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鄂倫春人的規矩(1 / 2)

小說:血之罪 作者:何家弘

冬天來了,厚厚的白雪把山山嶺嶺都覆蓋起來,似乎生怕它們遭受北風的侵擾。阿里河鎮到了一年中最為繁忙的季節。一支支採伐隊在山裡安營紮寨,伐木的油鋸聲和拽木頭的拖拉機聲在山谷中迴盪。一輛輛運木材的大掛卡車在冰雪的山路上往返行駛,把砍伐下來的樹木從山裡運到火車站旁的大稜場。

鎮子上增添了許多人,顯得更加熱鬧繁榮。飯館裡,商店前,到處都可以看到一群群身穿綠色或藍色皮襖的伐木工人。這些人的口袋裡似乎裝滿了錢。他們在飯館裡大吃大喝,他們買走了商店裡的好煙以及在櫃檯裡擺了好幾個月的各種罐頭和各種酒。賣東西的人和開飯館的人都樂得合不攏嘴。但鎮上的居民卻有不少怨言,因為這些外來客不僅擾亂了他們寧靜的生活,而且把當地的物價抬高了許多。

包慶福已經習慣了這裡的生活。雖然每天干完活之後他仍然會覺得腰痠腿疼,但是已不像第一個月那樣令人難以忍受了。他仍然住在稜場邊的排房裡,但每到歇工日,他就到莫大叔家去。不僅是去改善伙食,而且是去學習打獵。他學打獵不是因為好玩,而是因為他需要更多的謀生手段。

山裡的冬天,太陽昇起得很晚。這天又歇槓,包慶福很早起來在朦朦朧朧的晨曦中向莫大叔家走去。當他走進莫家院門時,大叔和英妹已經在等他了。英妹笑道:“包大哥,我以為你今天不敢來了呢!”

“為啥?”慶福有些不解。

“我爹說今天該考你的槍法了。你要是考過了,就可以讓你去打圍了。”

“是嗎?”慶福有些興奮,但也有些緊張。

莫大叔背上獵槍,招呼說:“英妹、慶福,該走啦!”然後他推門走了出去。慶福和英妹連忙跟了出去。他們出了鎮子,向南山走去。

太陽終於躍上東山,把萬縷金光灑在阿里河鎮上。莫大叔三人披著霞光走上山坡,來到一片開闊地。莫大叔停住腳步,向四周看了看,似乎很滿意,他把獵槍遞給慶福,然後走開二十多米,從揹包裡取出一個紅皮圓蘿蔔,在手裡掂了兩下,又看了一眼慶福,見他已做好準備,便一揚手把蘿蔔拋向空中。

那個蘿蔔在空中劃了個弧線向下落去。就在它落到離地面一人多高的時候,包慶福手中的槍響了——只見那蘿蔔顛了一下,落在雪地上。

英妹高興地跑過去,撿起那個蘿蔔喊道:“打中了!打中了!”然後,她把蘿蔔拋給父親。

就這樣,莫大叔扔了三次,慶福打了三槍,槍槍命中。慶福盡力掩飾著內心的高興,走到大叔面前。莫大叔拍了拍他的肩膀,很認真地對他說:“慶福,從今天起,你就可以去打圍了。記住:子彈是獵人的本錢,要讓每一顆子彈都不白扔。這一陣子我讓你練槍用了不老少子彈,就是為了你以後不白費子彈!好啦,英妹,咱們該回去了。祝你包大哥今天好運氣吧!”

“爹,讓我跟包大哥一塊堆兒去吧!”英妹不想回家。

“不行!今天他只能一個人去。這是咱們的規矩!”莫大叔說完之後便轉身向山下走去。

英妹猶豫一下,把乾糧袋交給慶福,又多給他幾發子彈,然後轉身向山下跑去。

慶福望著莫家父女的背影,一股感激之情在心中升起。他背起獵槍,繫好乾糧袋,轉身向山裡走去。

他曾經跟著莫家父女去打過幾次獵。莫大叔在家讓他練槍,可上山並不讓他摸槍,只給他講解如何識別動物的足跡,並給他介紹在山裡打獵的經驗。當時,他曾覺得莫大叔有點信不過他。現在他才理解老獵人的一片苦心。

為了尋找獵物,慶福離開山路,踏著一尺來深的積雪,走進樹林。他希望自己能遇見一隻狍子,然後一槍把狍子打死。一定要打在頭上。他想象著自己拖著一隻大狍子回到莫家門前的情景。然而,一上午的時間過去了,他連一隻野雞都沒碰上!

