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陳玉龍的愧疚

小說:別和她說話 作者:遇瑾

從墨色的字跡和印戳來看,這是一份接處警登記表的影印件,主要內容如下。

報警人:陳玉龍。報警方式:電話報警。報警時間:2002年7月20日上午10時22分。案件發生地點:錦繡花園C區8號樓1218房。簡要案情:有人遭到綁架、非法拘禁。處警情況:接警後,何海峰、杜仁強、孫可、李夢晴十五分鐘內趕到現場。處警人:何海峰。值班長:李玉粱。

我對登記表裡提到的這件事並不陌生。

那是2002年,父母留下的爛攤子尚未梳理清晰,大筆資金不知去向。6月初的一個夜晚,我正為幾起官司愁得上火,幾個陌生人突然闖入我家,亮出帶有我父母筆跡與指印的借款合同書,聲稱拿不到錢就住在我家不走——我對此早已習慣。

我先是好言相勸,但他們根本不聽。我也想過報警,但深知報警沒用——我此前遇到過數次類似情況,每次都天真地選擇報警。但我年紀輕輕、勢單力薄,對方則通常是一群善於處理人際關係的中年人。以至於每次報警的結果都是:處警的警察將對方行為認定為“經濟糾紛”,而“經濟糾紛”屬於檢察院的職責範圍,民警無權干涉,從而草草結束處警。

我諮詢過陳玉龍,他無奈地告訴我:如果沒有人脈,類似事件肯定會被認定為經濟糾紛。畢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不出事,誰也不會為了維護正義去得罪人。

我想過先到朋友親戚家中躲躲,但,且不說親友們不願收留,就是願意,我也無法徹底擺脫糾纏,即便能擺脫糾纏,我也不好意思去麻煩人家。無奈之下,我只得任憑這些人住在家中。老婆當時還是女朋友,幾次提出過去陪我,都被我斷然拒絕,我絕對不能讓她牽扯進來。

住了半個月,這些人也逐漸失去了耐心,開始對我進行威脅和恐嚇,我所能做的只有忍受。6月中旬的一個下午,這些人突然離開,我以為他們暫時放棄,不料其中一人當晚返回,還帶了四五個年輕男女。他告訴我,這四五個人都是HIV的攜帶者,如果不還錢,這些人就會一直住在我家,把家中所有生物用品用個遍。攜帶者們也毫不客氣,一進家門就洗澡洗臉、喝水做飯。

萬般無奈之下,我只得暫時離家,先到親戚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我就在嫌棄的目光和愧疚之心的驅使下選擇離開。我當時身上沒幾個錢,又不願再給其他人添麻煩,於是選擇在外流浪。好在當時是夏天,短時間的流浪也並不十分辛苦。七月初,我得知HIV攜帶者們已經離開,就決定趁天黑回家裡看看。當晚,在離家不遠的一條街道上,幾個陌生人跟上了我,軟硬兼施下,把我帶到了一個陌生的新建小區。

這個小區,就是錦繡花園C區。

8號樓是個公寓型的住宅建築。在1218房,他們依然透過各種方法逼我償還債務,我唯一能做的依然只有忍受。那些天裡,我不止一次地想過死,但生的希望從未徹底破滅。為了方便我籌錢,拘禁者們沒有沒收我的手機。7月中旬的一個深夜,看守者都已睡著,我悄悄翻動手機,在通訊錄中注意到一個不算陌生的名字:顧成傑。

父親在世時,有一次讓我幫他記錄顧成傑新換的手機號,我就順便存到了手機裡。我依稀記得父親說過,顧成傑是司法廳的一位什麼主任,兩人頗有私交。

第二天,我抱著一線希望給顧成傑發了簡訊,希望他能想辦法救我。顧成傑很仗義,當即回了簡訊,讓我弄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然後找個值得信賴的朋友去派出所報警,就說你遭到了綁架。我說起之前屢次報警無果的事,他讓我不必擔心。

直到7月19號午夜,我才找機會弄清了自己所在的具體位置。思前想後,我決定把報警重任託付給陳玉龍。我聯絡了他,身為律師,他深知替我報警存在極大的風險,但最終還是答應幫忙。

7月20號上午,四名警察敲開房門,無論拘禁者們如何解釋、威脅、表明與本地公安系統高層的關係,幾位民警都不為所動,堅持認為他們對我進行了非法拘禁,將我們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之後,派出所領導對我極其偏向的態度,讓幾名拘禁者意識到了那次報案存在特殊背景,因而主動承認了非法拘禁的事實。但最終,他們沒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這些,就是常嘉麗交給我的那份“接處警登記表”背後的故事。

我深吸了一口氣,抬頭看著常嘉麗:“這是什麼意思?”

