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特殊元素變化多

小說:天堂山下恩仇記 作者:躍進

鐵青臉翟政改說的沒錯,丁小峰的命大,換句話說就是丁小峰的生命力極強,是不會那麼輕而易舉地在人間消失掉的,當年在高家大院外的井邊,被高家的家丁打得昏死過去,經過三天三夜的生死煎熬,竟然從閻王爺那裡逃了回來,之後在批鬥大會的現場心臟病復過幾次,也沒有讓死神奪去『性』命,仍然活在世上,乃是不幸中的幸事,何況胳膊肘上戴著“專政大軍”紅胳膊箍的那幫傢伙能把他怎麼樣呢?

丁小峰在抗倭戰爭、國內戰爭和高麗戰爭的戰場上,不知身上受過多少次傷,到陰曹地府那裡報到過多少次了,結果跟閻王爺沒有緣分,硬是讓閻王爺給他攆回陽間來,何況到了革命黨執政時期呢?雖說他頭上頂著“漢『奸』、叛徒、特務”等莫須有的反革命大帽子,全家人回到了老家三家子,同家鄉父老鄉親們一同煎熬歲月,吃糠咽菜,但是這些對他而言,那都不算個什麼事情,因為他是從苦海里長大的人。儘管家鄉的百姓可憐他、同情他、幫助他、怕他吃不了那些苦,但是他總是對大家感激地說“你們的日子比我還難熬啊……大家對我的一片心意,我丁某人時刻記在心裡,沒齒難忘。”

活在世上的每一個人,無論其職務高低,貧富之差懸殊,只要其為人質樸、虔誠、善良,心裡裝著他人,樂意為他人服務,人們就願意接近他,幫助他;反之,若是為人狡黠、『奸』詐、虛偽,就像一條咬人的惡犬,人們不是遠遠避之,就是手持器物擊之。

犬跟狼比之,狼更惡毒,更狡猾。

狼是一種極殘忍、極貪婪的食肉動物;是一種吃人不吐骨頭,吃紅肉拉白屎,並且毫無同情之心的野『性』動物。為了保持生態平衡,看來不能讓這種野『性』動物滅絕——除非人類社會自行消亡,否則,只要有人類生活的地方,就有狼的生存之地——因為它生存能力極強,不管嚴寒酷暑,都會出來活動,尋覓獵物,這是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規律。

人跟狼並存在地球上,有時搞不清誰是人,誰是狼。雖說人跟狼一眼看上去,有著截然不同的外表,但是,有些狼披著人的外衣,甚至就長著人的外表,並且外表極其漂亮,雄的勝似西晉有名的美男子潘安,雌的賽過春秋末年越國的美貌女子西施。這種有著華麗外表的狼,姑且稱之謂狼精吧,可是狼的野心那是永遠也改變不了的。這種狼千變萬化,比孫悟空的七十二般變化還要多上幾倍。長著外表華麗的狼,也可能是狼和犬雜交而產生的新品種,並且與人類居住在一起,那麼咬人就不足為奇了。

在狼受寵的年代裡,狼的胃口增大、食量增多,咬人幾口吮吸幾滴血那就不算個什麼事情了,可恨的是胃口大的狼想將一個大活人囫圇個兒吞噬到肚子裡,並且肚子裡還不覺得堵脹,這樣的狼就太可怕啦!

——唉,高東彬和高升他們那些人跟這樣的狼有什麼區別呢!?

他們那些頂禮膜拜的真理,息事寧人的哲學,對於自己的德行,永遠脫離不了吃人的本『性』。人要生活在這個地球上,狼要生存在這個大自然裡,因此,人和狼永遠是死對頭,人想方設法消滅狼,而狼千方百計想吃掉人,就像《祝福》裡祥林嫂的兒子阿『毛』被狼吃掉那樣,草原牧民的羊被狼叼走,狼不會感到慚愧,更不會感到愧疚,在良心上更不會責備自己。

——唉,說來道去,還是人主宰這個地球啊!

狼吃人時,人還能怨恨自己沒躲避好嗎?還能怪罪那些狼嗎?

在人類社會里,過去有狼,現在有狼,將來還會有狼,只要是人類社會存在,狼就不會自行消亡,這是歷史展的必然,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狼吃人的本『性』是永遠不會改變的,否則,狼就無法生存下去,這可能就是弱肉強食、物競天擇吧。

從這種關係來看,高東彬想吃掉丁小峰那些老傢伙就不足為奇了。

在高東彬年輕的時候,就一心一意想將金榮弄到手裡,或許滿足他一次生理上的要求也罷。然而,金榮那桀驁不馴的『性』格、倜儻不羈的氣質、橫眉立目的面孔、冷若冰霜的言語,不得不讓高東彬灰心意冷。

大多數女人的『性』格溫柔軟弱,架不住男人三句好話,容易遭到男人戲弄。

“異『性』嗎,總有追求異『性』的內在規律,當女人遇到男人甜言蜜語及無微不至的體貼和關懷時,就會將其最寶貴的東西獻給這個男人,男人從而得到自身的滿足。”——這就是高東彬總結出來的經驗。高東彬用自己總結出來的經驗對付金榮,想將金榮弄到自己手裡,結果不管用不說,還多次當面遭到羞辱,這在高東彬心靈深處是個永遠解不開的疙瘩。多少年來,高東彬一直沒有尋找到合適的機會,始終未能如願,是一塊去不掉的心病。

