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 / 2)

<b>為誰吟唱聖誕歌?</b>

朱績崧

我大學念英文。有位老先生來教,看我們不思進取,甩下句話:“你們也算懂英文?知道狄更斯(他老人家唸作“狄啃詩”)嗎?他寫小說,堆在一起,喏,”說著,上肢大展,作太極單鞭狀,“這麼厚,我都讀過!這才叫懂點英文。”就這樣,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70)在我心中紮了個死結:既嚮往,又害怕。一晃十年,我驚喜地發現,圖書館裡那套倫敦老版的“狄啃詩”先生大全集也沒閒著:忙於積灰,已是蓬頭垢面。抓個來借書的90後,問:《孤星血淚》[1]看過嗎?答:春哥出新片啦?

哼,大不列顛可忘不了老狄。牛津、劍橋的文學教授們就會說:狄公挺特卓異,秀出群倫,洵為說部之莎翁。綜觀國朝名宿,唯勞倫斯(D. H. Lawrence)差堪比肩,若詹姆斯(Henry James)、康拉德(Joseph Conrad)之輩,終非匹敵也。而就算沒《雙城記》、《遠大前程》、《塊肉餘生述》[2]和《匹克威克外傳》,至少還有聖誕節,年年歲歲提醒著三島的老老少少:還記得狄更斯譜寫的那一曲《聖誕頌歌》(<i>A Christmas Carol</i>)嗎?大概是耶穌基督總和個“淘寶”快遞員大爺Santa Claus作伴,太寂寞,那就給添個說書的吧。三個男人湊臺戲,熱鬧。

寫聖誕故事,前有古人,不是狄更斯首創,雖然他自詡首創;蓋棺定論時發現,那更不是他強項。有的文學史乾脆直書“《聖誕頌歌》斷非狄氏佳構”。偏偏這冊小書一下子紅遍大西洋兩岸,那是1843年。2003年,美國有學者做了統計,結論是:迄今為止,“狄氏”全部作品中,媒體(包括舞臺、廣播、電視、電影、磁帶、光碟)曝光率最高的,恰是這部“斷非佳構”。近一百七十年來,這部中篇深受追捧,傾倒眾生。以致有人分不清來龍去脈,誰成就了誰,居然喊出:是狄爺爺發明了聖誕節!

書的情節很小兒科:斯克擄奇(Scrooge)是個入門級資本家兼骨灰級吝嗇鬼。他在聖誕夜活見了幾隻鬼。老鬼馬利(Marley),沒做鬼前,是跟他合夥做買賣的,此番擔任“碧落黃泉”旅行社的營銷總監;三隻小鬼各管一攤,“地陪”著他先後遊歷了前世、今生和未來。他遂頓悟前非,聖誕節當日即大力扶貧去也,遂為好人如初。

這樣一篇斯克擄奇“殿”的“野豬大改造”,軸心就在於主人公“預覽”滄海桑田後實現的精神“重生”——研究文學的都會這麼分析。但原理和隔壁張家阿婆昨夜夢見持老年卡坐公交車一路“綠”燈,今晨便趕去“國泰君安”狂拋垃圾股一樣。這隻鐵公雞“涅槃”後,之所以大張旗鼓“自改革”,這邊走親戚,那廂送火雞,必定是深刻認識到:寧不知鬼大與鬼小,“重生”難再得。前塵往事,是張愛玲的一句“世鈞,我們再也回不去了”。RP既已如此,若不加班搶種福田,那明月夜,短松岡,就是俺的下場。可別忘了,他本質是生意人,就一個字:精。讓主人公經營一份小本買賣,想來老狄自有一片良苦用心。蓋生意人,英國之土特名產也。所謂“小商小販之國”,亞當·斯密《國富論》提過,後來“出口轉內銷”,硬塞到了讓海軍元戎尼爾森(Nelson)打得折戟沉沙的拿破崙嘴裡,竟成了掃帝國威風的第一大“厥辭”。但十九世紀的英國,最富“英國性”(Englishness)者,捨生意人,其誰?

至於表現技法上有什麼值得注意的,那就是讓我們聯想到了《神曲》裡的但丁(Dante)、維吉爾(Virgil)、貝雅特里齊(Beatrice),或者《西遊記》書裡的唐太宗、崔判官、朱太尉。透過這種“異次元空間”導遊服務,只是想奉告各位看官:因果報應,迴圈不爽。而且,這不是瞎講講的:活動是半官方,非正式(皇帝老兒有VIP待遇,可同十殿閻君開一趟峰會);參觀的都是live show,效果不知比cosplay好到哪裡去了;最後也是最重要的,還負責護送客戶安全抵家,偶爾會留下實物形式的“憑條”。和“85℃”門店提供免費試吃的手法大致相同,但目的截然相反:嚐遍各色,誘爾多買西點;讀通一篇,勸君少孳惡行。

※ ※ ※

雖說社會影響無盡的《聖誕頌歌》文學成就有限,可作為一部早期作品,它卻很能反映作者日後的文化定位:鬼兒們調和Scrooge和Tiny Tim的矛盾;狄更斯調和富人和窮人的矛盾。試看書中樁樁不平之事:

(1)天冷,僱員要鏟點老闆的煤生火取暖,行嗎(又不是偷菜)?老闆說:你丫想跳槽是吧?

