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1 / 3)

小說:小小小小的火 作者:伍綺詩

米婭說得對:聆訊開始前,又爆出一串新聞——有的是報紙登的,有的是電視播出的——都是關於貝比·周的,抨擊她不適合做母親。其中幾篇說她是來美國尋找機會的移民,結果遇到了各種困難(但她的支持者指出,這些困難都是暫時的),自己的生活都無法保證,遑論撫養孩子。還有幾篇更刻薄,認為貝比的人品不可靠,完全不適合做母親。三月的最後一週,聆訊開始了,法院門前的臺階上每天都擠著記者模樣的人,急切地試圖打探法庭上流傳出來的可能具有新聞意義的隻言片語。

由於涉及家庭隱私,聆訊不對外界公開,因此各種新聞報道要麼十分簡潔,要麼摻雜了許多想象的成分,只有那些身處聆訊室的人——麥卡洛夫婦、律師、理查德森先生、艾德·林、貝比和法官本人——才知道案情的確切進展。

實際的情況是,雙方的辯護律師——理查德森先生和艾德·林之間你來我往的陳述陷入了膠著狀態,推進十分緩慢,另外,他們各自公佈了許多觸目驚心的證據,導致案情變得十分複雜。

正方:消防局的工作人員發現小米拉貝爾時,她處於極度營養不良的狀態,囟門凹陷、嚴重脫水、瘦得皮包骨——面板之下的肋骨和細弱的脊柱清晰可見,脊椎上的細小骨節好像一串珠子。兩個月大的她,體重只有八磅。

反方:這是因為孩子不吸奶,貝比試過很多次都沒辦法,卻導致乳頭乾裂流血,無法餵養孩子,她只能抱著孩子無助地痛哭。兩週之後,乳汁徹底停止分泌,她拿出僅剩的七美元,買了配方奶粉,最後錢包裡空空如也,只有一張她上班時有人送給她的“一百萬美元”假鈔,說是這張“鈔票”可以為她帶來好運氣。

正方:嬰兒患有嚴重的尿布疹,說明母親連續幾個小時——甚至好幾天——都不給她換尿布。

反方:貝比沒錢買尿布,還記得嗎,她用僅剩的七美元買了配方奶粉,她已經盡了全力。她把用過的尿布拿下來清理乾淨,再給孩子換上。她給孩子臀部發紅的地方塗了凡士林——窮困的她只有凡士林。

正方:鄰居們聽見孩子一哭就是幾個小時。“沒日沒夜地哭,”門牌號碼是3B的一位鄰居說,“我早晨去上班,聽見她在哭,晚上下班聽見她還在哭。”他本打算報警,後來又放棄了,不想幹涉別人家的事,“畢竟不關我的事”。

反方:貝比也終日以淚洗面,抱著孩子不知所措,內心充滿自責,甚至出現了捶胸頓足、撕扯自己頭髮的自我傷害舉動。

正方:在試圖履行母親責任卻以失敗告終的這一個半月時間裡,貝比始終沒有尋求心理醫師或者醫生的幫助。

反方:沒錯,她應該找人幫忙,但她求告無門。她的英文並不流利,閱讀理解能力幾乎為零,她不知道去哪裡找能幫上忙的社工,甚至不知道他們的存在。她不知道如何申請貧困補助,不知道這是一個可行選項。她低下頭,看不到安全網,只有一片冷酷無情的摩天大樓,隨時都能將她刺穿,你能責怪這樣一個自身難保的人沒有照顧好自己的女兒嗎?

正方:1997年1月5日凌晨,貝比把孩子遺棄在金斯曼消防局門口,那天晚上的氣溫降到零下,寒風刺骨,外面的實測溫度只有零下八攝氏度。凌晨兩點半,消防員開啟門,發現孩子躺在一隻紙箱裡,天剛剛開始下雪,孩子身上也已經覆蓋了一層薄薄的雪。

反方:貝比把孩子放在消防局門口的時候,天氣的確很冷,但孩子穿了三件襯衣和兩條褲子,外面包著四條毯子——這些是貝比僅有的嬰兒用品,為了給孩子保暖,母親把她的小手也包好了,還疊起一條毯子,蓋在她的頭上擋風。根據推測,孩子在消防局外面待了不到二十分鐘就有人過來開門了,毯子上只落了一點點雪。

正方:生下孩子時,貝比來美國才兩年,來克利夫蘭不到一年,她在這裡先後租過三個公寓,租住第一個時違反了租約,租到第二個後經常拖欠租金,她的工作所得始終低於最低收入標準。

