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風的預謀(1 / 3)

小說:風的預謀 作者:鬼馬星

陳遠哲被捕後,高競便向上司坦白了自己跟陳遠哲之間的恩怨,上司同意他暫時離開這個案子。兩個星期後,高競收到陳遠哲在醫院裡用鋼筆寫的自白書。在這份名為《風的預謀》自白書中,陳遠哲詳細敘述了自己的成長曆程和殺人過程。雖然整個故事充滿血腥和瘋狂,但陳遠哲怪異超常的人生際遇,還是讓高競唏噓不已。有時候,他真不知道是該痛恨這個嗜血成性的殺人惡魔,還是同情這個不幸誤入歧途的小弟弟。

他想,也許兩者皆有吧。

《風的預謀》

我的犯罪紀錄一直可以追溯到我的少年時期,由於犧牲品的人數眾多,而他們的死多半跟我異常複雜的人際關係密不可分,所以我只能一一說明,但願這樣可以更清楚一些。

我的父母

我13歲那年,我爸爸在一場爭吵中殺死了我媽媽,後來他自己也撞車身亡。爸爸殺死媽媽的時候,我躲在箱子裡透過一個小方孔目睹了一切。我那天本來在小屋練琴,但我的鋼琴教師趁我練琴的時候溜出去了,他經常在教琴的時候不知所蹤,所以他並不知道我曾經離開過小屋。他作證說一直跟我在一起,其實是說了謊,但我們兩個都沒有戳穿對方。

這世界上也許只有我一個人知道我父母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這事跟顧天有關。我那時候我還很小,對女人的認識相當淺薄,在我眼裡,媽媽就只是媽媽,我從沒意識到她也是一個女人。她那時候經常把顧天約到家裡來,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認識的,我只知道他們看上去很要好。有一天,我躲在小箱子裡,看見顧天把一顆小藥丸放入了媽媽的杯子,於是那天下午,媽媽就變得很瘋狂,我看見她跟顧天抱在一起。

這事發生了好幾次,我對他們抱在一起的情節並不感興趣,我感興趣的是顧天放了什麼東西在媽媽的杯子裡,我知道那不是什麼好東西,但好像也沒有什麼特別不好,至少媽媽聽了我的小報告,並不生氣,她只是警告我以後不準再躲在箱子裡,更不準把事情告訴爸爸,我照辦了。但後來爸爸還是知道了這事,我想有些事恐怕很難不讓人知道,於是事情就發生了。

我跟顧天

我父母死後,我記住了顧天的這張臉,我打算找機會報復他,我知道他有個5歲的兒子,他非常疼愛這個孩子。

我從蕭展那裡學到撬門的技術後,有一天晚上,就偷偷溜進了顧天的家,我知道他跟他的老婆那天到外地去了,這是他前一天自己告訴我的,他對我向來非常友善,毫無防備。是啊,誰會防備一個年僅13歲,看上去身體瘦弱,天真無辜的少年呢。那天晚上,我把小孩騙出顧家,說要帶他去找媽媽,我帶著他乘上了長途汽車。為了不讓別人認出他,我給他準備了一頂大大的帽子遮住了他的臉。後來,我把他帶到我早已經看準的那口枯井邊,用一塊石頭先砸碎了他的腦袋,然後把他推到了井裡。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殺人,但很奇怪,我的心情從頭到尾都很平靜,我在井邊一直守候到天亮,直到確認那孩子再也不會醒過來才離開。我臨走前往井裡扔了大量的稻草,並灑了一些從顧天那裡偷來的藥粉。顧天經常用小貓小狗做毒物試驗,所以他研製了一些特別的藥粉,有一次,他對我說,只要灑了這藥粉,就可以掩蓋屍體腐爛的臭味。在幹這件事之前,我從他那裡偷了一些。想來真是莫大的諷刺,就是他自己研製的藥粉,使兒子的屍體過去那麼多年都沒有被發現。寫到這裡,我不得不讚嘆一句,顧天的確是個製毒天才。這大概就是我雖然厭惡他,卻又一直跟他保持聯絡的關係吧。

後來我還常常去他那裡找他,有時候也幫他試藥,我甚至還幫他寫文章向《毒物科學》投稿。我喜歡寫東西,我借這機會還把風的故事寫了進去,看見故事變成了鉛字,我真開心。當然裡面的毒物知識都是半真半假,顧天給了我一點資料,有時候,我也把我們試藥的段章寫進去。那段時間,我跟顧天的關係很不錯,我曾經還跟顧天說起故事中被襲擊的G的真實身份,他為我的偏執十分吃驚,那時候他沒想到有一天G也會成為他的仇人。

顧天被抓前,我終於把我殺死他兒子的事告訴了他,我什麼都沒說,只是讓他看了我手心裡的紐扣。我沒想到顧天后來會把G送到我面前,那時候我已經跟G失去聯絡好一陣子了,他的到來讓我無比興奮。我想顧天這麼做無非只是想看到我跟他自相殘殺,他做到了。