天空中不知從何時起佈滿了灰雲。慶福掏出乾糧,想找個地方休息一下。他看見前面有一個大樹墩子,走了過去。剛要往上坐,他忽然想起莫大叔的話:這是山神爺的座子,千萬不能坐,要不然會倒黴的。若在平時,他並不忌諱這個,但是今天他需要好運氣啊!他猶豫一下,還是站著吃完了乾糧。然後又吃了兩把乾淨的雪,繼續尋找獵物。

此時,他已不再期望能打到一隻狍子了。對他來說,能打到一隻野雞或野兔就很滿足了。只要不空手回去就行。他用企盼的目光四處張望著。

忽然,他發現對面的山腳下有兩個黃色的東西在動。他揉了揉眼睛——沒錯,那是兩隻狍子!他的心怦怦地跳了起來。他告誡自己要沉住氣,便從樹林裡悄悄繞過去。當他走到樹林邊上時,那兩隻狍子已經繞過山包,往前走了。他也繞過那個山包,只見那兩隻狍子正在慢慢地穿過一片白雪皚皚的溝塘。他估計了一下距離,覺得不在有效射程之內,便又沿著樹林邊繞過去。然而,他剛走下山坡,就被狍子發現了。那兩隻狍子一前一後撅著小白屁股跑走了。他不甘心地在後面追著,但狍子很快就消失在山林後面。他又追過好幾個山包,但沒能再見到狍子的身影。

他覺得既疲勞又惱火,便靠在一棵大樹上。他真想衝著大樹開兩槍,但他記起大叔的話,要珍惜子彈。他還想起大叔以前說過的話,當個好獵手,不僅要槍法好,還要有耐性,能吃苦,最重要的是熟悉動物的習性。他拍了一下大腿,對自己說,找找腳印嘛!莫大叔每次進山打圍不都很注意查詢腳印嘛!

他走進一片樹林,儘量模仿著大叔的樣子,不時低頭檢視雪地上的各種足跡。忽然,有兩行野雞的腳印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彎下腰去仔細檢視。根據那痕跡邊沿的形狀和痕跡上的浮雪,他斷定這是兩行很新鮮的腳印。他端起獵槍,小心地沿著腳印向前走去。那腳印中斷了兩次,但都被他在前面找到了。他一直跟蹤了三四百米,終於在前面的雪地上發現了兩隻正在覓食的野雞。他把槍舉了起來,但野雞聽到動靜,撲稜稜地飛了起來。他來不及猶豫,立即扣動扳機——隨著一聲槍響,那隻母野雞一個跟頭栽到了雪地上。他連忙奔過去,一把按住那死野雞,生怕它再跑掉!

有了獵物,他的腿也有勁了。他走出樹林,按著自己來時的路往回走。但走了一會之後,他就找不到自己來時的腳印了。此時,天色已是灰濛濛的,無法分辨東南西北。他拼命回憶自己來時的方向,但是在追狍子時繞過幾個圓圓的山包,記不準方向了。他看著前面的山包眼熟,便走了過去。但走了一會,他又覺得另一個山包邊上的路好像也走過。這時,他才意識到這些山包的樣子都差不多。眼看天色越來越黑,他的心裡不禁有些發慌。

他停住腳步,告誡自己要冷靜。他思索了一會,決定向前面的山頂爬去。他希望在山頂上能看到阿里河鎮的燈光。

山坡很陡,而且沒有路。他把槍斜背在肩上,把野雞拴在揹包帶上,然後手腳並用地向上爬去。他好幾次滑倒在積雪中,但仍頑強地向上爬。當他爬上前面的山坡時,才發現這並不是山頂,他只好繼續往上爬。

經過近一個小時的努力,他終於爬到了山頂。這裡比山溝裡亮。他向四周眺望,只見連綿起伏的山巒,看不見阿里河鎮。就在他即將失去信心的時候,他隱隱約約地看見在左側幾座山峰的後邊有一串亮點在緩緩移動。他又仔細看了一會,確信那是一列火車。他高興地叫了起來,然後連跑帶滑地朝山下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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