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生死筆名(1)(1 / 3)

小說:詭案罪3 作者:嶽勇

刑事偵查卷宗

(正卷)

案件名稱:網路作家殺人案

案件編號:a54201481120140313

犯罪嫌疑人姓名:xxx

立案時間:2014.3.13

結案時間:2014.3.28

立卷單位:青陽市公安局

1

“蘇提米舟”是個筆名,但不是一個人的筆名,而是三個人合用的筆名。

艾米、小舟、蘇提娜三個女孩兒,原本是一家文化公司的圖書策劃編輯,有一次,三個好朋友一起參加一個網路文學大賽,居然同時獲獎,都得到了一筆不菲的獎金。

三人覺得在網上寫文,也是一條不錯的出路,而且不用朝九晚五,不用看老闆的臉色,於是頭腦一熱,就一起辭了職,在市郊合租了一套便宜的房子,對著各自的電腦開始了職業網路寫手的生涯。

三個女孩兒,都算不上勤快人,除去逛街和睡懶覺的時間,每天也就六七千字的產量。她們簽約的那家網站,要求作者每日三更,每天至少更新一萬字,每月要上傳三十萬字以上,才能拿到一千元的全勤獎。

三人辛辛苦苦寫了幾個月,不要說稿費,就連全勤獎也沒混到手。好在艾米勉強算個“富二代”,不時找家裡要點“救濟款”,三人才不至於餓肚子。又卯足勁寫了兩三個月,仍無起色。三個好朋友就面臨進退兩難的境地:要麼回去忍受老闆的白眼重新開始工作,要麼咬緊牙關堅持寫下去。

三個女孩兒商量好久,最後想出一個變通的辦法,決定三個人合起來寫小說,按現在每人每天七千字的產量來計算,三個人一天可以寫兩萬多字,二一添作五,分別籤給兩家網站,可以穩穩地拿到兩筆全勤獎。

說幹就幹,三個好朋友先是取了一個共用的筆名,叫做“蘇提米舟”,是從各人名字中提取四個關鍵字合成的。然後共同擬定了兩部長篇小說大綱,分別籤給兩家網站,三個人輪流往裡面填字,合起來每天寫兩萬來字,平均一篇小說日更一萬字,正好可以拿到兩筆全勤獎。

她們到銀行開了一個賬戶,密碼三個人都知道。每當有稿費打到賬上,三人就登入網銀,將稿費平均分成三份,每個人都很自覺地取走自己那一份。兩筆全勤獎正好2000塊,在這個小城裡節省著用,勉強已夠租房和吃飯。

三個人同時還約定,要做永遠的好朋友,無論成名與否,都要共用“蘇提米舟”這個筆名,無論稿費收入有多高,都要匯入三人的公共賬號,再作平均分配。

這就是“蘇提米舟”這個筆名的來歷。

蘇提米舟這個名字紅遍網上網下大江南北,是在兩年之後。

三個女孩不溫不火地在網路上混了兩年,第三年的時候,三人合寫了一部一百多萬字的穿越言情小說《步步驚魂》,先是在網上賺足了點選率,接著又被出版商看中,實體書出版後一版再版,大賣七八十萬冊,然後又有一家影視公司賣走影視改編權,拍成五十集同名電視連續劇,在各大電視臺同時播放。

這一部《步步驚魂》不但為三人帶來了近七位數的版稅收入,更令“蘇提米舟”這個筆名一夜爆紅,就連三人以前寫的作品都被炒了出來,被出版商競相出版。

“蘇提米舟”一躍成為網路白金作家,所寫作品,無一不紅。

但是由始至終,三個好朋友都遵守當初的約定,再多的稿費,都要先匯到三人的公共賬戶,然後每人各自取走自己的那一份,絕不多拿一分。

三人再也不是當初那個靠微薄的全勤獎過日子的小寫手,經濟寬裕了,就想換個好點的居住環境。

最先搬出去住的,是美女小舟。

她談了個男朋友,那個總喜歡戴墨鏡的神秘男每天都開著豪車在樓下等她。一來二去,小舟就乾脆搬出去跟人家試婚去了。

接著搬出去的是艾米。她在市中心的商業步行街附近看中了一套房子,用稿費付了首付,就搬進去了。

最後只有蘇提娜還堅持住在原來簡陋的出租屋裡。

蘇提娜家在農村,家裡的爺爺奶奶和父親母親都需要她贍養,兩個哥哥一個好酒一個好賭,都指望她賺錢娶媳婦。所以她雖然稿費收入不菲,但大部分都用來接濟家用,剩下的也就不多了。為了節省開支,只好繼續住在郊區這間出租屋裡。

三個好朋友雖然沒有住在一起,平時各忙各的,但仍時常在qq上討論創作計劃和作品選題,每個人都很努力地完成自己的創作任務,有稿費到賬,每人都只拿自己的一份,絕不多拿。

三位好姐妹,偶爾也相約出來壓馬路,喝茶聊天,三人間的友情不減反增。

2

一轉眼,又過去了一年多時間。

這一天,天熱得厲害,艾米躲在空調房裡構思自己的小說。

時至今日,她們三個自然早已過了為拿全勤獎而合力往一部小說裡拼命填字的階段,現在可以單獨構思,獨立完成自己想寫的東西。只是上傳作品的時候,仍然署的是“蘇提米舟”這個筆名,仍然用公共賬號收稿費,無論誰寫的作品,都是三人各取一份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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