終於弄完了,轉貼也累人阿,據說作者要出書的,到時候文字中的幾個漏洞會不上,有條件的支援下作者的正版書啊!本文還有番外篇,等有空我再整理過來,

我和蕭展

13歲那年,我認識了蕭展。他當時是個英俊落拓的中年男子,有著漂亮的臉部輪廓和修長的手指,雖然良好的外形的確令我心生好感,但他最初吸引我還是因為他高超的偷竊技術。我在一輛公共汽車上親眼目睹他輕鬆地偷走了三個人的錢包,他靈活的手部動作讓我驚歎不已,於是那天我就跟著他下了車,並一路跟他回了家。

蕭展住在一間簡陋的公房裡,他對我的不期而至十分驚訝,而我接下去的請求更讓他不知所措。

我對蕭展說,我想學偷竊技術。我讓他看了我的手,我對他說,我從6歲開始練鋼琴,我曾經得過獎,我的手跟你一樣靈巧。我還記得他當時看著那隻手的目光,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好多年後,我才想出一個合適的詞來形容,我想那個詞是,慾火中燒。雖然,當時我並不瞭解代表的真實意義,但這個人的目光已經讓我知道,他會為我做一切事。

我認識蕭展的那年發生了很多事,我生平第一次殺了人,還生平第一次在性的世界裡遨遊了一番。自從我把他帶到枯井邊,向他坦白我殺人的事後,他就對我另眼相看,一方面他有些害怕我,另一方面卻又被我深深吸引,他稱我小惡魔,開始有意無意地總想觸碰我的身體,一會兒摸摸我的頭髮,一會兒又想擁抱我。後來有一次,我們終於在公園的草叢裡粗暴地好了一回。對我來說,這滋味一點都不好,我討厭被入侵的感覺,而且我喜歡乾淨,但整件事給我的感覺卻是汙穢不堪。後來,他又兩次在他的房間強暴了我。我痛恨這種事,這個人說這是他的愛,我不明白為什麼這種愛讓我如此無法接受。

雖然事後,他不斷地安慰我,並且表現出無限的體貼和溫情,但我還是開始討厭他了,我開始疏遠他,並竭力迴避跟他見面,這似乎讓他非常痛苦。他為此而發狂,還經常為找不到我而痛哭流涕。

我從來沒想過要跟任何人發生親密關係,尤其是在13歲的年紀,但是看見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能讓一個大我30多歲的成年人魂不守舍,痛不欲生,我卻感到前所未有的滿足,我喜歡這種任意操縱別人感情的優越感,並漸漸陶醉其中,樂此不疲。

有一天下午,我一個人坐在馬路上想事情,有個長相難看的男人走上前來跟我搭訕,我一眼就看出他的企圖,轉身便走,哪料他跟我說著話,忽然將手臂搭在我肩上,蕭展看到了這一幕。他一向是個溫柔的人,沒想到居然會打斷了那個男人的腿,他為此坐了三年牢。雖然我明知道他做的一切都是因為我,但這三年中我沒有去看過他,我無法忘記公園草叢裡那個汙穢的下午,也無法原諒他對我做的一切,我始終認為是他把我從一個小孩變成一個怪物的,所以我對他非常冷淡。

那時候,我發現自己已經漸漸具備了殺人狂的特質,因為我突然意識到,無論一個人對我如何痴情,我都毫無感覺,我輕易就可以將他捨棄,即使他死在我面前我也無動於衷。

1996年的8月,蕭展出獄前,我給他寫了封信,約他出獄那天到我們初次交歡的地方見面。我在信中暗示自己會跟他舊夢重溫,其實我根本沒這打算,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去戲弄一個深深愛著我,為我坐了三年牢,並且剛剛出獄的可憐人,但是我還是這樣做了。結果,發現自己上當的他將我暴打了一頓,我血流滿面,遍體鱗傷,幾乎被他打死。但當我勉強睜開眼睛看見他坐在我身邊握著我的手痛哭流涕的時候,我突然感到一陣心痛,就是那次,我驀然發現自己並非對他全無感情,就像在茫茫黑夜中突然看見一顆明星,在那一刻,我為自己心中尚存人的感情而感到高興。我喜歡這種感情,雖然它好像很變態,但我喜歡它,我喜歡擁有這種真感情的自己,我感覺自己好像突然又變得很單純,儘管在他離開的三年中,我曾多次嘗試殺人的樂趣,但在那一刻,我好像又變得純潔無暇。

在那片草地裡,我並沒有把我的感情表現出來,我掙扎著站起來趁他不注意用一塊石頭砸了他的頭,然後就逃走了,在那之後,我就被姐姐送到顧天那裡,以療傷為名,關押了兩個月。當然,我後來還是逃出了顧天的地窖。

