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1 / 4)

在我十八歲之前, 我還不叫沈諸。

三歲的時候,我就已經嫌棄我的名字了。

李遠。

能指望一個高中輟學把女生肚子搞大的父親想出什麼好名字?

我姑且當做他想讓我像李世民一樣“棄繻懷遠志,封泥負壯情”, 可事實上,他恐怕根本不知道這首李世民的詩。

沒錯, 我就是那種不被期待的孩子。

我的母親生下我的時候才15歲, 還在剛剛上高中的年紀, 因為早戀偷嘗禁-果和同樣未成年的父親私奔。

他們以為象牙塔外是一座更美的塔,可現實卻在告訴他們,不讀書到底帶來了什麼。

逃離父母去遙遠的南方小鎮打工,兩個人擠在一間不到二十平的宿舍裡, 當然還包括我這個“累贅”。

生下我沒幾天,他們就當我是個累贅了。

我的童年一直在父母無盡的爭吵中度過, 他們吵架的時候,我就去樓道的路燈底下看書。

母親以前偶爾會不耐煩地給我念念童話故事, 我記憶力很好, 沒多久就能融會貫通認得漢字。在他們以為我還醉心於兒童文學的時候, 其實我早就在隔壁收廢品大爺淘來的書堆裡打滾了。

四歲讀《資治通鑑》, 五歲讀《時間簡史》。

父母的無知時刻在告訴我,文化是多麼的重要。

終於在我五歲的某一天,母親罕見地對我和風細雨,說要帶我去市裡最大的圖書館看書。

我看著她緊張忐忑地模樣就知道,他們打算拋棄我了。

隨她去吧。

我沒那麼在意,在圖書館廢寢忘食閱讀了一整天, 我讀了不少生物學作品, 對摩爾根的《基因論》最感興趣。

正當我打算進一步瞭解DNA、染色體、RNA之間的關係時, 圖書館要閉館了。

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女管理員想送我回家, 我只能告訴她:我爸爸媽媽是故意拋棄我的。

她又想把我送去警察局,我理智地分析了接下來我會遇到的狀況:警察會尋找我的父母,如果找到了,父母很有可能再次丟棄我,下次也許我會被販賣器官的人販子抓走,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如果警察找不到我的父母,就會把我送去孤兒院,像我這麼大已經記事了的孩子很難被領養,有可能一輩子都要在孤兒院裡度過。

她果然猶豫了。

她是個單純善良的女孩,決定暫時收留我。

後來暫時變成了永遠,她告訴我,以後我再也不會被拋棄了,她就是我的親人,讓我叫她小姨。

小姨姓沈,她給了我一個新名字:沈亦。

【亦莫戀此身,亦莫厭此身。無戀亦無厭,始是逍遙人。】

我想她是真心希望我忘卻身世煩惱的,因為接下來幾年,是我度過最溫暖的時光。

我不喜歡人和人之間的這種麻煩的情感,但我卻喜歡她。

然而美好的時光終究有盡頭。

小姨結婚了,男方家庭不希望我成為他們新家庭的累贅。

沒錯,又是累贅。

看到她為我據理力爭,每夜哭到睡不著的模樣,我還是動搖了。

我已經可以自己照顧自己,所以我請她送我去寄宿學校。

我變得更加冷漠,只有知識能填補我情感的空虛,只有知識能成為我悲劇人生的救贖。

令我沒有想到的是,在我貧瘠的生命中,居然又闖入了一個肯給我一點溫暖的人。

他叫路高遠。

他母親過世,父親迅速再娶,又生了個兒子,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就這樣把路高遠扔到寄宿學校去。

他和我不一樣。

他底子裡還是個固執的小孩子,想用叛逆的方式贏得父親的關注,贏得一點點愛。

可是傻瓜,愛這種東西,沒有了就是沒有了,不論你怎麼爭取,都不可能拿回來的。

我深知這一點,所以從來就沒有奢望過得到它。

人生中有許多遠比愛重要的東西。

譬如知識。

所以每次路高遠每次用逃學、打遊戲這種幼稚的方式企圖博取父親關注的時候,我都會勸誡他:擁抱知識吧,只有知識能改變命運。

不過他好像始終不明白這一點。

導火線是路爸爸被老師請到學校,路高遠和他在走廊裡大吵了一架。

之後他就消失了,在網咖裡沉迷了三天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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