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來,把林晚送走的時候,才不會捅婁子。
林常有些無奈:“這事,我也很糾結。”
“按理說,阿晚現在的行為沒什麼意義。如果她願意回來繼承家裡的產業,完全可以自己投錢開一家遊戲公司。”
“但是她這個人比較倔,就一定得自己親自做設計師才行。”
“從理智上來說,我更贊同我父親的看法;但是從情感上來說,我理解阿晚的選擇。”
“畢竟……我當時的夢想是做樂隊主唱來著,現在想想,還有些後悔當初沒有堅持……”
裴謙的嘴角微微抽動。
行啊,你們四兄妹,一個個的倒是多才多藝、愛好廣泛啊。
看林常這意思,原本他也是想追夢的,結果拗不過他爹,被迫放棄在樂隊當主唱的夢想,回去繼承家業,做了神華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的總裁。
林常喝了口咖啡,繼續說道:“其實我倒是覺得,讓阿晚歷練歷練,多經歷一些事情,也是好事。”
“一來,她還年輕,有的是時間可以揮霍;二來,多一些磨礪,以後接手家族產業,才不會手足無措。”
“所以,阿晚還是請裴總多照顧了。”
“可能給您添了麻煩,實在是非常過意不去。不如這樣,裴總,騰達是遊戲公司,我也非常喜歡《海上堡壘》這款遊戲。”
“我買五百把火麒麟,聊表心意,怎麼樣?”
裴謙愣了一下。
五百把火麒麟?
那可是40多萬啊!
你特麼40多萬直接給我多好啊,買尼瑪的火麒麟!!
顯然在林常的概念中,買火麒麟,不就相當於直接給裴謙送錢麼?而且還拉高了遊戲的營收資料,多好。
但是對於裴謙來說,這特麼簡直就是血虧,四十多萬按照三七分成,再用盈利比例轉換一下,真正能到自己手上的也就兩千多塊錢……
“不必。”
裴謙保持著淡然的表情,用不緊不慢的語速說道:“林總要是真的想聊表心意,我倒是有個建議。”
“我最近正想花點小錢做個試驗,林總要是能順便幫我報銷一下,我也不會介意的。”
林常一愣,隨即露出一副很感興趣的表情。
“花點小錢?沒問題啊。”
“裴總需要多少錢?”
裴謙淡然道:“二十萬。其中十萬是我的片酬,另外十萬是道具開銷,短影片的形式,一共20集。”
“不過,林總得做好這筆錢打水漂的準備。”
林常粗略一算:“裴總的片酬,才5000塊一集?太低了,我給一萬!”
他本來是打算拿四十萬買火麒麟的,但既然裴謙有更好的建議,那就按裴謙說的辦了。
林常看著裴謙平淡的表情,心中瞭然。
“對裴總來說,四十萬也就相當於一點零花錢而已。”
“他顯然是打算拿這四十萬找點樂子,正好跟我聊到這個話題了,就做了個順水人情,讓我出這筆錢。”
“正好,還上了他的人情,還拉近了關係,不錯。”
林常反而很高興,覺得裴總這是沒把自己當外人啊!
這就像兩個好朋友,其中一個過生日了,朋友問他想要什麼禮物,他說:“我最近看上一款遊戲,二百多,你買了送我吧”,是一個意思。
在林常的理解中,這四十萬就相當於好朋友的一點見面禮,加上照顧林晚的謝禮。
而裴謙則是還有些恍惚,因為詫異而暫時沒來得及做出表情。
系統並沒有警告我?
這麼容易就拿到二十萬了?
那我之前,辛辛苦苦轉化的那點錢到底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