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子母符

小說:民間風水怪談 作者:潘海根

一看到這裡,我陳賢懿都著實嚇了一大跳,猛然一驚;“殭屍”

殭屍,又稱之為行屍,意思就是僵而不死且能行動的屍體。殭屍一般都是死不瞑目,冤氣含在口中不曬才會變成的,然後集天地怨氣,晦氣而生。不老,不死,不滅,被天,地,人三界屛棄在眾生六道之外,浪蕩無依,流離失所。在人世間以怨為力,以血為食,極為恐怖。

在陰陽行當中,又認為,人死後魂離開身體,而魄留在身體裡不散,便會論為殭屍,因為人有三魂七魄,人魂善,而魄惡,原本人死如燈吹煙滅,魂魄盡散,才能夠使說是真正一生結束,落入輪迴,魂散而魄未離,則死後的屍體就會帶惡,變為大凶。

我們萬萬也沒有料到,孫二孃趕的這三具屍體,會不是普通的死屍,竟然會是殭屍。不過聽她剛才唸的咒語,顯然這三個殭屍都是聽她號令的,也就是說,這三具殭屍是經過孫二孃養過的。

養屍術是一種大邪術,就是在人將死的時候,強行封住那個人的魄(人死時最後一口氣,一般都是吐氣,而非吸氣,而這最後一口氣據說就是魄,人之精氣),也就是說,養屍術就是在人將死之時,不讓其吐出最後那口氣,使其人的魄在身體內不的散,然後在埋在聚陰之地。比如聚陰池,等極陰極煞之地,還要使棺材的一頭露出土外,讓屍體能得以吸收月光的精華。也就是所謂的“日月精華,天地靈氣”。再配以白米飯,雞血供奉,催念秘法咒語,經七七四十九日之後,便會養出殭屍。

不過,因為殭屍乃是一種吸收日月精華,天地靈氣而變成的妖物,出了這等妖怪是天地的一種災劫,有時甚至會引來天雷地火,所以煉養殭屍很容易遭到反噬,輕則是被殭屍反噬,重則天雷懲戒!所以,一般人的不敢輕易煉養這種妖物的。

這時,那三個殭屍已然向我們撲了上來。

經過短暫的驚慌之後,我和陳賢懿也都回過神來了,然後趕緊往後跳開幾步,接著我就去捉住孫二孃,因為這三個殭屍是聽她號令的,只有捉到她,才能徹底解決殭屍。

我離孫二孃距離並不遠,一撲就過去,我就一把捉住了她的肩膀。怒問一聲好個狠毒的毒婦,竟然煉養殭屍,難道不怕天譴嗎?還不快快罷手,否則老子替天收了你這個妖婦!”

“天都收不了我,憑你還嫩了些。”孫二孃卻嘴角露出一絲冷笑,然後身子猛的一扭,“撕”