“證明。”她嘆了口氣,“玉龍說,這是他對不起你的證明。因為這個表,他一直都沒臉見你。現在我交到你手裡,算是替他贖了罪,他也能瞑目了吧……”她緊繃的嘴唇猛然張開,淚水奪眶而出。

我完全無法理解她的話:這份登記表,分明是陳玉龍作為朋友、不顧個人安危對我無私幫助的鐵證,怎麼成了他愧對於我的證明了呢?

我把登記表從頭到尾看了一遍,依然沒能看出任何端倪。

“弟妹。”我抽了一張紙巾遞給常嘉麗,“關於這份登記表,玉龍還跟你說過什麼,能不能麻煩你再想一下?”

“就說對不住你。”她擦著淚,幾秒之後突然一愣,“對了,對,我記得有好幾次,他看這張表的時候,一邊嘆氣一邊錘自己的腿,說自己太沒有骨氣了。”

我琢磨著她的話,一時無語。恰在此時,老婆打來電話,問我怎麼還不回去。掛了電話,我便匆匆告別了常嘉麗。上了車,我一時沒有開動,翻來覆去地又看了幾遍那張登記表,不禁產生了新的疑問:據我所知,接處警登記表雖然不會被存入案宗,但也屬於內部保密性質的檔案,外人是無法檢視的,陳玉龍是如何接觸到的呢?再者,即便他身為律師,有辦法進行查閱,又是如何將登記表影印留存的呢?

我沉思片刻,確定了下一步的調查方向。

處警人:何海峰。值班長:李玉粱。

第二天早上八點二十,我準時抵達市精神病院,開始與葉秋薇的第八次面談。那天,她又穿上了那條藍底白碎花的波西米亞連衣百褶裙。她似乎很喜歡這條裙子,我也很喜歡。

我關好門,拉開對話口,打了個招呼:“早,葉老師。”

她居然奇蹟般地回應了我:“不早了。”

我笑笑,拉了椅子坐下,鋪開筆記本,點點頭說:“那就請繼續吧,今天說說劉向東。”我把死亡資料翻到第七頁,“資料裡為什麼沒寫他的自殺方式和地點?”

“沒寫自有沒寫的原因。”她直接開始講述,“2009年9月,判決下達,趙海時服從了判決,被押進看守所等待執行死刑,我也開始了對劉向東的接觸。他還算個名人,所以基本資訊不難查到:劉向東出生於1968年4月,畢業於C大化工學院,後來在國內某知名高校取得了碩、博學位。他原本在C大任教,1997年接受A集團邀請,出任E廠科研中心主任。正是在他的帶領下,E廠生產的藥品種類及製藥工藝都有了飛速的進步,成為本地生化製藥企業的中流砥柱。”

我一邊記錄,一邊感嘆了一句:“也算是個造福社會的學者了。”

“至於家庭情況,以及更深入的個人資訊,調查起來就比較困難了。”葉秋薇對我的評論毫不理會,“在調查過程中,很多人都告訴我,劉向東是個很純粹的研究型學者,平時除了家就是實驗室,偶爾受邀回母校講一次公開課。雖然名聲不小,但他為人低調,而且很注重個人隱私。”

我問:“那你是如何接觸到他的呢?”

“還記得我在C大的同學麼?”葉秋薇說,“我有個高中同學在C大當助教,叫方自立。C大楊姓教授自殺的事,就是他聊天時無意間透露給我的。”

我翻了翻前面的記錄,點頭請她繼續。

“調查C大畢業的劉向東,自然少不了方自立的幫助。”葉秋薇繼續說,“當然,劉向東畢竟已經不在C大任教,方自立對他不是十分了解。不過9月底,方自立在一次聊天中告訴我,10月8號是C大校慶,劉向東應該會出席慶典活動。我表達了對劉向東的仰慕之情,說真的很想見他一面。方自立當即就向我保證,一定會想辦法讓我進入會場。”

我八卦地問了一句:“這個方自立是不是喜歡你?”

“高中時代一直在追求我,直到本科時期還經常給我寫信。”葉秋薇說,“所以我才會選擇他,如果他仍然喜歡我,就不會對我產生懷疑。”

我對方自立深感同情。

“為了確定他會幫我,我在十一期間跟他見了兩次面。”葉秋薇接著說,“第二次見面時,他交給我一張‘C大校慶活動組織、工作人員身份卡’,上面有我的照片和名字。我用隱晦的暗示對他表達了好感,以便隨時接受他更多的幫助。之後一切順利,10月8號上午,我在C大的第一禮堂裡,見到了‘仰慕已久’的劉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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