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鬼鎮(1 / 4)

本·斯諾已經騎馬走了半天,這時,他遇到了一位孤獨的牧羊人和他的羊群——灰色山谷中的白色汙點。他催馬快行,見那男人抬起頭,臉上混合著驚訝、膽怯與古老的恐懼。一個獨行的陌生人,無論是槍手還是牛仔,通常都是羊群的大敵。

但本·斯諾可對那群咩咩叫著、為自己讓路的動物不感興趣。夜幕迅速接近東方的山巒,他需要找個地方落腳休息。“下個鎮子離這兒還有多遠?”他大聲問牧羊人。

站在地上的男人二十出頭,面色蒼白,猶疑不定地望著本。“翻過下個山頭就是雨鹿鎮了。”他最終開口說道。過了一會兒,他又補充道:“但是你不會想去那裡的。”

“為什麼不?”在旅館裡住上一宿總比在寒冷的星空下露宿強。

“雨鹿鎮是個鬼鎮。”

“我不怕。有時候我喜歡獨處。”

“你不明白,先生,”牧羊人一字一頓地說道,好像是在引用聖路易斯的某些至理名言,“那鬼鎮裡有鬼。有鬼魂作祟。再也沒有人去雨鹿鎮了……”

本低頭,笑望著這個男人,“好了,我想,與鬼相伴一個晚上,我還能撐得住,非常感謝。”他的馬又出發了,前方的羊群四散開去。

他騎馬前行,夜風漸涼,已是黃昏時分了。平原的黃昏向來都是陰鬱的,尤其今晚當他獨自騎行時,更顯荒涼蕭瑟。好像他不是朝著什麼而行進——那樣的話,感覺不會這麼差。反倒像是他在逃離什麼。在他的記憶中,他一直都在逃離著什麼。

牧羊人的話確實不假。一個小鎮在他面前伸展開,僅有幾棟陋室和一條街道的殘跡。這裡也許是個被荒廢的採礦小鎮,只是這裡方圓一百英里內根本沒有礦藏。他騎馬沿著一條土路走下來,經過一塊飽經風雨侵蝕的路牌,可能已經立在這裡一個世紀之久了:

歡迎來到

雨鹿鎮

一個……的小鎮

中間的字,無論是什麼,都早已被侵蝕風化得模糊不清了。上面還有一個日期,看起來好像是1866,大概這個鎮子就是誕生在那個戰後最為無畏的年月,那時,人人都相信最艱難的時刻已經過去了。

本對那場戰爭的結束毫無印象了。戰爭開始的時候,他還沒出生呢。有本名為《紅色英勇勳章》的書曾在東部出版,本設法搞到了流入聖大菲城的一本。那時他很年輕,也許他的做法與書中的那位年輕人沒有太大差別,他不知道。可是,他晚出生了一代,還是在兩千英里之外的西部。在那裡,人們現在才開始配槍。

歡迎來到雨鹿鎮……

一個被時間遺忘,沉睡在山谷中的鬼鎮。

他把他的馬拴在一根搖晃不穩的柱子上,走進了一棟漆黑的房子,想找盞燈。可裡面只有灰塵、沙礫和蒿草。還有一些回憶。巨大的鏡子和曾經擺放吧檯的地方(這裡曾經是個俱樂部)。在得克薩斯州西部,酒吧是很寶貴的,經常四處遷移。

他不禁納悶兒,雨鹿鎮一名從何而來。

“站住別動,先生。”

本緩緩轉過身,小心翼翼地舉起雙手,注視著來復槍的槍筒。他對此毫不驚訝,真正令他吃驚不已的是那個舉著槍的人——是個臉上汙跡斑斑、頭上圍著一塊方巾的女孩兒,她身穿一件被汗水浸溼的襯衫和一條緊身牛仔褲。她站在門口,籠罩在漸暗的黃昏中,她一定有一雙蝙蝠般的眼睛,才能在黑暗中看清他。

“我聽說這個鎮子有鬼作祟。”他說著,向前移了一步。

她面不改色地射出一發子彈,擊在他左邊兩英尺的牆上,“我說站住別動。”

“我聽你的。拿著那東西要小心。”

這時,門外又有人騎馬而至。兩個,不,是三個,他們一路狂奔而來。她聽到聲音,好像毫不覺得驚訝。“快進來,”她喊道,“我們有客人。”

他們有燈,迅速點亮了,將房間沐浴在一片紅彤彤的光亮中。就在這片光亮中,本才初見他們的樣子:一個身穿白色男裝的印第安人,腰間懸掛的不是手槍,而是一把匕首;一個蓄著大鬍鬚、滿口臭氣的老男人,一直不停地嗤笑著,他的槍垂在胯側,嘴裡嚼著菸葉;最後是個傳教士,他的槍幾乎被一襲黑衣掩蓋。幾乎,但不是完全。

還是傳教士最先開口,說話的口氣像是他們的頭兒,“把你的槍扔過來,先生,然後她就會放下槍。”

本聳聳肩,解開他的腰帶。“我只是想找個地方過夜,”他說,“我以為這鎮子裡沒有人了。”

“是沒有人了,先生,”傳教士回答道,“我們也只是在這裡過夜。你是誰?”

“我叫本·斯諾。”

大鬍子顯然聽過這個名字,飛快地伸手掏槍,又立刻意識到本已經被除了武器。但即便如此,他的手仍然按著槍柄。“是比利小子。”他大叫道。

傳教士皺了皺眉頭,“比利小子死了很久了。”

“我很高興你這麼想,”本說,“我都苦口婆心地勸說人們好幾年了。”

“別讓他糊弄你!”大鬍子說,“九十年代時,我親眼見他殺過一個人。”

“是真的嗎,斯諾?”

“我的確殺過幾個人。誰沒有呢?”

“我沒有,”傳教士說,“但這不是重點。我們要把你綁起來,然後把你扔在這兒。可不能冒險讓你給我們找麻煩。”

“什麼麻煩?”

可黑衣人沒理他,“女人——把他綁起來,綁緊點兒。”

她放下手中的步槍,走到本的身旁,“非常樂意。”

“我四處檢視一下,”大鬍子說,“他可能還有同伴。”印第安人跟著他出了門。女孩兒繞過本,動手執行任務。此時,他身上沒有槍,但他有一種感覺,這個傳教士拔槍神速,即使身著大衣。

女孩兒粗暴地把他的手臂拉到身後,綁住雙腕,而黑衣男人冷眼旁觀。她捆住了他的雙膝和腳踝後,將他翻到側身。“我肯定你跑不了了。”她說。傳教士點點頭,出去和其他人在馬匹旁會合。

“你一定有個名字,除了‘女人’以外。”當他們獨處時,本說。

“勞拉。你對我的名字感興趣嗎?”

“我對你感興趣,”他盯著那條緊身牛仔褲,長時間的騎馬令臀部磨損嚴重,“你是怎麼和其他那三個人混在一起的?”

“哈利是我哥哥。”

“穿黑西裝的那個?”

“當然!看在上帝的分上,不可能是另外那兩個變態!那個留鬍子的,傑森,讓我覺得毛骨悚然。那個印第安人也好不到哪兒去。我也不知道我哥哥是從哪兒把他們挖來的。”

就在這時,大鬍子傑森回來了,走到本的身旁,“你個該死的殺人犯!現在你的快手拔槍也救不了你了,是不是?”他對準本的肋骨抬腳便踢,但勞拉阻止了他,伸腳攔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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