的語氣。

“你的意思是說,它不僅能證明我兄弟不是兇手,還能查出誰是真正的兇手。對不?”

“完全正確!”

“可那有啥用呢?”

“為什麼沒用?”洪鈞饒有興趣地注視著鄭建中。

“我覺著那真正的殺人兇手一準是肖雄。他早就去了美國,查出來又有啥用?”

“你怎麼能確定兇手就是肖雄呢?”

“除了他,不能有別人啊!橫不能說是李青山糟蹋了他閨女吧?”

聽了鄭建中的話,洪鈞心裡一動,“對了,我正想問你個事兒。你知道李青山現在什麼地方嗎?”

“在哈爾濱。”

“有地址嗎?”

“那可沒有。我就知道他跟大閨女去了哈爾濱。他大姑爺好像也搞過一陣子建築啥的。別的就知不道了。”

“那你知道他二女兒在哪兒嗎?”

“她在濱北,就在縣城的一家飯館工作。那飯館挺大,叫濱北餐廳。我頭年回濱北在那兒請客還看見她了。對呀,你去找她。她叫李紅杏。她一準知道她爹在哈爾濱的地址。”

洪鈞用半眯的眼睛看著鄭建中,“我還想起一個問題,鄭建國有夢遊的毛病嗎?就是撒癔症。”

“你問這個幹啥?”鄭建中放下了剛剛送到嘴邊的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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