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初心 感受一下差距(1 / 3)

幾天後, 於佩與王展延作為原告的代理律師,一同出庭。

案子審判很快,不用一個上午的時間, 判決當庭宣判,被告張志華應退還原告程春望全部款項,總計65萬元。

如此順利的原因, 是於佩拿出了關鍵性證據, 一支錄音筆。

證據確鑿, 對方無可反駁,的確存在事先隱瞞抵押的情況。

出庭之後,最高興的不是打贏官司的於佩和王展延,也不是當事人程春望, 而是一直關注整個案子進展的李勤年。

這次的案子解決得乾淨利落又高效, 回去的路上, 李勤年對於佩讚不絕口, 尤其是她那支巴掌大的錄音筆。

作為律師所的小老闆,李勤年楊是不會把一些小工具放在眼裡的。

錄音的工具他見過不少, 目前最先進的也就是微型錄音機,巴掌大小, 但有點厚度,裡面塞得下一隻磁帶。

至於於佩手中的薄薄一支錄音筆, 他還真沒見過。

他敢篤定, 這玩意兒國內沒得賣。

不然他不可能沒聽過。

回到律師所後,於佩在庭上出席的錄音筆立即成為律師所裡所有人重點關注的物件。

大家將於佩團團圍住, 盡情觀賞從來沒見過的如此小巧的錄音筆, 忍不住發出一陣陣輕嘆。

“天吶, 這錄音筆真小, 就算揣在口袋裡,也不會被人發現吧?”

“我還沒瞧見過這個樣式的錄音筆呢,看來是咱們落後了,這麼一對比,錄音機太笨重了。”

“於律師,這是你在國外買的吧?多少錢啊?國內估計都買不到。”

……

關於價格的問題,於佩沒有回答。

她沒吝嗇,直接將錄音筆遞給大家觀詳。

在一片驚歎聲中,終於有人問出來專業相關的問題:“可是,錄音的內容,可以當成證據嗎?沒經人同意錄下的內容,是不是無法成為證據?”

問話的人是實習律師袁夢霞。

於佩抬眸輕輕看她一眼,滿律師所的人都沉浸在觀賞從未見過的新型錄音筆,只有小袁同學關注案子的實情。

於佩有點欣慰。

走到袁夢霞身邊,笑著道:“當然可以,合法取得就行。”

她沒有偷偷在張志華家裡或者辦公地方放置錄音筆,她是光明正大放置在方朝祥安排的會議室。且談話內容與案件相關,不涉及個人隱私。

總之,法庭採用了。

那就說明有可取之處。

袁夢霞的這一問,讓律師所裡其他同事反應過來。

這麼一個好用的工具,誰不想用?

大家踟躕著,不知是誰問了這麼一句:“於律師啊,你看你這東西這麼好用,下次能不能借我用用啊?”

於佩略一沉思,“可以。”

聽到於佩答應,其他人立即七嘴八舌湊過來。

“於律師,咱們都是同事,你不能厚此薄皮啊,你能借給他用,也借給我用用唄。”

“還有我,還有我,於律師,平時你買水果,我都幫忙去洗,你不能把我忘了啊!”

……

攀交情地攀交情,說好話的說好話,大家團團把於佩圍住,直到聽到她答應下來才高興地一窩蜂散去。

從那之後,獨屬於於佩的錄音筆成了律師所裡的公共財產。

對這樣的狀況最高興的要屬李勤年。

不花一分錢,讓律師所裡多添了一份公共財產,這誰不高興?

對於於佩這樣慷慨的行為,他決定給予回報,“於律師啊,過兩天有個行業會,你和王律師陪著我一起去吧。”

“行業會?”於佩微微皺眉。

“是啊,能被邀請參加的都是咱們行業的精英,你可以過去結交結交人脈。”

李勤年極力邀請,“於律師,你可別說你不想去,一般人我還不帶他去呢。”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於佩不好推辭,一口答應下來,“行。”

所謂的行業會,實際是行業交流會。

是由行業協會主辦發起的每半年一次的交流會議,每家律師所都會受到邀請,通常一家律師所只會派出所裡知名律師參加。

同去的大多是律師所裡久負盛名的人物,默默無名的人跟了去,也沒法得到關注。

於佩就是這樣默默無聞的人。

行業會那天,她穿著一套工作裝,與李勤年和王展延一同出現時,周圍人看也沒看她,只熱情地朝著李勤年和王展延打招呼。

看到這樣狀況的李勤年每次和人寒暄,都要提一嘴於佩,那模樣,像極了對顧客強力推銷商品的小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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