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準 備(1 / 2)

小說:獵狐 作者:最後的衛道者

錢子寅一直認為,中國的老百姓可以用三個詞來定義:善良、愚昧、狡黠。

因為善良,他們總是願意相信世界上好人比壞人多;因為狡黠,他們為了那麼一點點比銀行高的利息,就會甘心承擔被騙的風險,將一生的血汗錢投到公司中;因為愚昧,他們即便已經受騙,卻仍然抱著奢望和幻想,不願意相信這一切。

他們不願意相信濟源公司的資金鍊已經斷裂,更不願意相信他們投入的這個所謂銷售計劃,從頭到尾都是一個巨大的騙局。這群愚蠢的白痴,總是抱著這樣的想法,但作為濟源公司的主持者,錢子寅自己卻知道,自己已經到了該走的時候。

公司所有的賬目都已經爛到無法彌補的邊緣,每個月單單需要償付的利息就已經達到了一個天文數字,如果所有的應付賬款都要兌付的話,那麼此刻的濟源公司,不但一無所有,甚至可能會平地被挖出一個巨大的坑。

錢子寅知道,如果真是如此,那這個大坑埋葬的將不僅僅是自己,而是包括自己在內,所有在濟源公司獲利的每一個人。

無論如何,這樣的事情都不能發生。所以,要未雨綢繆,要提前佈置。早在三個月之前,錢子寅已經有計劃地將公司所有的資金都轉出並提現,等待透過地下錢莊洗幹漂白,匯入國外,而在等這一切做完之後,就是他翩然離開的時候。

錢對錢子寅很重要,重要到無以復加的程度。在他的生活裡,除了錢以外,能讓他容下的人和物已經不多了。錢子寅很奇怪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喜歡錢,他嘗試著追溯自己的記憶,發覺在記憶的深處和源頭,只有兩個字:貧窮。

是的,錢子寅窮過,那種束手束腳的貧窮幾乎讓他絕望。父親的早亡,母親的含辛茹苦,飢餓在記憶裡雕刻出的深深痕跡都讓錢子寅對貧窮有著一種從骨子裡透出的恐懼。

他至今仍記得自己與飢餓的弟弟為了能多吃一口,偷走鄰居家的豌豆莢跑到農田裡燒熟時的場景,那一次因為被鄰居發現,兩人被胖揍了一頓,然後領到自己的母親面前要求賠償。為了平息對方的怒火,媽媽賠了人家十六個雞蛋,而代價就是弟弟為此延後一年才上的小學。

記憶到這裡已經模糊了,錢子寅努力回憶也回憶不起來之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唯一記得的就是弟弟看著別人上學時的那雙充滿了渴望的眼睛。面對那雙眼睛,錢子寅曾經發過誓,以後絕對不會再受窮,一定要讓自己的家人過上好日子,為了這個目標他覺得自己做什麼也不過分。

“說什麼也不能再窮下去了。”從記憶裡回到現實,看著周圍的一切,錢子寅感嘆著自言自語道。既然不想繼續受窮,那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一直走下去,不能回頭。

眼前的事情有點兒麻煩。按照錢子寅的估算,只要再有一個月的時間,搞定一切之後,就是他抽身離開的時候。可誰知道,就在這個時候,不知道是誰放出風聲,說濟源公司即將倒閉。

人就是這樣,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想法,紛紛跑來兌付。可賬面的資金只夠維持一個月的兌付額度,結果就是:事情越鬧越大,最後導致公安局的介入。

林峰讓錢子寅感到了一點點潛在的危險,錢子寅很清楚,到目前為止之所以還沒有出現大的事情,就是因為所有人都對他抱有一絲希望,如果這個希望破滅的話,那明天人群就不會出現在他的門口,而會出現在公安局的門口。到時候,警察只需要有一支筆、一個本子,就可以將一切搞個清清楚楚。當然,如果他們的本子夠大的話。

所以,錢子寅絕對不允許自己在離開前,出現這樣的事情。

逃跑是個大問題,這不是簡單的買張飛機票說走就走的旅行,實際上還關係到很多問題,比方說錢,對,就是錢。

他冒了這麼大的風險甘願受到警察的詢問,甚至以後可能出現的追逐、抓捕,為的就是把那些騙來的錢帶走,可是怎麼把錢帶走又是個大問題。

外國也是法治國家,他們不會名義上收受這麼大一筆非法資金進入境內的,所以怎麼把錢洗白是個大問題。錢子寅已經聯絡過幾個地下錢莊了,但對方的態度模糊而曖昧,這讓錢子寅有點兒不放心。

一想到這個問題,他又有點兒頭痛起來,用力搖了搖腦袋。錢子寅拿出電話,撥通了會計室的號碼:“看看我們還有多少固定資產,找個銀行做個抵押,我現在急需一筆現金。”錢子寅說完,重新陷入沉思之中。

