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鳳凰壩事變(一)

當田二爺和徒弟把石矮子捉拿回來的時候,城裡那幫警察還忙著搜查賊贓,一聽說賊兇抓到了,一個個的都傻了眼兒。

把石矮子押回所裡,叫他最好如實交代,此賊還想狡辯,當官的一看行啊,不知死活的東西,死到臨頭了還他孃的嘴硬,給臉不要臉,大喝一聲“來人啊,給老子往死裡打……”

一通大刑伺候下來,大煙鬼招架不住了,把怎麼潛入的永祥金店,怎麼殺的人,可都全交代了。

據此賊口供,話還要說回昨天夜裡,石矮子利用縮骨功奇功潛入永祥金店,正要動手取財之際,不曾想杜二爺那位洋媳婦兒下樓來了,石矮子當時腦子轉得飛快,擔心她呼喊,警局就在旁邊,到時候把警察招來,即便自己有奇功在身,估計也插翅難逃,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他身上帶有把榔頭,舉起榔頭奮力朝其腦袋砸去,可憐洋媳婦兒,到死了連哼都沒來及哼上一聲。

當石矮子說他會縮骨功的時候,在場的所有人無不感到大為震驚,怪不得現場沒有破門砸窗的跡象,敢情這廝是從屋頂的管道內進入永祥金店內的。

師徒二人也在一旁觀看,田二爺這時想到了那本邪書,就問石矮子無頭案是不是也是他乾的。

石矮子交代說他這一生只殺過一個人,就是杜二爺那位洋媳婦兒,無頭女屍一案他是毫不知情,都這般情況了,諒他石矮子也不敢說謊。

聽石矮子這麼說,師徒二人心裡不免都有些失落,本以為找到了邪書的下落,無頭案也就順著破了,案子過去好幾天,好不容易有點線索,如今又斷了,看來真要如周小義所說“無頭案破與不破,全看天意。”

賊兇抓捕歸案,整個青平縣就數他局長最高興,這下好了,局長這位置算是保住了,高興之餘又表揚了師徒二人一番,並且聲稱等這事兒過去了一定要把田二爺往上提拔提拔,好處啥的少不了。

快瞧瞧他那副嘴臉吧,早上還說田二爺啥來著?別跟著添亂,再看現在,若不是礙於在場人多,恨不得當場衝上去親上田二爺幾口。

田二爺一聽說要升官,心裡高興,既然已把賊兇抓拿歸案了,至於怎麼處置他石矮子,師徒二人管不著,一看這裡也沒他倆啥事了,索性回家睡覺,這一天下來,也確實是累夠嗆。

該審的也審完了,局長一聲令下,便把大煙鬼石矮子打入了死牢,並且吩咐多派人手日夜看守,免得這賊人利用縮骨功逃了,該提不提,這點局長他老人家倒是想得挺周到。

新案舊案一併翻,石矮子即使有十條命也不夠槍斃的,經上面決定,三天後就把此賊拉去鳳凰壩靶場吃槍子兒。

老時年間官面上向來的作風,破不了案子閉口不提,破得了的則大肆宣揚,永祥金店一案來的快,破得也快,一天時間不到就把賊兇給抓獲了,田二爺的名聲也算是傳出去了,現在城裡城外誰不知道南城關帝廟有田來喜田二爺這麼一號人物兒,田二爺這些天出門走在街上,甭管熟的,還是不熟的,都上前跟他打招呼,這叫——人的名兒,樹的影兒,提到田二爺,都說神了。

常言道人怕出名豬怕壯,自打抓獲了作案者石矮子,田二爺一時可謂是名聲大噪,本以為是件好事兒,殊不知後面卻招來很多的麻煩事兒,這是後話,暫且不提。

咱們這章節叫“鳳凰壩事變”,也可叫“鳳凰壩靶場事變”,究竟怎麼個事兒呢?您接著往下看……

三天時間很快就過去,時間一到,石矮子這條命也算是到頭了,不用多說,要吃黑棗兒。

不管多麼十惡不赦的罪犯,行刑前都會有一頓飽餐,俗稱“斷頭飯”。

正所謂“人之將死,其膳也豐”,一般來說斷頭飯有三個菜,至於哪三個菜?犯人可以提要求,好比醬牛肉、燒雞、魚肉、鴨肉……這些都能滿足。當然了,您非說要龍肉,那指定是沒有。

