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B給我的兩英鎊撐了將近十天。能用那麼久,得多虧帕迪,露宿街頭的生活讓他學會了節儉,就連每天好好吃一頓飯,在他看來都是一種鋪張浪費。對他而言,食物就是簡單的麵包加黃油,永遠都是茶加兩片面包,能捱上一兩個小時才會餓。他教我每天怎樣靠半克朗生活,有吃有住,還有煙抽。他晚上還能靠幫人看車掙幾個先令的小錢,由於是非法的,幹這活挺危險,但是能賺點錢,貼補一下我們的收入。

一天早上,我們試著去做“三明治人”[1]。早上五點,我們去了一片辦公樓後面的小巷,但那裡已經有三四十號人在排隊等著了,兩小時後,我們被告知已經沒有工作了。我們沒覺得有多大遺憾,因為做“三明治人”並不是什麼令人羨慕的工作。他們每天工作十小時,才掙三先令,相當辛苦,特別是在颳風天,而且你還不能偷懶,因為時不時會有監工來,看看你是不是在崗位上。他們不僅辛苦,工作還是按天算的,有時會僱你三天,但從不會按周算,所以他們每天早上要等上好幾小時才能有活幹。願意幹這個活的失業者很多,以至於他們無力為爭取更好的待遇而鬥爭。所有“三明治人”覬覦的工作就是發傳單,待遇一樣。你要是看到一個發傳單的,可以幫忙接一張,因為他發完就能下班了。

與此同時,我們繼續在寄宿所混日子,整天生活在汙穢之中,無所事事,極度無聊。連著好幾天,我們沒事可做,只能在地下室廚房坐著,看看隔天的報紙,或者誰弄到本過期的《英國旗》[2],也能翻翻。那段時間老是下雨,每個進來的人身上都是溼漉漉的,因而廚房裡的氣味特別難聞。唯一令人興奮的只有定時供應的茶水和兩片面包。我不知道倫敦有多少人過著這樣的生活,至少得有幾千吧。事實上對帕迪而言,這卻是他兩年來過得最好的日子。只有在手上有幾先令的時候,他才能過上這樣的日子而不用去流浪;流浪生活本就略差一些。聽著他嗚咽地訴說——他沒在吃東西的時候,老是會哭哭啼啼的——你會意識到,失業對於他而言是極大的折磨。人們誤以為失業者只會擔心沒有了收入來源,相反,一個沒文化的人,會因為骨子裡習慣了工作而想要幹活,這個念頭遠勝於得到報酬。不得以而為之的無所事事是貧窮最大的危害之一,只有受過教育的人才能勉強忍受。但像帕迪這樣的人,因為不知道如何打發時間,一失業就會像條被鎖鏈拴住的狗一樣悲慘。因此,認為“從高處跌落”的人最需要同情的言論簡直就是無稽之談。真正需要憐憫的,是一開始就處於社會底層的人,他們面對貧窮,不知所措。

那段時間很無聊,除了和博佐的幾次對話外,我都不記得別的事兒了。有一次,寄宿所來了群造訪貧民窟的人。我和帕迪出去了,下午回來時,聽見樓下有音樂聲,下去發現有三個溫文爾雅、衣著光鮮的人在我們的廚房裡做禮拜。他們分別是:一位身穿僧袍、嚴肅而沉穩的先生,一位演奏行動式腳踏風琴的女士,和一個擺弄著十字架的無下巴的年輕人。看來他們是不請自來,並且一進來就開始做禮拜。

看看寄宿者是如何對付這群不速之客是件有趣的事。他們對這些人沒有絲毫的不敬,只是視而不見罷了。廚房裡所有人(估計有上百號人)表現默契,好像那些探訪者根本不存在似的。他們站在那裡耐心地唱歌和勸誡,但就同在地上爬的蠼螋[3]一般,根本沒人搭理。那位穿僧袍的先生在佈道,但沒人在聽,佈道聲淹沒在了唱歌聲、咒罵聲和鍋碗瓢盆的叮噹聲中。人們坐在離腳踏風琴三英尺處吃飯、玩牌,全當它不存在。不久,探訪者就放棄佈道離開了,沒有人侮辱他們,只是無視而已。毋庸置疑,他們一定會自我安慰,認為自己是多麼勇敢,“冒險進入社會最底層”,等等,等等。

博佐說,這群人一個月要來好幾次。他們在警察那裡有關係,“警官”不會趕他們走。真是奇怪,一旦你的收入低於一定水平,竟會有人理所應當地認為他們有權對你傳教佈道,為你祈禱。

