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1 / 2)

小說:不做炮灰 作者:外鄉人

第十六章

林琳到了這裡,也沒啥好說的。稍後房產公司的人就要來收房子。她現在最好吃飽喝足的離開這裡。

從空間拿出一份漢堡邊往嘴裡送,邊在屋裡四處走動。三室一廳的房子,裝修也不錯。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家裡除了傢俱外,竟是都被帶走了。

噢,也不能說都帶走,一些細軟和廚房的餐具倒是都剩下了。但那些東西,林琳也是不準備要的。

這麼多東西都打包帶走,她那便宜爹,是真的狠了心要這麼對待親閨女了。

果然是有了後媽,便會有後爹。

走到一旁的電話機前打了個電話,將這屋子裡的,除了在合同裡不能打包的東西,都送到了郊區福利院裡。這些東西雖然不值什麼錢,但挑挑撿撿的,也能有用的上的。與其人家買房子的當破爛處理,還不如她掏了車腳錢,送到那裡去呢。

她不善良,但力所能及的事情,還是願意做的。

張美珠的東西,林琳就沒有看的上眼的。不過她手裡的衣服,還真沒有現代社會這個年紀的女孩能穿的。

從為數不多的那幾件衣服裡,林琳找出了條淺藍色連衣裙,將她的那些學習資料都裝進了空間,這才把這間屋裡其他的東西,也打包交給來搬東西去福利院的工人。

將去福利院送東西的人送走,林琳在一次回頭看了一眼這個家。轉身關門走了。她今天的事情很多,可不能再在這裡耽誤時間了。

先去教務處看看學籍的問題,她對那對男女可不信任了。誰知道在距離連考就剩下二個月的時間了,她能不能正常考試呢。

在這個時代,什麼最重要?十個人裡就有九個人告訴你是錢。那麼再問你這個時代,不能缺什麼,那十個人就會有十個人告訴你,各種證件和畢業證。

若是不能參加聯考,她就不能上高中。不能上高中,就不能有學歷。將來找工作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再說,就她現在的這個年紀,不上學還能幹什麼。

從教務處出來,還要去改名字。只要一想要自己現在叫的這個名字是那個男人給起的。好就覺得噁心難受。

反正這少女的生母也姓林,那她還是叫林琳好了。那男人都不要她,憑什麼還要跟他姓,沒這個道理。

最後便是找房子了。雖然她不愁沒地方住。但總要有個落腳點,她不能總從空間進來進去的。現在可是現代社會,被人現,就等著千里大逃亡吧。

林琳合計了一下手中的錢。明面上那對男女給了她三萬塊港幣,那男人又私下裡給了二萬塊。除了這些,她還有當初來香港時,帶來的幾千塊錢。

所以,暫時租房子還是上學是沒有問題。之後的話,她還是賣件古董吧。

她空間裡正好有幾件元青花的瓷器,當初用來裝醉蟹的。騰出一個來賣掉。估計也能得上不少錢。

現在是一九八.九年,這一件瓷器應該也能賣上二三百萬吧。有了這筆錢,上大學是沒有問題了。

一路坐著計程車到了教務處,果然跟她之前想的一樣,那女人壓根就沒有幫她辦理過學籍。不但沒有幫她辦理學籍,竟然連她的轉學證明都不知道丟哪裡去了。

看了一下辦公人員,林琳低下眼簾走了出去。情況不太好,她跟本就沒有辦法向之前想的那樣,塞紅包走後門。

站在大門外,林琳嘆了口氣,伸手又招了一輛計程車。去民事局,她是一定要改名字的。以後和那些人是老死不相往來。

改名字到是很順利。別看在大6十五歲什麼也幹不了,但在香港卻已經有改名的權利了。而且青少年改名字的事情太普遍了,人家辦理此事的辦公人員雖然對林琳連姓都改了,有些側目,但還是讓林琳在等了一個小時候拿到了新出爐的身份證。

最後林琳又拿著身份證,去了地產中介公司。找中介租房子雖然要多花一個月的佣金,但相對來說度也要更快一些。

嘉嘉大廈

林琳抬頭向上看,現原來香港真的有一家嘉嘉大廈呀。

林琳還記得多年前,她看的那部電視劇裡,男女主都住在這棟樓的事情呢。

此時的林琳還不知道,此嘉嘉大廈便是彼嘉嘉大廈。因為這棟樓的業主正好在上個月便帶著考前綜合證的女人去渡假村休假去了。

聽說要過幾天才會回來。林琳只能惋惜地看了一眼這棟樓。她剛才看了一下三樓的一處屋子,感覺非常不錯。大小也合適她獨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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