斷頭飯三個菜,這也導致好多人家忌諱三菜上桌,不吉利,是給死人吃的。

當獄警問石矮子想吃些什麼,石矮子想起自己以前做乞丐的時候,他記得一次好幾天沒討著飯,眼看就要餓死了,一戶好心人家施捨於他一隻燒雞,太好吃了,那味兒至今還記得。對獄警說要只燒雞,其他啥也不要。

做好了端上來,盤子裡除了有燒雞外,也算開恩於他,還有一壺好酒,此外還有一片生肉。

您可別小瞧這片生肉,有講兒,說起來還要扯到迷信因果……

黃泉路上有座奈何橋,奈何橋上不光是有孟婆,還有一隻惡犬,也可以說是條餓犬,靈魂從橋上過,餓犬會撲上來啃食,靈魂被吃了,則投不了胎轉不了世,為了防止靈魂被餓犬吞噬,怎麼辦呢?生肉就起了作用,把肉丟給餓犬,它就不會再打靈魂的主意了。

人死了就死了,埋了就是了,哪來那麼多講究,現在說起這些個,都覺得不可思議,您還別不信,這種說法現如今還存在,某些偏遠地區死了人,會在棺材裡放上一塊生肉,就是為了能讓逝者順利通往黃泉路,重新輪迴做人。

看著眼前的燒雞與美酒,石矮子知道這是這輩子最後一頓飯了,心裡想得開,寧做撐死漢,不做餓死鬼。

石矮子一把扯下一個雞腿,在嘴中嚼食一番後,可能知道自己快死了,吃到嘴裡覺得沒味兒,沒味兒也硬吃,可不能像自己那死鬼乾爹一般,到死都沒吃上一口飽飯,死了都是個餓死鬼,到頭來誰可憐去?

啃完雞,飲盡酒,揣好肉,吃飽喝足了也該上路了。

老時年間罪行輕的犯人,直接拉去靶場就槍斃了,沒那麼多事兒,罪行深重的不能這般做,按照慣例兒,行刑前,得先遊街示眾,再拉去法場槍斃。

現在說起槍斃石矮子那天,記不清是某年某月某日了,據老輩人兒們回憶,說槍斃石矮子那天,老天爺的臉色也是鬼催的,不出太陽不下雨,就剩颳風了。

就這般鬼天氣,街道兩旁還是站滿了人群,為嘛那麼多人?瞧熱鬧唄!

都聽說了,作案那位會縮骨功,多新鮮兒,一個個的你擠我,我擠你,伸長脖子瞪大眼兒,就等著一睹真容,看看長什麼樣。

等吧,等了約莫十來分鐘,終於是出來了,當看到石矮子的那一刻,人們是大失所望,還以為是什麼三頭六臂的怪物呢,不就和普通人一個模樣嗎,一個鼻子兩隻眼,還是個矮子,嗐!什麼大不了的人物兒。

押送隊伍有二十來號警力,隊伍呈一字長蛇陣,犯人石矮子居中。

但見石矮子面目憔悴、披頭散、衣衫破褸、裸露出來的面板則是皮開肉綻,顯然這些天下來沒少捱揍,雙手合攏被繩子綁死,繩子剩出五米長,則由一名警察拉著走在前方,雙腳赤裸,兩腳踝處鏜上腳鐐,大鏈緊鎖,纏在肉身上那真叫一個血肉模糊,看得圍觀的老百姓都不由得不寒而慄。

後背插有一張紙板“亡命牌”,亡命牌約三尺長,五寸寬,呈令牌形狀,蓋過頭頂,牌子後面寫著石矮子犯下的罪行,正面上方畫一紅色圓圈,圈內黑墨橫寫“槍決”二字,下方則豎寫著他石矮子的名字——石凱。

為何要把名字寫進去,也有講兒,一來讓人們知道犯人姓甚名誰,二一個還能扯到迷信說法,說是槍斃犯人其死後到了九幽地府,閻王爺能夠透過牌子來認出這個死刑犯是誰,好讓他下輩子轉世受盡苦楚。

押著石矮子從警局出,繞著城中一帶遊街示眾,所到之處無不站滿了圍觀的老百姓,但沒有像電視電影裡一般,又是朝著犯人扔雞蛋、又是對著砸菜葉的,全沒有,他殺害的又不是自家人,能有什麼血海深仇,有那些多餘的雞蛋白菜扔他砸他,還不如留自個兒著吃,再則都一個將死之人,招惹他幹嘛,晦氣!

石矮子由警察拉著,一瘸一拐的走在後方,耷拉個腦袋也不吱聲,也不知道這人死到臨頭了,心裡想的是些啥?

圍著城裡所有街道遊了個遍,最後進入南城,出了南巷衚衕直至鳳凰壩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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