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永祥金店案(三)(1 / 2)

話分兩頭,按下田二爺那頭先不表,來說說作案這位……

作案那人姓石,單名凱,有個“石矮子”的綽號,約莫二十七八歲年紀上下。

要說此人,還得挖根刨底從他孩童時期說起……

自石凱記事以來,他父母先後撒手人寰離他而去,那時的他才七八歲,從那以後淪為成一個乞丐,終日是沿街乞討,城裡沒他半點容身之所,晚上在山腰破廟裡過夜,石頭為枕,殘簾當被。

說有一天夜裡小乞丐睡得正香,忽聽山上傳來一陣“轟隆隆”的巨響,聲音離耳畔越來越近,他暗叫大事不好,跑是來不及了,忙起身躲在泥塑菩薩後面。

原來山上一塊巨石掉落,滾落途中砸毀了老廟,也該著他小乞丐命不該絕,躲在菩薩後面才逃過一劫。

從鬼門關走了一遭,雖說撿回一條命,但唯一落腳的破廟卻崩塌,天地之大,卻容他不下,想到今後連個睡覺的都沒有,心中好生難過。

白天愁之際,聽聞城外一處村子的人家不知什麼原因都搬走了,村裡也因此空落下來。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得知此訊息,他美得不行,當天在城裡要了飯,晚上就奔那處村莊去了,想著以後乾脆就在那落腳。

當夜出了南城順著官道走了兩個多時辰,就來到了那座荒村,村中雞不叫犬不吠,安靜得出奇,村子不大,家家戶戶都不點燈,沒有半點人間煙火氣,看到此般情形,小乞丐大喜,看來真如人們所言,這村子沒人居住。

小乞丐走了二十多里地,此刻腿腳虛軟,且又乏又餓,抬腿便遛進了村頭第一家,想在屋內找點吃的充填飢寒。

在外面有月光照著,眼睛裡勉強能看得清事物,可屋內卻是黑燈瞎火,一物也見不著。小乞丐摸著黑在桌上找到了油燈,從懷裡取出火石又將其點燃。

燈燃際,屋中明,借燭光,就瞧床上躺著一男一女的這麼兩具屍體。

旁人見此景,且不提嚇得魂飛膽裂,再膽大者也會轉身離去。

可這毛頭小乞丐看著眼前的兩具死屍他不怕。

他年紀尚小,心智未開,不懂害怕二字怎寫,再則常年在混跡於街頭,餓死之人他見多了去,有道是見多不怪,看著床上躺著的兩具死屍,他內心沒起點半波瀾。

那兩具屍體已開始腐爛,屍臭熏天,臭不可聞,石凱這小子身為一個乞討要飯者,如同臭水溝裡的老蟲,什麼臭味他沒聞過,倒也不在乎。

只是他想不明白,荒村破房中為何會有兩具屍體?

他不知道,咱可得道明,這荒村就是咱前文所提的老墳莊,而床上躺著的兩具屍體,正是豆腐張和方小翠。

腹中無食,飢火燒腸,他也顧不上兩具死屍,當著死人面竟翻箱倒櫃找吃的,找來找去,最後在二樓小閣樓裡尋得一些芽的黃豆及兩塊黴的臘肉。

有吃的,可把小乞丐高興壞了,在廚房裡生了火,年歲不大卻挺講究,黃豆摘了芽兒、臘肉去了黴兒,洗淨切好倒入鍋中煮了,來了個黃豆燜臘肉。

不大時,菜出鍋,端出來坐在桌前餓死鬼投胎般大快朵頤,吃得歡快之時,見八仙桌上有一本書,則邊吃邊看。

小乞丐不識字,但書中畫有小人兒,看著書中小人兒的一招一式,他眼瞅新鮮兒,看小人兒圖得個樂子。

吃飽喝足,睏意襲來,不想多走,起身來到床邊,對著兩具屍體弓身作揖,口中有詞“小的今日無落腳之地,借二位床榻一用,他日飛黃騰達之時,定做兩口上好棺槨獻於二位,勿怪,勿怪……”

嘴裡說得挺客氣,手卻不老實,將兩具屍體拖拽至床下,又在大衣櫃裡找來一床被褥,回到床上倒頭便睡。

您說他膽大也行,虎愣也罷,總而言之,一人二屍在屋內同度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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