自從丁小峰當上高東彬的頂頭上司之後,高東彬對金榮的非分之想就更不敢輕舉妄動了。在這方面的事情上,丁小峰是矇在鼓裡的,因為金榮從來沒跟丈夫說過——當然,那是年輕時候的事情了。本來,愛情這東西是兩廂情願的事情,不能剃頭挑子一頭熱。這話對當年的高家少爺來說不盡其言,他的本『性』是想得到誰,就千方百計、想方設法不讓其逃掉,至今,這種狼的本『性』未曾改變。

現在高東彬認為丁小峰是一頭奄奄一息的雄獅,儘管當年四面玲瓏,八面威風,但是,卻永遠翻不了身啦。高東彬當年對金榮那種垂涎欲滴的『色』欲心理已經消失了,因為金榮早已失去那美麗魅人的青春了,可是,他的注意力依舊落在丁家,落在那個跟金榮年輕時一樣嫵媚『迷』人的丁玉娟身上,不得不使他垂涎三尺。

女孩子嘛,是父母的心頭肉,是母親的貼心小棉襖。女兒有什麼心裡話不避諱母親,這就是高東彬想達到目的難以攻克的堡壘,看起來不除掉這個堡壘,即使能達到目的的話,後患無窮啊!當然,要想除掉這個絆腳石不費吹灰之力,就金榮和丁小峰倆人頭上頂著“漢『奸』、叛徒、特務”等大帽子,晝夜批鬥上刑,就是一個鋼筋鐵骨鑄成的人也會倒下去的,何況人乎?金榮這個賢妻良母,最後忍耐不了人間的折磨,含恨告別了丈夫,離開了女兒,投井自盡了。丁小峰得知訊息之後,心裡能不悲憤嗎?能不在心裡詛咒嗎?可是詛咒能解決什麼呢?不過,不罵出來,不痛哭一頓,心裡憋悶得慌。詛咒吧,痛哭吧,要不然的話會憋死的……但是,在那個年代裡,即使能將天咒塌,誰能安撫丁小峰那顆受傷的心呢?

然而,在金榮出事之後,高東彬坐著吉普車來到了三家子,為了安撫丁小峰和丁玉娟,把那幫打星們通通地臭罵一頓,並對那幫打星們聲嚴『色』厲地大吼道“『逼』死人是要追究責任的,通通給我滾出去……”然後轉過頭來掃視一眼丁家爺倆,貓哭耗子假慈悲地說“怪我呀,都怪我呀,我實在對不起你們爺倆呀……如果我常來的話,我的好嫂子她……她哪能就這麼走了呢……咳,千不該萬不該呀……這事都怪我呀……”他假惺惺擠出幾滴眼淚。他從兜裡掏出手絹,『揉』了『揉』眼睛,完後不時地盯著丁玉娟那張美麗魅人的面孔,並安慰道“玉娟啊,不要哭了,人已經走啦。人死不能復生,自個的身子骨要緊吶……往後有什麼困難找高叔叔,高叔叔會竭盡全力幫你解決的……”

——啊,不對勁呀!不是眼睛花了就是眼睛出了『毛』病,要不然的話,狼怎麼變成人了呢

在高東彬身上,可能有一種特殊的元素,元素週期表裡找不到的一種元素,恐怕今後的科學家無論如何探索,也無法現的一種元素,姑且稱之為“變”元素吧?他太會變了,太善於變了,至少比齊天大聖多出一變。一會兒變山,一會兒變水,一會兒變天,一會兒變地,一會兒變黑,一會兒變白,一會兒變紫,一會兒變紅……赤橙黃綠青藍紫無所不變,讓人弄不清變成什麼『色』彩,弄不清變成什麼物件。這樣的人,在他擁抱你的時候,陽奉陰違地留下不贊成的、甚至不惜任何代價除掉你的因素;在反對你的時候,千方百計地使你感到溫暖,並且這種溫暖讓人說不清楚是同情你還是支援你?當他需要你的時候,可以跪下去用嘴吻你的腳後跟,或者到茅房裡給你『舔』屁股,反之,會一腳將你踢開,還會帶著眷戀不捨的樣子給你磕頭作揖。他會笑著哭,臉上的皺紋舒展開地流淚;他也會哭著笑,眼角上的輪廓肌鬆弛地溼潤。他善於冠冕堂皇,伶牙俐齒,巧舌如簧,能把死人說活,睜著眼睛說瞎話,連眼皮都不會眨巴一下,在眾目睽睽之下,讓你弄不清在你面前的人是死人還是活人;他能把死人說活,更能把活人說死,甚至眼珠子都不會轉動一下,在你不注意的時候,猝不及防將你推進萬丈深淵。他從來不會落井下石,甚至不到井邊看一眼,認為那樣做,非君子,小人也,唯恐聞到人的血腥味兒;到了夜晚,趁人不備之際,將人推進井下,不聲不響,乾淨利落。至於親吻你的時候,『摸』一『摸』你的腰包,錢到手了避之;擁抱你的時候,自己得到了滿足,一腳將你踢開;跟你貼臉的時候,聽聽你的呼吸勻不勻稱……倘若不然,會將你的腮幫子咬出血來……總而言之,萬變不離其中,孫悟空變廟宇時,旗杆只能立在廟宇的後邊,何況高東彬呢?

然而,要想識破其中的貓膩,沒有豐富的經驗,沒有二郎神那種獨特的慧眼,不經過時間的推移,那是一件極其不容易的事情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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