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人吃魚肉魚食人(十二)

書接前文……

張老說義莊裡一到晚上就沒活人兒了,田二爺聽得稀裡糊塗,待聽完張老解釋完方知有這麼回事。

他張老說啥了?咱可得給您交代清楚。

咱前文說過,沈家義莊能容納得下一兩百號屍體,偌大的義莊只有他張老一個人看守,整天和死人打交道,說不害怕那是假的,尤其早些年這人夜裡還碰上了鬼,心裡多多少少還存有心結,害怕歸害怕,但張老是個瘸子,離開沈家義莊相當於丟了飯碗,溫飽都成問題。

看守義莊雖說是嚇人,但至少不會餓著肚子,沈家義莊面積大,放的死人多,換句話說,死人多了,收入也可觀。

張老看守沈家義莊有幾年了,這些年裡,其中的油水他是沒少撈,當初窮得叮噹響的時候,吃飯都成問題,如今手裡有兩兒錢,情況就不一樣了,就想著去找點樂子。

張老打了半輩子光棍,沒嘗過女人的滋味,說他不想女人那是騙自個兒的鬼話,聽人說城裡窯子裡的娘兒們怎麼怎麼好,心裡直犯癢癢兒,就要去體驗體驗。

兩年前張老在城裡認識一個窯姐,四十多歲的年紀,這娘兒們也是個苦命人,早些年丈夫犯了事兒,被拉去鳳凰壩靶場吃了槍子兒,丈夫死後,家裡的頂樑柱便塌了,又有兩個孩子要養,家裡沒有積蓄,她自身又沒什麼手藝,後經人介紹,去窯子裡做了一名窯姐,靠著皮肉生意勉強賺點餬口錢,好不容易將倆兒孩子拉扯大了,想著以後日子會好過點,不料想家門不幸,出了不孝子,倆孩子成家後便和她斷絕了來往,半徐老孃為了生計,不得不繼續幹回老本行。

這窯姐雖說年紀大了,長得也不咋滴,但身材卻沒走樣兒,和年輕的時候相差無幾,尤其是那大屁股,一搖一晃的可把張老的魂都給勾走了,為此不惜天天大老遠的來城裡,指名道姓要她侍候。

倆人這樣一來二去,便處成了相好的,張老每月給她一筆錢,白天她該接客接客,到了晚上就服侍張老。

也就打那起,張老白天在義莊裡忙活,掌燈後鎖上大門,便一頭鑽進了相好的被窩裡,天光大亮後在城裡吃了早飯,這才慢悠悠的往沈家義莊趕。

列位,您可聽明白嘍,沈家義莊白天有他張老看著,入夜後,義莊裡就沒活人了。

兩年前老太太送進義莊,這是板釘釘的事實,張老雖說只看見棺材,沒看著屍身,但人主家再怎麼大逆不道也不會拿這種事開玩笑吧,要真說主家抬了一口空棺材放進沈家義莊,汙衊他張老,人圖啥?和你張老一沒仇二沒怨,再則張老本身又是個窮哈哈,吃飽了撐的陪你演這麼一齣戲?

咱也是閒篇少扯,老太太確確實實是死了,也確確實實裝進棺材並抬進了沈家義莊,要說一個已死之人從棺材裡自己爬出來了,這套說辭完全就是扯淡。

話說回來,假如老太太當時並沒有死,真是從棺材裡爬出來了,按理說她要回家,可現在真叫一個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張老吃的是這碗飯,死人一旦放進了義莊裡,說白了就歸他張老管,如今屍體不見了,不給個交代,這事能算完?可問題張老並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時守在義莊,屍體不見了,他真是毫不知情。

田二爺一時也犯了難,思來想去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有人偷屍。

沈家義莊一到晚上大門雖說鎖好了,但西邊圍牆那地兒有處缺口,這麼多年下來,依舊是沒人管。

當年那樁無頭案,就是有人利用這處缺口進入沈家義莊,從而偷屍,據早些年屍體丟失案的經驗來推斷,死者必然屬於他殺,兇手怕官面兒上順著屍體查到自己頭上,所以才會前來義莊偷屍,屍體一旦不見了,則意味線索也斷了,想查都無從下手。

