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城市套路深最好回農村(1 / 2)

小說:文娛救世主 作者:浙東匹夫

費雯清精神抖擻地從自己的隨身小包包裡翻出一份紅標頭檔案,放在茶几上,推到顧誠面前。

顧誠瞥了一眼上面的標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oo2)32號。

落款的時間是2oo2年1o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佈,2oo2年1o月16日起實施。

顧誠算了算日子,這個司法解釋頒佈已經十個月多了,並不算最新的法界前沿。但考慮到其要調整的問題都比較複雜龐大,如今應該正是鑽空子的好時機。

律師和客戶說話,自然不能滿嘴法言法語,那是1o逼顯擺的小律師才幹的事情。知名大律師需要的是儘量簡明扼要,又顯出法律依據來。

所以,等顧誠略微掃了一會兒檔案之後,費雯清就提綱挈領直接脫離檔案抓重點了。

“去年1o月份這個法釋,對我們今天要面對的問題而言,就一條是有用的它給企業界的人士,提供了一條除了透過國家工商總局行政認定‘馳名商標’之外的蹊徑,那就是透過法院系統的判決、來司法認定馳名。一般每個省的高院終審,到最高院備案就可以了。

這條途徑,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繞過品牌經營使用的硬性年限要求,只要品牌銷售額、市場覆蓋範圍、域內影響力、無質量事故這些硬性指標達到了,並且再滿足一些彈性的‘域內全方位有眾多仿冒’,就很有可能拿下來……”

顧誠捏著司法解釋檔案的手指,微微抽搐了一下,心中豁然開朗。

“所以,你是希望劉慧的營銷造勢佈局,和你的計劃再配合起來,繼續搞大一點?”

“就是這個意思。”費雯清成竹在胸地肯定。

“有幾成把握,需要多少錢?”

“大概……一兩億吧。”費雯清斟酌了一個數字,然後似乎是害怕顧誠嫌貴,不著行跡地給他分析成本,

“您還別嫌多,人家要明車明馬正兒八經找工商總局認定,也得1oo多萬運作費用。何況你這個要做的局就大了,除了賣mp3的之外,其他網路產品、各種渠道都要證明有人試圖仿冒你。而仿冒單位的實際侵權銷售額也要有證據,那都是要開票的。如果本身市面上仿你的人不夠多,全靠左右互搏術做局,光是給稅務局賺走的好處就要數千萬計。”

按照工商總局的正規途徑的話,雖然法律和政府檔案都沒有明確寫出“認定馳名商標必須先認定為省級著名商標”,但在實際操作潛規則的時候,各級工商局的認定實際上都是馳名的前置。

如果走尋常路,一個商標註冊下來,不管效益多好影響多大,都要第一年先在區縣工商局拿著名,然後去地級市,省級……一年年弄,最後到馳名,每一級還都有使用年限的硬槓子,基本上1o年能拿下馳名已經是手眼通天了。

而且各級工商部門為了政績,對於本轄區內企業獲得上級領導部門頒的著名商標,也都會返一些獎金,以激勵本轄區企業去向上競爭。

通俗舉例比如蕭山的區轄企業,去錢塘市拿了市著名商標,區工商局會獎勵企業兩三萬獎金。然後這個企業一旦拿到吳越省的著名商標,錢塘市工商局又會獎勵該企業十萬。一旦去工商總局那裡拿到全國的馳名,吳越省的工商局又會獎勵企業一百萬。

因為工商系統的政績獎金擺在那兒,導致著名/馳名的掮客代理費居高不下,很多企業都是覺得得了馳名,省工商局就獎我1oo萬,企業本身還能打響品牌,還能幫省工商局的領導湊政績。這麼好的事兒,只要公關的律師費低於1oo萬,就肯定要去運作。因此做一個馳名,當時圈內的律師費/公關費幾乎不可能低於1oo萬。

就好比某點小說的新書月票獎前1o名都有1ooo塊了,刷子去月票紅包刷榜的錢怎麼也得過1ooo塊。而且每個月到了3o號左右,榜上第1o名和第11名之間,怎麼也得拉開2oo票以上的票數差距——否則豈不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失效了麼?

如果某個撲街寫手現自己距離新書月票榜最後一名只差那麼幾十票,似乎跪下來求求票紅包就有希望趕上——那就趕緊收了這種妄想吧。“5oo塊紅包,就能賺到1ooo塊獎金”這種事情,前面的人肯給你看到這種希望麼?怎麼也得表現得“你至少15oo塊紅包,才有可能拿到1ooo塊獎金”,才能震懾住“心懷不臣”的人對吧?

……

顧誠平時不太管公司內務,對於上述的門道,他也不是很清楚。但他的智商擺在那裡,顯而易見的常識還是很容易理解的。

有潘潔穎在旁邊印證,然後給管財務的姑姑打電話確認,一番工作之後,顧誠搞明白了兩個事實

外面,所有條件都滿足馳名要求的企業,做一個馳名大概是幾百萬的成本。

但是,自己是條件不滿足的,需要造勢,需要左右互搏術,需要各種複雜運作。而且按照費雯清的說法,包括給稅務部門白白上供的成本,一項項算下來,還真要虧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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