錢子寅面臨的難題同樣也是林峰需要面臨的,或者說,對林峰來說,怎麼解開錢子寅努力編織的騙局,是破獲案件的核心。

之前從畢老太太身上找到的那份合同,林峰其實早就見過,但是因為沒有被害人報案,所以他沒有任何許可權去查,當然更重要的問題是,合同上完全沒有任何瑕疵。換個角度說,這份合同,就是一份合法的購銷合同。

從這個角度來說,林峰很佩服錢子寅,因為他在這方面做得“頗有特色”:首先他們名義上與投資者簽訂一份食用油銷售合同,投資者按照要求繳納一定金額的所謂產品押金,替公司銷售其生產的食用油,三個月後公司會返還押金,並按照銷售額給予一定的銷售費用,至於押金和銷售費用額度則視產品銷售情況而定。

表面看來,這份銷售合同合理合法,但實際上只是掩人耳目。根據林峰瞭解的情況,濟源公司和投資者之間並無產品交割,更沒有什麼產品,而所謂定價為每桶一百二十元的食用油,只是每一股資金的額度,投資者按此額度成倍投入資金後,就可以以三個月為週期,領取投資返現,按照濟源公司的規定,每一股的返現比例更是達到驚人的10%。但問題是,合同上沒有任何瑕疵,單從一份合同上,根本無法找到太多有價值的資訊。

將徐家斌帶到局裡去調查,林峰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把握能從對方口裡問出自己需要的東西,畢竟作為警察他們對專業的金融方面的知識瞭解得並不多。所以,在將一臉驚恐的徐家斌塞進審訊室之後,他就馬不停蹄地撥通了一個電話號碼。

林峰聯絡的是中國人民銀行魯北分行國際信託部的業務主任唐欣恬。林峰因為一次涉外金融案件與對方相識,而對方熟練的業務水平和淵博的金融知識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唐欣恬接到林峰的電話很痛快地答應了他的要求,並在下班後第一時間趕到了公安局。

在門口迎到唐欣恬的同時,林峰就將手中的合同交給對方,他迫切想知道唐欣恬對這份合同的看法。

接過合同,唐欣恬看得很認真,短短的幾頁合同,她用了將近一個小時才看完。在看完之後,她緩緩放下合同,看著林峰,正色地說道:“單從合同的條款來說,這份合同沒有任何瑕疵,但我覺得,真正的內容並不在合同上,而是合同後面附著的這份收據。”

唐欣恬說著,指了指附在合同後面的收據:“在這上面。按照標準,這位畢阿姨共投入了大概三萬五千元錢,而在這份收據上,共有兩個日期,時間間隔是三個月。第一個日期是交款的日期,也就是對應合同上的抵押金繳納的日期,而第二個日期,就是還款的日期,也就是他們所謂三個月後的付款日期。”唐欣恬說完看向林峰,“這份合同的簽署日期大約是在一年前,而收據上的交款時間是在半年前,這意味著,在這段時間裡,他們已經至少進行了兩次利息兌付。”

“單從這點來說,我們很難確定他們是非法集資。”林峰皺著眉頭說道。

林峰很清楚,非法集資的立案標準有幾個硬性指標。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發行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擅自發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資者購買了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的;

(三)不能及時清償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但是,單從現有的條件看,濟源公司並不能滿足這些條件,如果真以這份合同作為依據的話,充其量也只是經濟糾紛。

“是的,現在來看,單單的一份合同很難確定它是非法集資,除非你有證據證明濟源公司簽署了大量的這種合同,否則你很難確定它是非法集資,而且你剛才也說過,這份合同是歸為它下屬的第一分公司簽署了,如果單單以這份合同作為證據,對方完全可以否認。並且,最多承認只是一種不恰當的金融違規行為。”唐欣恬點頭說道。

唐欣恬的話提醒了林峰,他連忙轉頭看向同事小陳。

“這是我的同事陳景軍。對了,小陳,你還記得咱們去的時候有人在那兒抗議嗎?”林峰隨口介紹了一句之後就迅速問道。

“當然記得,好像拿著什麼條幅,上面寫著什麼還血汗錢。我估計應該和這個脫離不了干係。”小陳回憶了一下,點頭說道。

“馬上發動儘可能多的人聯絡他們,能找多少找多少,身邊人、同事、親戚朋友都發動起來,然後儘量到公安局登記,不管怎麼樣我們要在短時間內把這個數量堆起來,只要有五十人以上,我們就可以確定他屬於非法集資。”林峰立刻命令道。

“那徐家斌怎麼辦?”小陳問道。

“讓他待著,反正我們有權扣留他四十八小時,兩天時間我就不信他心裡一點兒也不忐忑。只要他露出一點兒馬腳,我就有把握從他這裡找出我們要的東西來。”林峰擺了擺手,自信地說道。

“好,我這就去辦!”小陳說完轉身快步離開。

“你們要查濟源公司嗎?”唐欣恬目送林峰離開,忽然問道。

聽到她的話,林峰沉默了一會兒,微微點了點頭:“目前還處於摸排階段,但暫時不能定性。”林峰的話,等於變相承認了唐欣恬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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