反方:她每個月都過得很拮据。如果全額支付租金,就沒有足夠的錢購買食物和支付電費,必須捱餓或在黑暗中度日。儘管如此,她還是會盡可能地支付房租,如果收到比較多的小費,她會拿出二十美元,用紙包好,在紙上寫下自己的名字,塞到房東的門縫底下。她的廚房櫃檯上有個用來記賬的信封,開支詳情是這樣的:

九月:拖欠100美元

9月8日支付20美元

9月13日支付20美元

9月18日支付20美元

十月:拖欠80美元,共拖欠120美元

10月3日支付20美元

10月14日支付20美元

10月26日支付20美元

十一月:拖欠70美元,共拖欠130美元

……

她的欠款始終難以還清,總是入不敷出,又找不到其他工作,英文也不好,連普通教育水平都達不到。

正方:貝比懷孕期間和拋棄孩子之前,曾在一家餐館工作,該餐館的一位廚師因涉及海洛因交易遭到逮捕。此前,其他幾名工作人員就懷疑貝比和這位廚師存在曖昧關係,兩人經常調情,該廚師不止一次深夜開車送貝比回家。據此,貝比本人也可能有捲入毒品交易的嫌疑。

反方:那位名叫文尼的廚師確實販過毒,但他對貝比只有同情,看到她懷著孕又被男友甩了,他十分不忍心。文尼的姐姐特里薩與貝比有著相似的遭遇,十個月前,特里薩帶著孩子投奔與文尼同住的母親,在母親的協助下艱難撫養孩子,目睹過這一切的文尼更是對貝比充滿憐憫。所謂的“調情”只是他想要逗她開心,送她回家是因為看到她的腳腫了,根本系不上鞋帶。

至於貝比——她確實對文尼有好感,但這種好感主要來自他對她的善意,文尼被警察抓走時,貝比為他感到傷心,彷彿他是她的哥哥一樣。

正方:貝比現在的服務員工作每小時只能賺到2.35美元的底薪,假設每週工作五十小時,加上小費,每月平均收入只有317.5美元,她看不出以這樣的收入無法滿足撫養孩子的需要嗎?她怎麼會不知道申請補助和食物券呢?

反方:貝比很愛她的孩子,母愛可以克服許多困難,雖然她的收入只能滿足基本需要:租金、食物和衣服,但這些東西是無法與母愛相比的。

正方:馬克和琳達·麥卡洛顯然擁有一切養育孩子的資源,麥卡洛先生有一份薪資豐厚的穩定工作,過去的十四個月,麥卡洛太太一直在家帶孩子,她打算今後做個全職母親,他們的家位於一個安全、富裕的社群。在他們的照顧下,孩子吃得飽穿得暖,得到了無微不至的關心,定期進行體檢,社交需要可以充分獲得滿足,生活豐富多彩:在圖書室聽故事,去嬰兒泳池活動,參加親子音樂課程。麥卡洛家還透過了嚴格的無鉛居住環境認證。

而且,事實證明,麥卡洛夫婦在撫養孩子方面始終不遺餘力,記錄顯示,他們十年來始終想要孩子,四年前開始申請領養。此前,他們徵求了大克利夫蘭地區的所有醫學專家的意見——包括克利夫蘭市立醫院最好的婦科醫生,專家建議他們領養,於是他們在本州最具聲望的領養機構登了記。從這些事情上難道不能看出,他們一定會給予寶寶最貼心的照顧和最好的成長環境嗎?

反方:可是孩子已經擁有一位母親,而且是她的親生母親,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做母親的不知經歷過多少辛勞與痛苦。把最好的獻給孩子是母親的本能,孩子也天生與母親最為親近。

正方:毋庸置疑,貝比擁有孩子的監護權,即便作為單親母親,她也有權撫養孩子,可是,她去上班的時候,誰來照顧孩子?把孩子交給一個父母雙全的家庭撫養豈不是更好?至少在一方工作時,孩子可以得到另一方的照顧,而不是把孩子送到託兒所。況且,研究證明,父親的角色在孩子的性格形成過程中十分重要。

最後,雙方的辯論總是會歸結到一個問題:母親的定義是什麼?是血緣關係還是愛決定了母親的身份?

最後一天聆訊時,法官傳喚麥卡洛太太上庭發言,法庭上的理查德森先生十分慶幸沒有人前來旁聽。家務法庭上沒有證人席,只為她準備了一把椅子,擺在法官身側。麥卡洛太太走過去坐下時,理查德森先生看出她很緊張,手腳不知道該怎麼放,他寧願麥卡洛太太坐在木板包圍的證人席上,至少可以把顫抖的雙腿遮擋起來,不會讓人意識到她的緊張不安。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lwxsz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