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刑警隊長的匪氣(1 / 3)

小說:血之罪 作者:何家弘

洪鈞又來到濱北縣城,仍然住在松江賓館。他這次是早上到的,安排好住處後就直奔法院。他找到楚衛華,簡短寒暄之後,便迫不及待地問起物證的事情。楚衛華說,公安局的法醫給查了,但是隻找到那把水果刀,提取精斑的拭子找不到了。在一個縣級公安機關,案子過去這麼多年,丟失物證的事情不足為奇。洪鈞說,水果刀就可以鑑定啊。楚衛華說,他們讓法院的法醫看過了。法醫認為,刀刃上的血跡已經完全被鏽斑汙染了,根本不具備鑑定的條件。洪鈞提出要看看那把水果刀,楚衛華就帶他來到韓院長的辦公室。

韓文慶似乎正在等候洪鈞的到來。見面後,他問了問楚衛華,就開啟房門後邊的一個檔案櫃,取出一個很舊的牛皮紙信封,放到辦公桌上。信封上用紅筆寫著“84·4·17案”和“李紅梅”等字樣。韓文慶開啟信封,從裡面取出一個塑膠袋,又從塑膠袋裡取出一把水果刀。這是一把極普通的摺疊式水果刀。刀把上鑲著紅色有機玻璃,但已經黯然無光了。開啟折刀後,只見刀片上鍍的那層亮金屬已剝落大半,中間刀刃處有一小點暗紅的斑跡,與那鍍層剝落處的鏽斑混在了一起。

洪鈞仔細看過水果刀,皺著眉頭思索片刻,突然抬起頭來說:“這把水果刀怎麼是紅把的?韓院長,我能再看看案卷嗎?”

“當然可以。”韓文慶看來早有準備,立即從檔案櫃中取出那本案卷,放在洪鈞面前。

洪鈞很快翻到水果刀的照片,看了看,又翻到現場勘查筆錄,查閱一翻,然後用肯定的語氣說:“韓院長,這不是原來那把水果刀!”

“你說什麼?這不是原來那把刀?不能夠吧!”韓文慶睜大了眼睛,但是他似乎對洪鈞的話並不感到意外。

洪鈞解釋道:“韓院長,我這個人記性不錯。我印象案卷中那把水果刀不是紅把的。您看,現場勘查筆錄寫的是一把黑把水果刀。您再看這張照片。雖然是黑白照片,但是也能看出刀把的顏色和血跡的顏色是不一樣的。”

“真有這種事情?”韓文慶的臉上立刻畫滿了怒氣,“亂彈琴!這幫公安局的真敢瞎整!這可是偽造證據,是要負責任的!”

洪鈞語氣平和地說:“我看,這未必不是好事。如果我們能借此查清是誰調換了水果刀,那對於鄭建國案的複查,一定很有幫助。”

“這個問題,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韓文慶很快平息了怒氣,然後告訴洪鈞,法院的審判委員會已經討論過了,決定先對鄭建國強姦殺人案進行復查,由告訴申訴審判庭負責,並抽調楚衛華幫助協調。告申庭的人昨天去了哈爾濱,到省監獄去會見申訴人鄭建國,核實有關情況。最後,韓文慶對洪鈞說:“你放心,我們一定支援你的工作。不過,這些問題都出在公安局,你最好再找他們去了解了解情況。我這就給郝局長打個電話。”

在公安局長的辦公室裡,郝志成對刑警隊長吳鴻飛大發雷霆——“好你個吳老蔫兒,你挺能整啊!這是什麼案子,你還敢整出個假的水果刀?這是誰出的餿主意?”

吳鴻飛面無表情地說:“這是我的主意。原來那把找不到了,只好找他媽的一把頂上。這種雞巴事兒,以前咱們也做過。”

“你可拉倒吧!以前是什麼時候?現在是什麼時候?我告訴你,谷書記對這個案子非常重視!在這個當口上,人家正想找咱們的毛病吶,你可好,給送上門去了!”

“我也是怕他們那些大雞巴把責任都推到咱們這邊,才找一把頂上的。重要的物證都他媽的丟了,這說出去也不好聽啊!”

“吳老蔫兒,我看你平常腦瓜兒挺夠用的,現在咋變成豬腦子啦!你找,可以,但也得找一把一樣的呀!本來是黑把的,你整個紅把的,糊弄誰啊?”

“這種水果刀,現在還真他媽的不好找。就這把,我還是翻了不少地方才找到的。誰想到他們還會叫真章啊!要我看,就是那個姓洪的大雞巴多事!”

“你可別小瞧那個律師!據說,他在部裡和省裡都有熟人。”郝志成在辦公桌旁轉了兩圈,語氣緩和了一些,“這件事還有誰知道?”

“老於,就我倆。不過,有啥責任,我他媽的擔著。”

“別跟我整那些沒油鹽的話。我告訴你,這事不能往外講。法院那邊,我去解釋,就說跟別的案子弄混了。我還得告訴你,吳老蔫兒,你可別再耍小聰明。再整出故事來,你這個刑警隊長就別幹了!還有,那個律師要是來調查,好好配合,起碼要讓人家感覺我們是在配合。你整明白了嗎?還有,你跟人家文化人說話,那個口頭語也得改改。別一張嘴就是他媽的大雞巴。你整明白了沒?”

