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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料到,這方米麗人前答應的好好的,人後就把原身出賣了。說到底還是為了錢,沒有工作的方米麗在家裡就如同保姆般的的存在,沒有半點家庭地位。

有時候她在想,要是有錢,她絕不會落得如此下場,那錢友雷也絕不敢如此對待自己。

原身躲到了她這裡,葉家人基本上是找不到了原身了。要是她把原身在何處的訊息賣給葉家,報酬應該是不會少的。

方米麗有些糾結,她也瞧見了原身的身上有些傷口觸目驚心。又想到了自己,這些年精神上的折磨還少嗎?

又安慰自己,葉家人神通廣大,找到原身只是時間的問題,倒還不如成全了自己。兩個人總有一個要幸福。於是,她將原身的訊息出賣給了葉家……

葉淺親自把原身捉了回去,她受到了更大的折磨。原身再也無法忍受了,終於以割腕結束了她短暫悲慘的一生。

“林夏,那我報警了?”葉淺的話將林夏拉回了現實。

“嗯,報警吧。”是該給錢友雷一點教訓了,她相信以錢友雷的能言善辯,一定能讓方米麗相信這一切不是他的錯。

葉淺報了警,倆人靜靜等待著警察的到來,順便在一旁悄悄地打量林夏。

他不是個博愛的人,剛開始在茶館二樓看到一個女孩被小混混跟蹤,也不甚在意。他了解這些小混混,頂多敲詐些錢,再過分的事情,他們是沒有膽子做的。

直到林夏轉過頭來,他看到了她的正臉,才發現這個女孩正是自己的未婚妻,葉母給他看過照片,是以才會翻牆去救她。讓林夏心甘情願地愛上他。

原身同葉淺的婚事是自小訂下的。那時候林父林母還沒有因為車禍身亡,生意做得很好。林父同葉父是好友,便做主給兒女訂了娃娃親。林父林母意外身亡後,除了葉父葉母就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情了。

後來葉淺向葉父坦言自己喜歡男人,葉父很是震怒,說他其實有個未婚妻,叫做林夏。這是自小訂下的,葉淺必須同這個女孩結婚。林父林母要是誠心想認原身這個兒媳婦,就不會這麼多年對她置之不理,讓其一直在伯父伯母的手下吃苦。

說到底,單純只是個理由,能讓葉淺心甘情願結婚生子的理由。葉淺果然答應了,大不了結婚生子後各玩各的,葉父也不會在自己耳邊時時念叨。況且葉父葉母要是真的喜歡朋友的閨女,也不會把她往火坑裡推,讓她嫁一個同性戀。

林夏將外套還給了葉淺,再次道謝:“葉先生,真的謝謝你了。時候不早了,我先回家了。”

“我送你吧。”葉淺看起來十分誠懇地說道。

心裡卻想著,好不容易逮著機會,不刷點好感度就可惜了。

“謝謝,真的不用了。”林夏搖了搖頭、

“不用不好意思,“葉淺皺了皺眉,“我的車就停在前面,很方便的。”

林夏覺得這樣拒絕來拒絕去也沒幾個意思,便答應了,“那就麻煩你了。”

就在這時,警察來了。他們一見是慈城葉公子,態度立馬和藹可親了起來,瞭解了這裡的情況之後,便把小混混給押走了。沒有要求他倆去警察局做筆錄。

葉淺將林夏送到了小區門口,還留了個聯絡方式給林夏,就走了。

萬事不能操之過急,倆人到現在還只是個陌生人,他也不要求林夏會帶他上樓坐坐。

剛才葉淺同林夏聊了一會兒天,發現她是個性格柔弱,教養不錯的女孩。他很滿意,女孩太要強不好,容易惹事,也不容易掌控。

林夏一個人進入了小區,循著原身的記憶,她順利找到了伯父家,也就是父母出事後,她住的地方。

她一進門,就發現伯母正在沙發上,正磕著瓜子,看著肥皂劇。聽到門口有動靜,隨意瞟了一眼,發現來人是林夏,重重的將手中的瓜子往桌上一拍,叉腰站了起來,“你還有臉回來?”一開口就質問起林夏,“今天相親的事情我都聽說了,你這種條件,竟然還敢質疑人家。你看看人家年紀輕輕,就事業有成……”

林夏不耐煩聽她說教,直接回了過去,“這麼好的條件,你怎麼不把他介紹給堂妹啊。”她是知道這位伯母的心思的,還不是為了人家的聘禮。呵,為了那點錢,就能把侄女給賣了。

林伯母一愣,沒有想到一向懦弱的她會還嘴,拍了拍腦門,接著說道:“誒呦喂,翅膀長硬了就想要飛了是不是?早知道當初就不該好心收留你,應該把你送到孤兒院去,這活脫脫一白眼狼啊……”

在廚房做菜的林伯父,圍著塊滑稽的圍裙,也走了出來。

林夏就這麼冷眼看著林伯母表演,每次強迫原身做不願意的事,林伯母就會拿好心收留原身說事。林夏不是原身,知道收留原身的真相是什麼……

5

“小夏,你是怎麼跟你伯母說話的?”林伯父一隻手拿著鍋鏟,另一隻手有些油膩,在圍裙上擦拭著,語氣嚴厲,說話時臉上那層次分明的肉,在有節奏的抖動著。

林夏自顧自地找了把椅子坐了下來,“好好說話啊。”

原身在這個家,沒有半分家庭地位,也無力反抗,只能被這兩夫妻聯合欺負。

“你?!”林伯父感覺林夏這次相親回來時,就變了個人似的。竟然學會和他們頂嘴了。

林伯母走到了林夏的對面,不懷好意地一笑,“振華,我看你這侄女就是一白眼狼,既然她不知好壞,我們也不用熱臉貼她的冷屁股。讓她儘早搬出去吧。”林振華,就是林伯父的名字。

“這?”林伯父有些遲疑,林夏畢竟還是個大學生,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這樣就貿貿然地把她趕出去……

林伯母看林伯父沒有表態,重重地扭了他的手臂一把,“你倒是說話呀。”

一向在家裡做主的林伯母,此前會留著林夏,是因為她還算聽話,做家務也輕快,更重要的是,還有利可圖。

在她強硬眼神的掃視下,林伯父趕忙點了點頭,“小夏呀,你要是對我們不滿意,就搬出去住吧,免得相看兩厭,留來留去留成仇就不美了。”

林伯母得意洋洋的笑著,料想林夏沒有能力,說不定轉眼就會向她道歉,她等著呢。

“我離開也可以,”林夏低著頭,漫不經心地拔著手上的倒刺,“只要將我的財產,完完整整吐出來就行了。”

林父遭遇車禍後,被搶救了好幾天,他知道自己已經無力迴天,最放不下的是他的女兒。便立下了遺囑,公司的財產被變賣後,將其分為兩份,一份作為原身的教育基金。

另一部分錢同樣是留給原身的,只不過要等到她二十週歲後,才能取出。這也是林父留的一個心眼,他家中只有一個哥哥了,他了解林伯父,目光短淺,人還算老實忠厚,應該是能平平安安將將他的寶貝女兒養大。

但他的嫂子卻是個心大的,林父怕大哥被嫂子唆使,私自霸佔原身本應該繼承的遺產,便特意設了個年限。想來他的女兒二十週歲後,有了足夠辨別是非曲直的能力,能好好利用這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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