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對於張飛來說不算什麼。
當初展漁陽的時候,方莫就借了很多錢。
當然了,四弟可以還的起,不代表著他張飛就可以還的起,除非他可以一直勝利,直接把袁術給弄死,之後所獲得的財富,估計就可以還債了。
但是現在,徐州都還沒有穩定,如果想要得到民心的同時,又動戰爭……那是不可能的。
一旦動戰爭,未來必然會出現很多百姓流離失所,到時候民心就會丟失了。
到了那個時候,張飛相信,其他人一定會找一些問題站出來的。
到了那種時候,他可就無法翻盤了。
好好的徐州,可能就丟了。
這是他的想法。
不過,既然還不上,而且還要做事,那就只能是讓陶謙去做了。
在他看來,陶謙做這樣的事情,簡直再合適不過了。
能夠給他辦事,這不是天大的榮幸嗎?
就算不是榮幸,難道陶謙就不要做了嗎?
反正他現在身體差勁的很,說不定明天就死了,到時候兒子還要不要他張老三保護啊?
這些綜合下來,張老三很清楚的知道,讓這個傢伙揮自己最後的價值,才是最好不過的。
而且,以陶謙的誠信出面,借來的錢,絕對足以讓他展展徐州了。
他不可能靠著這些錢去徵兵,但是他卻可以用這些錢,去購買人心。
為何幽州會那麼穩固?
就是因為民心所向啊。
這一點,對於他來說,也一個樣子的。
因此,現在他正在愁到底哪裡可以搞來錢,陶謙偏偏就來了,他真的是太高興了。
“或許,這就是大哥的天命所歸了吧?”
想到徐州此時出事,張飛簡直差點笑死在當場。
陶謙死了以後,他絕對不可能利用了。
而要是這個傢伙不死的話,那麼很多事情,其實都做不到了。
也正因此,在這個時間段裡面,他除了可以將兵馬抓在手中之外,基本上什麼都做不到了。
但是方莫說過,不僅僅要抓住槍桿子,還要抓住筆桿子,否則必然為他人所制。
至於這話是什麼意思,他不太懂,但是他明白,動筆的人和動刀的人,都是要抓住的。
而之前沒有機會,現在自然是要抓住了。
有了錢,很多事情都可以辦到了。
比如說,讓當地民心穩固。
這可不是幽州,冬天裡面,每家每戶都可以吃幾天涮羊肉,其他時候也差不了太多。
而這徐州,大部分百姓,可能連肉都吃不起,要是可以從幽州買回來一筆物資,那就好了……
什麼,為什麼要買?
很簡單啊。
一方面歸一方面,否則早晚會導致一切都崩潰的。
這可是方莫教給他的,從方莫當飯莊老闆的時候,就基本上將這個道理告訴他了。
每天他們吃了多少,也都是會拿錢抹平上面的,否則其他人,必然會從其中下手。
當然了,過了這段尷尬期之後,他就可以直接申請讓劉備送來各種物資了。
畢竟,這段尷尬期間,是不能那麼做的。
否則要是讓其他人知道,他可以拿來更多的物資,其他人該怎麼想?
一定會有人生出貪婪的心。
這可不是他所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