吳鴻飛走後,郝志成點燃一根香菸,站在窗前。郝志成是個轉業軍人,在部隊幹過保衛工作,但是對刑偵工作並不太熟悉。此時,他已經拿定了主意。雖然鄭建國的案子與他無關,但是他必須頂住。一方面,這涉及整個公安局的利益。遇到這種事情,全域性的人都在看著他這個當局長的,他不能讓別人以為他是個孬種。另一方面,這事還與谷書記有牽連。在這個關鍵時刻,他一定要旗幟鮮明地跟谷春山站在一起,因為他看好谷春山的前程。他堅信,只要谷春山當上未來的濱北市政法委書記,他準能當上濱北市公安局的副局長,沒準還能當上個常務呢!他的人生目標不高,只要能在退休前混到副市級就心滿意足了。他把菸頭按在菸灰缸裡,大步走了出去。

下午,洪鈞來到濱北縣公安局。他向傳達室人員說要見郝局長,那人就讓他進去了。他來到局長辦公室。一個秘書模樣的人告訴他,郝局長不在,但是他可以去找刑警隊的吳鴻飛隊長。他按照指引,來到刑警隊,見辦公室的門虛掩著,便敲了敲門。聽見有人喊“進來”,他才推門走了進去。

這是一個很大的房間,但因雜亂無章地擺放著桌子、櫃子和床,所以使人感覺它不大。此時,兩個小夥子正在聚精會神地下象棋,另有一人躺在裡邊的床上,臉上蓋著一張報紙。一個小夥子抬起頭來掃了洪鈞一眼,然後低下頭去接著想棋。過了一會,他終於挪了一步棋子,頭也不抬地問道:“你找誰?”

洪鈞說:“我找吳鴻飛隊長。”

兩個小夥子都抬起頭來,打量著洪鈞,其中一位衝裡面床上躺著的人努了努嘴。洪鈞不知是否應該去叫醒吳鴻飛,只聽另一個小夥子抬高嗓音問——

“啥?你找吳隊長?待會兒再來!”

“誰找我?”小夥子的話音還沒落,吳鴻飛已經掀開報紙坐了起來。

兩個小夥子繼續低頭下棋。

洪鈞忙打招呼:“您好!吳隊長。”

“噢,是洪律師呀。”吳鴻飛伸了個懶腰,慢騰騰地走出來,坐在一張辦公桌前的椅子上,“坐,洪律師。你找我有他媽啥事兒?”

“我今天剛從北京來,我想……”洪鈞沒有把話說完,而是用眼睛看了看那兩個下棋的小夥子。

“說,洪律師。在咱們這圪墶說話,不用他媽的揹人。”吳鴻飛說著,點著一支香菸。

“我想了解關於那把水果刀的情況。聽說原來那把找不到了,是麼?”

“嗯哪!淨他媽出這邪性事兒!”吳鴻飛衝一個下棋的小夥子喊道,“喂,東昇!”

“吳隊,叫我啥事兒?”

“你去把老於那大雞巴喊過來。”

“是,吳隊。”那個小夥子站起身向門外走去,但剛走到門口,又被吳鴻飛叫住了。“算了!”吳鴻飛站起身來,對洪鈞說:“還是咱們過去吧。”

洪鈞跟著吳鴻飛走出辦公室,進了另一個房間。這間屋子比較小,只有兩張辦公桌和幾個櫃子。一個玻璃門的櫃子裡放著一些大大小小的玻璃瓶,有幾個大玻璃瓶裡用液體泡著人體組織。櫃子的底層還放著一個人頭骨。

聽到開門聲,從辦公桌後站起一位身材矮小、花白頭髮、白淨臉、戴眼鏡的中年男子。他問:“吳隊,找我有啥事兒?”

吳鴻飛用一個半眼睛看著對方,“這位是北京來的洪律師,他想了解那把水果刀的事兒,你大雞巴給講講。”他又轉身對洪鈞說:“這就是於景輝同志,幹了二十來年的法醫,去年還他媽……評上了法醫師。”他見洪鈞皺著眉頭,突然意識到自己的口頭語。

洪鈞走上去和於法醫握手問好,吳鴻飛則坐到裡邊的椅子上。洪鈞開門見山但是很客氣地問:“於法醫,李紅梅案件中的物證一直是在您這兒保管的嗎?”

“是的。我們沒有專門的物證保管室,就都放在我們技術室。已經結案的物證,都放在那個櫃子裡,著實有些亂。我們這裡是基層,人手少,管理也不到位。前年,我們還搬過一次家,東西整得挺亂的。特別像這種老案子中的東西,人們都不咋理會兒。像那些拭子啥的,我們一般也就不留著了。至於那把水果刀,我估計是把別的案子中的刀子錯放到這個口袋裡了。”於法醫說話慢條斯理,好像在背臺詞。

“那麼,這個案子中的水果刀會不會放在別的地方呢?”

“我找過了,沒有。”

“會不會是有人調換了水果刀呢?”

於法醫愣愣地看著洪鈞,沒有回答的意思。

洪鈞只好換了個話題,“於法醫,當年您檢驗刀上的血跡,除了ABO血型外,還做別的了嗎?”

“我知道,血型可以做好幾種,而且做的種類越多,人身識別的可靠性就越高。可我們是基層,沒有那條件,只能做ABO。不怕您笑話,就這ABO還有問題呢!”於法醫的語速不由自主地加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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