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葉問帶槍上拳臺(1 / 3)

小說:都督請留步 作者:攜劍遠行

劉益守閉著眼睛躺在地板上,嘴裡嚼著一根草莖,一邊用懶散的語氣講述給爾朱榮寫的信,讓代筆的元莒犁一陣陣的心臟狂跳。

劉益守是個色狼,喜歡騙財騙色×。

劉益守喜歡把人折騰得只剩下半條命√。

此時此刻,元莒犁情願自己被劉益守騙色,而不要去接觸她寫的這些東西,每一條拿出來,都能讓人眼皮狂跳!

終於,折磨人的“行刑”完結,元莒犁渾身癱軟的倒在地上,頭枕著劉益守的肚皮,那樣子真不比進行了幾個小時的“床上運動”要輕鬆。

“大概爾朱榮的膽子都不會比你還大了,誒。”

元莒犁表情麻木的說道,被驚嚇的次數多了,也就被“鍛鍊”出來了,她覺得現在彭城王府就是被滅門,估計也就眨眨眼睛罷了。

“你弟弟在洛陽還是有些根基,但終究是根基淺薄,所以,他要做的事情,有兩件。”

“第一件就是藉著爾朱榮的手,把政敵全都殺掉。”

“第二件也與第一件有關,那就是爾朱榮造成了洛陽的恐怖氛圍,一來他的名聲將會臭不可聞,二來倖免於難的人,會緊密的團結在你弟弟身邊,三來嘛……”

劉益守發現自己說漏嘴,沒有繼續說第三條。

“所以你說的洛陽會死很多人,就是我弟弟跟爾朱榮之間的爾虞我詐麼?”

元莒犁有氣無力的問道。

“不單單是這樣,主要是殺戮一開,就很難收住手。我跟你講個故事吧。”

劉益守讓元莒犁枕著自己的腿,一邊按摩對方的太陽穴,一邊說起了“小故事”。

“有一個賊,到一個獨門獨戶的人家家中盜竊,本來家裡沒人,結果他家的孩子回來了。

孩子嘛,見到陌生人就會大叫,一叫喚就會引來村裡的人。那個賊就順手把孩子掐死了。”

掐死了?

元莒犁感覺一陣冰冷,不過並未說什麼,而是繼續聽劉益守講故事。

“那個賊想著吧,反正孩子也殺了,這戶人家要是發現孩子死了,肯定得報仇,我就不好過了。反正殺一個也是殺,殺一群也是殺,索性把這家人都殺了吧。

這個賊也會點武藝,這家人又不是一起回來的,於是陸陸續續,全家人都死於賊手。

此賊又想,一次性死了這麼多人,官府肯定會查,搞不好會查到我,要不就一把火將房子燒了吧。於是他一把火將房子燒燬,卻引來了村裡的人救火。

逃出村外的賊有些後怕,覺得村裡的人搞不好會發現一點什麼,畢竟自己進村的時候也被人見過。既然如此,那就要做得更大了,於是他勾結了山賊,將這村落給屠了。”

劉益守的聲音彷彿來自幽冥地府一般,元莒犁的纖纖玉手,像是鐵鉗一樣緊緊的抓著他的手,一刻都不敢放開。這個故事說完以後,她還深陷恐懼之中。

“你是說……”

“後知後覺的某人,就不要再說說說了,老老實實的睡吧。”

劉益守用手掌蓋住元莒犁的眼睛。

有句話叫“疏不間親”,而劉益守在說元子攸壞話的時候,元莒犁居然都能表現出認同來,這說明他們之間的共同點,比元莒犁姐弟之間的共同點要多得多,以至於連親情都拉不動元子攸。

這也是劉益守喜歡跟元莒犁說廢話的原因之一。因為自己說的話,對方會深信不疑。

“你要做的事情,就是讓洛陽不要失去秩序,對麼?”

元莒犁拉開劉益守的大手,和他雙目對視著說道。

“有點內味了。大概差不多的意思吧,只要大家別殺紅眼,偷了東西就賠錢嘛,何必把整個村的人都屠了呢?”

劉益守感慨的說道。

為什麼法律要強調不能花錢頂罪?

因為一旦花錢可以頂罪,那麼有錢人必定是鉚足了勁的犯罪!一而再再而三的試探法律的底線到底在哪裡。

洛陽失去秩序也是一樣的,會有無數人暴起殺人,去取悅爾朱榮,或者元子攸,甚至是洛陽的世家勳貴們。

暴起殺人的劊子手們,又有自己的恩怨和判斷,於是殺人的範圍,又會進一步擴大,甚至產生“殺一個是殺,殺一百個也是殺”這種危險思想。

還會號召沒有動手的人,一起加入,這就叫做“法不責眾”。

如果元莒犁還有那麼一點點的政治智慧,就能很容易理解這裡頭的邏輯關係,以及劉益守到底想做什麼。

畢竟,在這場遊戲裡,爾朱榮等同於帶槍上拳臺的葉問,他想遵守規則那就跟你打拳,不想遵守規則,就直接給你一槍!

“稍微,有點點明白了那天你在彭城王府裡,豁出性命也要帶馮淑鳶走了。以前我以為是你看上了她的美色,現在看來,跟你要拯救洛陽的理由是一樣的。”

說完,元莒犁又補充了一句:“雖然洛陽並不需要你去拯救。”

對於這番話,劉益守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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