九天後,B給的兩英鎊就只剩下一英鎊九便士了。我和帕迪留下十八便士付床位費,每天的茶水和麵包得花三便士,我們倆吃一份,與其說這是一頓飯,不如說是開胃餐。到了下午,我們實在餓得不行,帕迪想起來國王十字火車站[4]附近有座教堂,每週會給流浪漢施捨一次茶點,正好那天有,我們就決定去那兒。儘管那天下雨,而且身無分文,博佐也不願意去,他說去教堂討東西吃不是他的作風。

教堂外,足足有一百號人等著,都是邋里邋遢的那種,他們聽說有免費的茶點,就從四面八方聚集過來,像是圍在一頭死牛周圍的禿鷲。不一會兒,教堂門開了,一位牧師和幾個女孩把我們領到教堂頂上的廊臺。這是個福音教堂,非常簡陋,牆上有關於血和火的經文,還有一本收錄了一千兩百五十一首讚美詩的書。我讀了幾首後得出結論,該書是典型的集劣詩之大成的選集。用完茶點後照例要做禮拜,平時的教堂會眾坐在底下的教堂天井裡。那天是工作日,來做禮拜的只有十幾個人,大多是筋骨結實的老太太,讓人聯想起了正在沸騰的雞鴨。我們在長凳上坐成一排,等著分茶點;每人分得一磅用果醬瓶裝的茶,六片面包加上黃油。茶點一吃完,為了躲過做禮拜,十來個守在門旁的流浪漢就溜之大吉了;剩下沒走的,主要是不好意思,而不是真的感激。

管風琴響了幾聲後,禮拜就開始了。這像是一個訊號,流浪漢們頓時亂作一團,無法無天。你根本無法想象教堂裡竟會出現這番情形。整個長廊裡,流浪漢們懶洋洋地靠在長凳上,嬉笑的嬉笑,聊天的聊天,還有的探出身子向樓下會眾扔麵包屑;我多少是用了些武力才阻止我邊上的那人點菸。流浪漢們完全就是把這場儀式看成是一出滑稽戲。的確,這禮拜荒唐得很。做到一半,突然有人冒出一句“哈利路亞”,還有沒完沒了的即興禱告,但沒人管他們的行為。會眾中有個老頭——叫布特爾會友什麼的——老是被叫起來帶領我們祈禱,每次他站起身,流浪漢們就開始跺腳,就跟在劇院裡一樣。他們說上次的即興禱告,他足足說了二十五分鐘,直到牧師打斷他為止。有一次布特爾會友站起來的時候,一個流浪漢叫道:“一賠二,賭他這次不超過七分鐘!”聲音大得整個教堂都聽到了。很快,我們亂哄哄的聲音就蓋過了牧師。有時,樓下會有人憤怒地喊道:“噓!安靜!”但沒人理睬。我們想方設法讓禮拜沒法進行下去,誰都別想阻止我們。

這種古怪的場面看著令人生厭。樓下是些頭腦簡單、懷著好意誠心祈禱的善男信女;樓上則是被他們餵飽的一百號人,卻故意讓他們沒法祈禱。一幫邋里邋遢、滿臉鬍渣的傢伙咧著嘴看著樓下,公然嘲笑他們。幾個老弱婦孺又能拿這一百多個懷著敵意的流浪漢怎麼樣呢?他們害怕我們,我們也的確是在欺負他們。他們給予我們的施捨是種羞辱,我們以此來報復。

牧師是個勇敢的人,他佈道時聲音洪亮,宣讀著一段關於約書亞[5]的長段經文,幾乎不去理會樓上的竊笑聲和閒談聲。不過到了最後,他還是忍無可忍,大聲宣佈:

“我要把佈道的最後五分鐘,送給還未被拯救的罪人們!”

說完,他抬頭望向樓上的長廊開始佈道,足足有五分鐘,免得有人對誰已被拯救誰還未獲救心存疑慮。可我們才不在乎呢!甚至當牧師拿地獄之火相威嚇時,我們仍在捲菸,說完最後一聲“阿門”,我們大喊一聲便稀里嘩啦地下了樓,很多人說好下週還要來這裡吃免費茶點。

這一幕讓我覺得很有意思,這和流浪漢平時卑躬屈膝的舉止不太一樣,和他們通常在接受施捨時心存感激的樣子也不一樣。當然,那是因為我們在人數上超過了會眾,所以不怕他們。接受施捨的人一般都會憎恨他的恩人,這是人性中固有的特點;而且,如果有五十個或上百個人做後盾,他就會將這種本性顯現出來。

喝完免費茶點的那個晚上,帕迪意外地靠幫人“看車”又賺了十八便士,正好夠我們在寄宿所再住一晚,我們便把錢留著,一直餓到第二天早上九點才吃東西。本來博佐可能會帶點東西給我們吃,但他出去了一整天。街道還是溼漉漉的,他便去了象堡[6],他知道那裡有塊雨淋不到的地方。幸好我還有點菸絲,否則那天會更難熬。