我無法形容,我再次看見蕭展時自己的心情,我只記得自己哭得很傷心。他變了很多,已經不再溫柔了,還常常說粗話,並且時時會陷入自殺幻境。從那以後,我們經常在一起,我對他相當溫柔,並且應他的要求多次跟他同床共枕,雖然我仍然不喜歡,但當時我已幾乎成年,也看過不少愛情小說,我已經學會用遣詞造句的方式來美化這種不怎麼美麗的關係。在這種渲染中,我發現我越陷越深,我好像戀愛了,可這種感覺只能叫我難受,我發現自己很變態。

蕭展是1998年出事的。其實在這之前,他已經有點不正常,常常像個壞了的唱機一樣,反覆說著同樣的話,小哲,你那麼年輕,我太老了,我太老了,我太老了。

那天他告訴我,他要去做一件事來證明自己還像過去一樣有活力。等我想到去阻止的時候已經晚了,他已經被警察團團圍住,我就這樣眼睜睜看著他被人打爆了頭,他死的時候,一點都不英俊,而且我發現他真的老了。

蕭展死後,我才發現其實自己很依賴他,他的離去讓我的生活變得異常孤寂。我常常躲在牆角,自己對自己說,他還沒有死,還沒有死。

所以我非常恨那個打死他的人,我現在暫時叫他G。

我認為他對我犯了愛的罪,他殺死了愛我的人。

其實後來想想,殺死蕭展的也許是我自己。如果不是我,他不會死。

我和戴文

我是在1999年年初認識戴文的。

那天,我在戴文的酒吧裡喝酒,藉口沒錢趁興彈了鋼琴,覺得很過癮,我已經很久沒彈鋼琴了。彈完琴後,戴文叫住了我,他盯著我看了三秒鐘才說話,我非常瞭解這三秒鐘意味著什麼,所以當他告訴我不用付錢的時候,我就走了上去,把錢塞進了他的褲兜,同時我抬起頭也看了他三秒鐘後才說話,我說,我有錢,只是想彈彈鋼琴而已。

從那以後,他就成了另一個蕭展,只是他的表達方式極其含蓄。他從未對我提出過任何非分要求,迄今為止,他對我唯一一次表現出異常的感情,是有一天清晨,我赤著上身在他別墅的客廳裡彈鋼琴,我很喜歡那種放鬆的感覺,這時候他走到我身後,緊緊地擁抱了我,那個擁抱維持了三分鐘,我停下來,閉著雙眼等待他的下一步舉動,我認為他肯定會做些什麼,但他卻立刻放開了我。那天,他沒吃早飯就匆匆開車走了,直到深夜才回來,後來他沒再跟我提起那事,並且從那以後,再也沒對我有過任何越軌行為。因為這個我對他心生敬畏,並且開始真正把他當兄長看待,這種感覺讓我覺得很舒服。

但我沒想到他後來會娶我姐姐,他反覆說,他跟姐姐是偶遇,跟我毫無關係,但我知道,自從我上大學以後,他就一直找人跟蹤我,所以他很可能知道我有個姐姐。後來的路輝,也是他派來盯我稍的狗腿子之一,這是我跟他之間最大的矛盾。雖然他口口聲聲說這是兄長式的關心,但我認為這種關心已經超出了正常範圍,沒人喜歡被人從早到晚盯著,更何況是個殺人犯。

也就是這個原因,我經常不得不放棄跟蹤我好不容易在警察局附近找到的G,我甚至至今都不知道G住在哪裡。戴文知道他,因為有時候我會忍不住向他傾訴,每次他聽得都很耐心,但我看得出來,其實他並不想聽。他後來也知道了我偷襲G的事, 2006年,在我最後一次偷襲G後,戴文鄭重其事地對我說,如果你再跟著他,我就去跟他說明一切。他異常冷靜的眼神告訴他真的做得出來,於是我讓步了。

我曾經想過要謀殺戴文,在他阻止我繼續偷襲G後,有一次,他開車載我出去,前一分鐘我還靠在他肩膀上跟他一起聽鄧麗君,後一分鐘我已經用刀刺中了他的腹部,我以為他會抓住我,但他替我開啟了我那邊的車門,叫我快走。我下車走出一段,回過頭去看見他靠在車座上打電話,我忽然就改變了主意。我又回到了車裡,他看見我回來,眼睛裡露出了欣喜的目光,他問我,你願意放棄跟蹤那個人,過正常人的生活嗎?我說不出話來,只是用手帕捂住他的傷口點了點頭,他好像如釋重負一般用粗大的手重重拍了拍我的肩膀,隨後就靠在車座上昏了過去。因為我無法說話,我後來奔下車找人幫忙才把他送到醫院。

大部分時候,戴文對我都像一個真正的哥哥,他很關心我的身體,總是帶我去看病,還喜歡安靜地坐在一邊聽我彈琴,有時候,他會跟我談談他在美國的歲月,他說他對女人向來不瞭解,但他喜歡鄧麗君,以前在美國只要一聽到鄧麗君的歌聲,就會特別想家。後來有一次,他一邊聽鄧麗君,一邊對我說,把我這裡當你的家吧,小哲。

其實,我很喜歡這種感覺。所以,我在2006年,真的放棄了跟蹤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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