問題來了,老太太完全是屬於正常的生老病死,根本不是他殺,偷屍並毀屍滅跡這點它就不成立。

要說是圖財,也說不過去,老太太身上沒什麼值錢的物件,不應該招賊惦記,即便真有人想死人財,按理說順了財物就走了,不可能連屍體也一塊弄走。

前段田二爺在大塘莊打聽小胖的下落,從人們口中聽說過一件怪事兒,也是關於偷屍的。

以前人大塘莊的祖墳還在後山處,說前些年村裡有個老人過世了,埋進了後山祖墳,後來遷墳,重新訂做了一口棺材,打算將先人的屍骨裝好重新安葬,那曾想開啟棺材蓋一看,裡面除了除了有幾床黴腐爛的繡被,其他啥都沒有,屍骨啥時候不見的都不知道。

大傢伙議論紛紛,你一嘴我一舌,怎麼說的都有,說來說去就扯到了“冥婚”,有人說棺中屍體八成是被人偷去配了陰婚。出了這種事,主家除了自認倒黴,也別無他法。

在過去有“結陰婚”這一說法,當然這一陋習當今社會是見不不著了,但在舊時,結陰婚這類事兒說起來並不新鮮兒。

說男女雙方定了婚,還未迎娶過門,就雙雙出意外死了,照迷信的說法,如果不替其完婚,其鬼魂就會出來作祟,擾得雞犬不寧、家宅不安,死後還得為其舉辦一場婚禮,使他(她)們結為夫妻,事後併骨合葬,這就叫給死人“配冥婚”。

也有用活人結陰婚的,往往這類事都生在一些個有錢的大戶人家,家中子女不幸夭折,還得給其找個配偶,花錢請媒婆給死人說媒,與其說是說媒,倒不如說是花錢買,那年頭賣子女的人家也多,父母心裡也明鏡,過去了指定是活不了,但架不住人家給的錢多,最後活生生將子女逼上死路。

大戶人家不差錢,有錢買活人來為子女配陰婚,普通人家想配陰婚怎麼辦呢?這就出現了一種專門倒賣死人的職業。

他們不同於挖墳掘冢的土賊,只盜取死人身上的財物,這類人不光要取財,連屍體也不放過,說到底乾的也是見不得光的勾當,一個不小心就要掉腦袋。

有人家子女未婚就夭折早死了,就會找到他們,價錢談攏了,人照樣給您弄具屍體回來。

而他們盜取的屍體,大多為年輕女性逝者,這夥人通常白天睡覺,夜裡幹活,乾的同樣是挖墳掘墓的勾當,這幫人手眼通天,哪裡哪裡埋有剛死不久年輕女子,他們早就打探清楚了,趁著夜深,帶上挖墳的傢伙式,到了地方,二話不說就開挖,死人身上沒油水則罷,但凡有點值錢的東西一概不放過,全都得進他們的腰包,把屍體從棺材裡搬出來,再把墳包子原原本本的夯填好,事後將屍體送往需要的人家。

這類職業說出來估計沒幾個願意相信,過去還真就存在,尤其是在山西的一些個偏遠山區,前腳剛把屍體埋下去,後腳就不見了,有的人家死了人,埋進黃土後還不敢走,非得要日日夜夜的守著,直到屍身腐爛為止,期間就是害怕被人盜去配陰婚。

青平縣這地兒聚集了幾十萬人口,人口多了,什麼貨色都有,就這種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謀生的職業,也大有人做,只有您肯出錢,甭管是偷還是挖,他們總有辦法給您弄具屍體回來,年輕女性死者不好找,七老八十的老太太也不放過,早些年官面兒抓回來一批,該槍斃的都槍斃了。

田二爺他往這方面尋思,到底是不是這麼回事兒呢?您往後看就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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