(2)戀愛,女方辦不起嫁妝(放在今天,更別提合資貸款買房了)。男方說:沒事,分手好咯。

(3)還債,“貸方”嚴厲催逼,女子只得剪下一尺青絲,去當鋪“盤活資金”。

……

小戲一折一折,幕後那位無情無義的導演,他姓“錢”。而有勢有權的製片人,就是英雄、狗熊並造的所謂“時勢”了吧。“不患寡而患不均”,貧富兩類,漸行漸遠,由此互相看著不爽,富的嫌貧,貧的仇富,這是物質文明勃興的併發症。呈現在文學中,或作苦大仇深,或為皆大歡喜。英雄居上,狗熊處下,狄更斯遊走於中間,時高時低,潛亢頡頏。所以,《雙城記》那段蕩氣迴腸的起首,那種希望與恐懼熬煉出的濃情,非置身於他這位置(他的根據地始終是小資產階級)不能一氣呵出。但老狄到底是水瓶座,缺乏獅子座(如拿破崙)一腔暴力的熱血,政治上“左”搖“右”晃,瓶子倒出墨水來,終究是要澆滅階級仇恨的星星之火。他想讓讀者連同小丁姆(Tiny Tim)一起看到,斯克擄奇還不至於豬油蒙心,糊塗到“怪力亂神”都不信了。也就是說,雖然以此君為代表的某些有錢人很壞,但善根未萎,只須當頭一瓶冷水,醍醐灌頂,包管天良復甦。無怪乎一針見血的奧威爾(George Orwell)會說:“凡成年人,讀狄更斯,無不能感知到其侷限性。”

有趣的是,正是侷限性,成全了狄更斯一代盛名。與其說他文采風流,氣度瀟灑[3],不如說是“日不落”帝國那八荒叱吒、四海宗盟的鼎盛“時勢”需要一派貴賤齊樂、貧富共榮的後院文化,碰巧假他之手。1855年,狄更斯在一場《聖誕頌歌》朗讀會後明確表態:定不負“座中君子淑女厚望”,誓將“雅俗文學熔鈞一爐”,志作大眾的“同志友朋”。他說到做到,拼命、“多執行緒”地寫書、辦刊、演戲、開作品朗讀會——只落得壽期花甲,過勞早亡。與此同時,英語漸漸成了大眾易讀能懂的拉丁文,登堂入室,在巍巍學府中也開設了課目,英語小說藉此東風,風靡一時。你且一個人悶頭啃狄更斯,那幾部引人入勝的小說竟是鼓吹“溫良恭儉讓”的價值觀,末了還有唸誦了千年的“阿門”作結。試問:你還有心思揭竿起義嗎?是呀,斯克擄奇都能一夜之間搖身變作救苦救難的觀音,連沒錢都敢和姑娘“發生戀愛”[4]的外甥都認了,大英帝國還要革命做什麼?有狄更斯,就有了金甌永固,華胥長寧。巧得很,他本人與寫《名利場》並自繪精美插圖的薩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素為同行冤家,後來場面上和解了,靠的還就是一冊《聖誕頌歌》贈書。

換個視角,也能注意到:故事裡的窮苦人,成年的個個有氣節,是“倔強的蘿蔔”。女子決計不會去髮廊、洗頭房打工,賺鬻皮市肉的快錢。小丁姆更是可愛如人參娃娃,和摸錢包、偷手機、受“遙控”乞討完全扯不上邊兒。等待鬼使神差的救贖,須得秀出點“君子固窮”的風采,即基督宗教號召的“神貧”。因貧窮而墮落——可恥!狄更斯會在後來的小說裡提醒世人。

※ ※ ※

喻宗教文學為宇宙,則勸人行善是火星。圍繞著它,《聖誕頌歌》唱到如今,不曾銷聲歇響。讀完這類作品,很把其寓意當一回事,自然會端正人生態度,不至迷失本我,放浪紅塵。

奧威爾覺得狄更斯批評現實社會,逃不出道德範圍,似頗不屑。本書勢難入他法眼。然而,此時彼時,道德不都是一個繁榮的社會最需要用來維護和諧、保持穩定、謀求可持續發展的法寶嗎?基於這一理由,我謹推薦本書給以下幾類人群(恕有交集)雅讀:

(1)有潛力騎“欺實馬”的“富二代”;“一代”能加入進來,更是求之不得。

推薦理由:本書向為富不仁敲響了和聲細氣的警鐘。

推薦指數:★★★★★

(2)中低收入階層。

推薦理由:維多利亞朝的英國也有“張大民的幸福生活”。返躬自省,何苦甘為股瘋,爭當房奴?

推薦指數:★★★★☆

(3)帶孩子看過金凱利(Jim Carrey)主演的迪士尼新片《聖誕頌歌》的家長及他們的孩子。

推薦理由:不是都很熱衷於雙語教育嗎?為什麼教(逼?)孩子讀書僅滿足於“Meet Sandy and Sue”,而放任“狄啃詩”委骨窮塵?且須知文字生形象,有時比形象更生動(金庸迷皆可作證)。用經典的文學來啟迪稚嫩的思維,不失為教子義方。

推薦指數:★★★☆☆

(4)愛打電子遊戲者。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lwxsz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