的一聲響,衣衫被我撕下一小塊,而她則靈活的擺脫了我的控制。

可是打不過我要再次去捉她時,她卻手中鈴鐺一搖,叮噹一聲響,兩個殭屍就撲了回來。

一看那兩個來勢洶洶的殭屍,我也不敢再去捉孫二孃了,只得打出法決,對著其中一個向我撲來的殭屍打了過去。

這三具殭屍都是白僵,這種殭屍還是比較普通的殭屍,怕陽光,怕陽氣。如果是毛僵就更加麻煩了。

我使的是五雷劍指,殭屍因為全僵硬,行動自然不靈活,所以我的劍指直接點在了殭屍的額頭上,頓時就將其震退數步,搖搖欲墜的樣子,嘴裡還出“嗚嗚”的怪叫聲。

當我要進行第二次攻擊時,卻現我動不了了,原來不知道什麼時候另一個殭屍竟然捉住了我的肩膀,張開惡臭的嘴巴,兩顆長長的獠牙就欲對我的脖子咬來~~~

不過,好在這個時候陳賢懿替我解了圍,只見他手中握著一把銅錢劍,直接插入了那具殭屍的胸膛,殭屍出一聲孔叫聲,倒是立即將我給放開了。

不過,那殭屍也不管銅錢劍,兩隻手一掄,直接就把陳賢懿給掄飛了起來,摔出去好幾米遠。

這個時候,我也管不了陳賢懿是否受傷了,雙手一翻,架住殭屍的雙手,但是殭屍的力氣大的驚人,又掄起手臂對我橫掃過來。

我忙身子一矮,躲了過去。接著順手抽出殭屍胸膛上的銅錢劍,只見刺入殭屍身體中的部分已經變得漆黑,腥溴難聞。

我在銅錢劍上插上一張靈符,點燃,順著劍身一抹,手掌劃開一道口子,將血滴在劍身上,然後一劍刺入殭屍的胸口上。

這一下倒是起了效果,黑煙在它的胸口上冒了起來,殭屍出恐怖的慘叫聲,最後“嘭”的一聲就倒了下去,便再也沒有了動靜!

這時,陳賢懿已經從地上爬起來了另一個殭屍逼退後,便衝我叫道“師弟,這兒的殭屍交給我處理,你快去追孫二孃,別讓那妖婦給跑了!”

我抬頭一看,只見周圍哪裡還有孫二孃的身影呀,顯然已經趁機逃跑了。當下就咒罵一聲“陰險的騷娘們,”於是就問陳賢懿搞不搞得定殭屍?

陳賢懿說“咱又不是吃醋的,你方向去追那妖婦把!”

我點點頭,我也知道這次不能放走了孫二孃,於是將手中的銅劍丟給了陳賢懿叮囑他一句小心,然後就抽開身子,朝孫二孃的方向追了上網,離開時,我也將剛才從孫二孃身上撕扯下來的那小片襯衫給拿在了手裡。

衝出去幾十米,只見荒蕪人煙的亂草地裡,夜霧茫茫,根本就不見孫二孃的身影,也不知道她往哪個方向逃跑了。我見孫二孃沒影之後,心中暗道,但願祖師爺保佑,讓我今晚能順利的抓到這個壞婆娘。

要知道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孫二孃能連續幾晚迷我的魂,顯然她的手裡有我的體膚之物,要麼就是指甲,要麼就是頭皮之類的。剛才她也知道自己的好事被我們知曉了,所以這次如果我讓她跑了,下回我就該出大事了。

也許你會問我,這次放跑了孫二孃,下回孫二孃會怎麼樣呢?

這個我雖然也說不準她到底會拿我怎麼樣,但是隻要她手裡有我的體膚之物,那麼要害死我那也是輕而易舉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麼做我們這行的,從不給外人知道自己的生辰,也不能讓別人拿到自己的體膚之物,比如上回在湘西,我就是利用南宮黎常穿的衣服就把南宮黎給整死了。所以說,這次我必須要將孫二孃抓到,然後逼他將我的體膚之物給拿回來,否則,我將會有大麻煩。 本書醉快更新百度搜尋妙>比<閣

我又找到了好遠的距離,現這片地方全是荒蕪地,半人多高人荒草叢,就算孫二孃沒跑遠,躲在哪個草叢裡,我也很難現她。

不過,當我看到手裡這塊從孫二孃身上撕扯下來的破布時,便計上了心頭,想到了一個追蹤孫二孃的辦法。

當下,我就咬破手指,在那塊破布衫上用血畫了一道符,這符叫做“之母尋根符”.所謂子母尋根,顧名思義就是追蹤尋找的意思,這塊破布就好比是子,就是代表著孫二孃。也就是說,我只要利用這塊小破布,就可以尋到孫二孃了,這便是所謂的“子母尋根符”。

我將破布衫畫好子母符,又在草叢裡折了一根筷子般來的小草棍棒子,然後將畫有子母尋根符的破布攤在手掌上,將小棍子立在破布上面,指一打,喝令一聲;“急急如律令!‘接著,那立在手掌上面的小棍子就自己立了起來,然後轉起了圈圈。

當然,這事如果讓別人看見,肯定會大感驚奇,不過這種法術在陰陽行當並算不上什麼秘術,反而是再普通平常不過的法術了。不過,對於尋找人或物,倒是很實用。

小棍子在手掌上轉了一會兒圈圈,接著就慢慢平靜了下來,最後,半傾斜的指向了一邊。

我一看,這傾斜的方向是南邊,自然代表著孫二孃如今跑去南邊了,於是就心裡也有了方向,提步就按照小棍子指向的南方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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