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下午,沈綽拿著準備齊全的證據材料,又去了一趟金陵律所。
到地方已經快五點,在前臺登記後,有助理來帶他進去。
助理幫他推開辦公室的門,沈綽進門直接愣住了,靠辦公桌後座椅裡正打電話的人,竟然是裴廷約。
“沈教授你先在沙發坐,稍等片刻。”助理客氣請他坐,給他倒了杯茶。
沈綽回神,想問之前那位陳律師在哪,話到嘴邊猶豫了一下還是算了。
助理幫他們帶上辦公室的門離開,沈綽在一旁沙發裡坐下,裴廷約聽著電話,抬起眼皮睇了他一眼。
沈綽端起茶杯,鎮定喝茶。
裴廷約目光轉開,繼續講電話。
“當然不是貸款詐騙,普通的貸款糾紛而已,這個官司現在還在民庭,誰說一定會被定性移交給檢察院?”
“列法條誰不會,光說這些沒用,上了庭能說服法官就行。”
“你慌什麼,照舊吃你的玩你的就是,別被人嚇唬兩句就先軟了腿,放心,銀行不能拿你怎麼樣。”
……
……
“這種勞動爭議訴訟沒有浪費時間打的必要,你也打不贏,私下解決算了。”
“我看你公司的財務狀況亂得很,他既然是公司的業務經理,之前收的每筆錢是不是都規規矩矩進了公司賬戶,有沒有在他個人賬戶上過度的情況?”
“一直預設可以這麼做,不等於這麼做沒問題,你不認跟他預設那就是沒有,往大了說這是涉嫌挪用資金罪,可以讓他背刑事責任。”
……
……
“不用一直跟他糾纏這些,你們的合同有問題,合同詐騙夠他直接進去了。”
“你直接報警就行,至於他到底具不具備合同履約能力,有沒有實際履約行為,能不能最終定罪,都不是你需要操心的問題。”
“你在意的本來也不是這個合同,等他被公安帶走調查,沒空給你找麻煩了,你有的是時間慢慢解決其他的問題。”
……
……
裴廷約應付著一個接一個的電話,全程都是漫不經心的腔調,三言兩語地打發人。
沈綽耐著性子等,頗覺荒謬。
他不知道別的律師是什麼樣的,但裴廷約這個人,的確完全顛覆了他對這個職業的固有印象。
——法律在他手裡只是達成目的工具,事實怎麼樣根本無所謂。
裴廷約結束通話電話過來時,沈綽沒忍住問了句:“你們律師都是這樣做事的?”
裴廷約隨手給自己倒了杯咖啡:“怎麼?”
“不在意事實真相是什麼樣,甚至可以睜著眼說瞎話?”
裴廷約站在茶几前,輕輕摩挲著手裡咖啡杯的杯柄,垂眼看向沙發上的沈綽,沒有立刻回答。
沈綽被他盯得有些不自在:“不想說算了。”
“沈教授,”裴廷約開口,“你是不是有些天真?你以為的事實真相是什麼?”
沈綽不由擰眉:“你剛不都是一直在教人玩弄法律,逃脫責任和對付別人?”
“拿人錢財替人辦事哪裡不對?”裴廷約反問他,“至於別的,誰違法誰犯罪,你不是法官我也不是,輪不到你我來審判定義,多得是殺了人但證據不足照樣可以逍遙法外的案例,你覺得他殺了人是事實,法律上卻定不了他的罪,是不是很不公平不公正?但這本身就是程序正義。”
沈綽張了張嘴,有些無話可說:“你是律師,我說不過你。”
“不過你說得對,”裴廷約淡了聲音,“能睜眼說瞎話,顛倒是非黑白,還能有理有據,在庭上讓審判員信服,本身就是一種能力,事實真相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我只要我想要的結果。”
“如果你要的結果不符合這個社會的一般道德準則呢?”
“與我何干,”裴廷約淡漠道,“法律沒有說‘不’的事情,我需要承擔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