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1 / 2)

小說:所有人都想害我 作者:時久

三日後聶蒕將我和仲舒哥哥請到家中,讓我們面見他說的那位證人。

證人年過半百,清癯矍鑠,一見他我便覺得太眼熟了——他除了比祖父瘦一些、年輕十幾歲,兩人的五官簡直一模一樣。

“老朽原名賀錚,字劍聲,不過自從十五歲被賀家逐出家門、自立門戶後,就棄用舊稱以字為名了。”他對我倆和藹笑道,“雖然我與賀鈞、賀銓、賀錕已斷絕關係,不過你們倆是好孩子,若不介意,就叫我一聲四叔公吧。”

原來我們家還有一位四叔公,祖父兄弟四人?無論是族譜還是祖父叔公口中,他們從未提過還有一名弟弟。

他們也沒有提過,家裡那些消失的姐妹、女兒和孫女。

我跟仲舒哥哥一齊跪下,拜見這位第一次見面的長輩:“請四叔公安。”

四叔公下座扶我們起來。他的右腿似乎不太靈便,彎腰後直不起身,還是我託了一把才借力站直。

他年紀還不大,精神也很好,不應該現在就行動不便了呀。

四叔公似乎看出我的疑慮,笑道:“當年年少氣盛,不懂得宛轉行事,因親眼目睹父母將姨娘所生的妹妹投入井中溺死,義憤之下去府衙擊鼓鳴冤。狀告雙親有違孝道,按律要先吃三十殺威棒,未能挨住,落了殘疾。”

後來呢?告成了嗎?

想也知道,自然是沒告成,否則我們家也不會至今不知悔改、愈演愈烈。四叔公還被趕出家門,身負重傷以致於殘疾,那時他才十五歲啊!比我現在還小兩歲,他是怎麼熬過來的?

原來我們家不僅容不下女兒,連幫女兒鳴冤抱不平、不愚孝順從的兒子,也一樣容不下。

我不禁看了一眼仲舒哥哥,他終於收斂起近日來的頹靡低落之色,看向四叔公的眼神裡飽含敬佩:“叔公十五歲便能明辨是非、諍長護幼,仲舒年過二十卻依舊渾渾噩噩,還不如綺瑤妹妹有擔當,實在汗顏。”

四叔公道:“唉,我也就是衝動意氣罷了,有什麼用呢?不但未能救下任何人,自身亦險些難保。荏苒半生,每每想起總有些懊悔,若當時能再聰明一些,或許不止於獨善其身。”

我問他:“叔公家裡可有……”

四叔公知道我想問什麼:“我有兩個女兒、三個孫女、一個外孫女,都比兒孫還孝順貼心哩!”

她們孝順貼心,必是因為叔公待她們一視同仁、愛護有加,父慈所以女孝。

真好,我們賀家,終究還是有活得安穩美滿、得享天倫的女兒。

叔公問我:“瑤瑤又是怎麼……你父親是?”

我把姑姑流落在外僥倖得存、回家後因緣際會入宮、母親與爹爹兩情相悅生下我、姑姑護我長大等事說了一遍,以及家裡還有一個倖存的堂妹嵐月也告訴了他。

“怪我離家後斷絕音訊什麼都不知道,賀家竟還出過這樣一位傳奇的女兒。”四叔公嘆道,“大嫂人善心慈,就是性子太軟,才會一直被賀鈞欺壓而不敢聲張,鬱鬱而終。我離家的時候,沁兒才剛五歲,已經很懂事了。他對我說,如果生了女兒必須丟掉,那他將來就不成親不生孩子。”

爹爹遲遲不肯娶親,除了自己身子不好不想耽誤姑娘家的終身之外,原還有這層顧慮。我爹爹雖然體弱多病英年早逝,但他比家裡任何一個人都更稱得上是一位好丈夫、好父親。我相信他若活著,一定會盡全力保護我,所以他去世之後,姑姑也想盡辦法保全我的性命。

我們三人說著話時,四叔公的小公子回來了。四叔公以經商為業,這回父子倆一同來洛陽本為洽談生意。叔公近年已退居幕後,多數事務都交由這位小叔叔出面打理。

小叔叔十分年輕,看著和仲舒哥哥年紀相近。仲舒哥哥倒不介意,直接以晚輩禮拜見,口稱“叔父”;但我看他有種說不出來的奇怪感覺,猶豫著如何見禮才好。

四叔公笑道:“自家人就不瞞你們了,這不是叔叔,是你們的姑姑,我家么妹。我那兩個兒子,一個埋頭苦讀只想高中做官,一個偏愛舞槍弄棒,都不肯幫我的忙,還是女兒心疼我!在蘇州,同行們都知道她的身份,這回初來洛陽,為了行走方便才叫她女扮男裝、父子相稱。”

小姑姑笑著問仲舒哥哥:“賢侄今年貴庚?”

仲舒哥哥鬧了個大紅臉,低頭說:“小侄二十有二。”

小姑姑道:“還好還好,我比你年長一歲,當得這個長輩,沒佔你便宜。”

四叔公家的女兒不僅可以堂堂正正地活著,還能獨當一面、繼承家業。姑姑不是家裡唯一的女兒,她還有兩個堂妹,爹孃寵愛、不讓鬚眉的堂妹。如果她活著的時候能知道,那該多好啊。

四叔公還告訴我們,其實他的叔父叔祖輩中,也有人不忍殺害親女,偷偷帶著妻女離家出走,或者分家後就不再作惡洗女,只有我們家這一支頑固不化、奉行六代。如今蘇州金陵一帶還有其他賀氏旁支,家族和睦興旺,與尋常人家無異,和他家亦有往來。

四叔公答應留在洛陽為聶氏兄妹作證,其餘事務交由小姑姑處理。又過了三日,聶蒕收集齊各項證據,親筆寫下訴狀,告賀王氏謀殺親孫、迫害兒媳,並彈劾祖父治家昏昧無德,迷信“洗女”惡習,縱容行兇、包庇教唆、血債累累、德不配位,堂兄賀珹沆瀣盲從、負妻害女、不堪再為御史等等。

此事一出,滿朝譁然。洛陽天子腳下,法度最為森嚴,高祖時就已有遺棄嬰孩徒二年、殺之徒三年之律例。虎毒尚且不食子,連尋常百姓家也未出過這等駭人聽聞之舉,何況祖父為相十餘載、貴為國公,本當為天下臣民之表率,一時千夫所指,眾人唾罵。

仲舒哥哥也和家裡鬧翻了,搬到光祿寺公舍居住。公舍簡陋,他獨居一處小院,我去看他時,他正一個人喝悶酒,一邊喝一邊默默垂淚。

“我才知道,我原也有個嫡親妹妹的,如果好好活著,該有你這般大了,興許已經出嫁了呢。”他紅著眼睛對我說,“她比你大半歲,出生在臘月寒冬。父親把她扔在花園池塘裡,母親剛生產完,為了救她跳進冰水中,撈上來時兩個人都不行了……所以不僅妹妹,連我母親也是因此而死,這樣的家我要怎麼繼續待下去?孔子說,‘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我不能對父親不孝,但母親不也是十月懷胎生我養我、髮膚所受親恩如山?如何能不怨?”

不光仲舒哥哥的母親,還有我祖母、大周娘子、蓁娘、我們不知道的其他長輩嬸嫂,以及四叔公和仲舒哥哥這樣左右為難、備受煎熬的兒郎,他們都是我們賀家惡習的受害者。

我按住他倒酒的手說:“我們能做的就是讓悲劇自此終結,不要再為害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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