八點半時,帕迪帶我去了河堤一帶,據說有個牧師每週會在那裡發一次餐券。查令十字橋[7]下有五十個人在等,他們的身影映在明晃晃的水坑裡。他們中有些人著實令人感到震驚——他們露宿在河堤一帶,那裡的狀況比臨時收容所還要糟糕。我記得,其中有個人穿了件沒釦子的大衣,底下用繩子綁著,褲子破破爛爛,腳趾從靴子裡露出來,其他什麼都沒穿。他的鬍子長得像個苦行僧,胸口和肩上用像鯨油一樣的東西劃出一道道黑色的條紋,看起來髒兮兮的,很是噁心。滿臉的灰塵和毛髮下是一張慘白如紙的臉龐,不知是何種惡疾所致。我聽過他講話,口音優雅,像是個文員或商店巡視員。

過了一會兒,牧師出現了,這群人按先來後到的順序到排成一列。牧師很和氣,微胖,年紀不大,說來也怪,他和我在巴黎的朋友查理很像。他羞怯不安,除了道了聲晚上好,別的什麼都沒說;他只是沿著隊伍匆匆走下去,塞給每個人一張券,也不等別人感謝。結果卻是,人們這次真的感激起來了,每個人都說這牧師是個□□的好人。有人(我相信他聽見了)喊道:“他永遠都做不了□□的主教!”當然,這麼說是一種真心的讚美。

餐券每張值六便士,僅限在附近的一家餐飲店使用。到了那兒後,我們發現店主知道流浪漢只能在這裡用餐券,便耍起了花招,每張餐券只給四便士的量。我和帕迪把餐券湊在一起,換來的東西我們在大多數咖啡館七八便士就能買到。那位牧師在餐券上的花費總共不止一英鎊,所以很明顯,這家店主每週要從流浪漢手裡騙走七先令,甚至更多。在流浪漢的生活中,這種坑人的事是家常便飯,除非人們給的是錢而不是餐券,他們才能擺脫這樣的局面。

帕迪和我回到寄宿所,肚子仍舊餓著,只能在廚房裡熬著,用烤火來抵消飢餓感。十點半的時候,博佐回來了,他精疲力竭,形容枯槁,因為那條壞腿走起路來很是折磨人。他沒靠畫畫賺到一分錢,所有淋不到雨的地方全被佔了,他索性就乞討了好幾個小時,一邊還要看有沒有警察。他弄到了八便士,還差一便士才夠付床位費。現在早過了付錢的時候,他只能趁管事的不注意溜了進來,隨時都有可能被逮到,趕出去後就只能睡在河堤一帶。博佐把口袋裡的東西掏出來仔細檢視,考慮該賣哪樣。他決定賣剃鬚刀,拿著它在廚房裡兜了一圈,沒幾分鐘就換來了三便士,這些錢夠租個床位,買杯茶喝,還能剩下半便士。

博佐拿著他的茶,坐到火邊烤衣服。他喝茶時,我看見他自己在笑,像是聽了什麼笑話似的。我很吃驚,便問他在笑什麼。

“真他媽的好笑!”他說,“好笑得都能上《笨拙》雜誌[8]了,你知道我都幹了什麼嗎?”

“什麼?”

“賣剃鬚刀前沒先刮一下鬍子:真是大蠢貨一個啊!”

他從早上起就沒吃東西,拖著條殘廢的腿走了好幾英里,衣服溼透了,身邊僅剩下半便士,只能挨著餓。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笑談沒了剃鬚刀一事,著實令人佩服。

注 釋

[1]“三明治人”:指身前身後掛廣告牌做廣告的人。(譯註)

[2]《英國旗》:原文為“Union Jack”,是英國國旗的暱稱,這裡指某本雜誌。(譯註)

[3]蠼螋:一種小昆蟲,俗稱“耳夾子蟲”,常見於衛生間和廚房。(譯註)

[4]國王十字火車站:1852年啟用的大型鐵路終點站,位於倫敦市中心的國王十字地區。(譯註)

[5]約書亞:聖經中的人物,是繼摩西后以色列人的首領。(譯註)

[6]象堡:位於倫敦市區南部的購物區。(譯註)

[7]查令十字橋:位於英國倫敦查令十字區域內,查令十字是位於倫敦西敏市的一個交匯路口,是倫敦的傳統中心點。(譯註)

[8]《笨拙》雜誌:英國著名幽默雜誌,以諷刺漫畫著稱。(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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