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金戒指

小鎮居民都有好記性,凡是住過小鎮的人都知道這一點。

我媽媽遇害時,很自然地,鎮上的人首先懷疑爸爸是兇手。可因為遲遲找不到真兇,案子也變成了懸案,一直沒有破,於是,爸爸只能揹著黑鍋度過餘生。

那年,我才十一歲,姐姐露西十四歲。我們的家住在小鎮的南端,那是一幢又髒又破的小木屋。

小時候,我們家徒四壁。一個火爐是我們家唯一取暖的東西。雖然它佔據了屋子的大部分空間,但卻沒有讓我們的家變得更暖和。

爸爸的職業是油漆匠。即使在經濟危機到來的時候,他憑藉著油漆手藝,仍可以養家餬口。可儘管如此,我們仍然時常掙扎在忍飢挨餓的邊緣。

爸爸在小鎮上的人緣不錯,尤其是和女人,他有許多紅顏知己。爸爸並不是一個英俊的男人,但我猜他一定有什麼吸引人的地方。爸爸個子很高,四肢纖細瘦長,腦袋卻大得不相稱——寬闊的額頭,尖尖的下巴,一頭濃密的棕色頭髮,烏黑的眉毛卷曲著。在我小的時候,我很害怕他的眼睛,他那對從彎曲的眉毛下向外窺視的黑色小眼睛,常常讓我不寒而慄。

媽媽在我記事以前就死了。在我的記憶裡,媽媽只是一個模糊的影子。雖然爸爸和媽媽的結婚照被鑲在銀色鏡框裡,並擺放在收音機上,可是我很難把照片上那位苗條、漂亮的女子和我記憶中的媽媽聯絡起來。我記憶中的媽媽比較胖,因為我清楚地記得,她的手指上戴著一枚金質婚戒,那細細的戒指幾乎嵌進她的指頭。

我記得媽媽被謀害的時候是在三月初,是大地回春、萬物復甦的季節。

那天晚上,我和姐姐找到爸爸,請求他允許我們看電影。沒想到爸爸欣然同意了,因為以前爸爸總是說,不要把錢浪費在那種毫無意義的事情上。但那晚,爸爸比平時寬容了許多,我和姐姐一開口,他就答應了。他給了我們買票的錢,我和姐姐高高興興地去了。那部電影叫《英勇船長》,以至於之後的好長時間,我都不敢再看斯賓塞·崔西的電影。不過姐姐卻一點兒也不在乎。

大約在晚上九點五十,我和姐姐看完電影,從鎮中心步行大約一里路回家。我清楚地記得那是個滿天星斗的夜晚,天氣有些寒冷,南風迎面刮來,我和姐姐不得不每走幾步,便背過身去,用戴手套的雙手遮住臉,倒退著行走。

當我們轉過一個拐角,遠遠地看到自己家的時候,我和姐姐感覺到彷彿發生了什麼不尋常的事情。似乎有許多人在那裡圍觀,還有警察。

“難道是唐·金家出事了?”姐姐不住地猜測,“他一定又喝醉了吧?不應該啊,他妻子平常不報警的。”

而我的腦海裡則充滿了不祥的預感。那些圍觀的人群,嘈雜的聲音,一閃一閃的紅燈,都使我感到深深的恐懼。

當我們走近一點之後,我發現許多人站在我們家的門口。在微弱的星光下,人群中的每一個人都在注視著我和姐姐,我們開始快速朝家裡跑去。

我們跑到家門口時,鄰居們正在七手八腳地把我媽媽抬出來,送到救護車上。鄰居的胖太太一把將我摟住,把我的臉擋在她寬大、柔軟的胸前。

我聽見姐姐在尖叫,她試圖掙脫胖太太家的雙胞胎男孩兒,他們在阻止姐姐撲向媽媽——媽媽正被醫護人員抬走。

過了很久以後,我才知道當天晚上發生的事情。

當天晚上九點鐘的時候,鄰居的胖太太來我家借糖,準備做巧克力軟糖。她敲了幾下門,卻沒有人應答。胖太太推開了虛掩的門,卻意外地發現,媽媽正躺在臥室的門邊,已經斷了氣。當她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的時候,她的尖叫彷彿要讓屋頂都塌下來。幾分鐘後,當爸爸趕回家時,救護車已經到了,可一切都晚了。

警察把爸爸帶走,進行調查。不過爸爸拿出了所謂的“不在場證明”。他先去蓓蕾咖啡廳喝咖啡,後來又去阿福撞球場玩撞球,最後,他還去了艾利酒吧,和胖太太的丈夫一起喝了兩杯啤酒。每個地方都有目擊證人,證明爸爸並不在兇案現場。

但是,在這個晚上,爸爸仍然有許多機會可以回家下手。於是,小鎮上開始出現了許多非議。許多居民認為,那晚他之所以答應讓我們姐弟看電影,是為了支開我們,以便作案。但他們也沒有十足的證據。

當時,只有一個人認為爸爸是無罪的,他是一個新來的警察,但沒有多少人贊同他的看法。因為警方在驗屍的時候,發現媽媽的一隻手被兇手砍掉了。媽媽的手一直沒有找到,誰也不知道它去了哪裡。而那位新來的警察認為:兇手一定是個性變態,是他殺死了媽媽,並砍掉了她的手,因為兇手一定有“戀手癖”。

“你一定聽說過有‘戀足癖’的人,”那天我聽見他在對警長說,“還有的人是‘戀物癖’——他們瘋狂地喜歡女性內衣……”

這些新名詞對警長來說,從未聽說過,其他人也沒有聽過。大概多少年後,他們也不會聽說這些詞彙。

儘管這一觀點沒有引起多數人的共鳴,但新警察仍然堅持自己的判斷:“兇手肯定是個有‘戀手癖’的人!”

這樁兇殺案還有其他的疑點:雪地上沒有留下任何足跡;此外,家裡放著的一把祖父做的木柄切肉刀也不見了,警方一直沒有找到。

由於沒有一點頭緒,這個案子不了了之,被淹沒在時光的塵埃之中。最後,沒有任何人被指控。我經常在心裡想:假如爸爸被警方指控,然後再被宣判無罪,也許會洗脫他身上的嫌疑。可現在,幾乎全鎮的人都認定爸爸是殺害妻子的兇手,儘管人們當著爸爸的面不說什麼,但是,人們彼此心照不宣。

媽媽離開我們之後,我和姐姐的生活更加困頓了。在家裡,我們倆很少和爸爸交談,甚至儘量避開他。但在這樣小的房子裡,這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每到夜晚,我和姐姐在做功課時,爸爸總是衝著我們抱怨說,鎮上的人們總是對他冷眼相待。

“人人都認為是我乾的,”他說,“可你們知道,兇手不是我!你們知道的,對嗎?我怎麼能對你們的媽媽做那種事,我為什麼要這樣做?”

爸爸平生從不在乎別人,可如今卻會因為別人的眼色而感到煩惱不安,真是奇怪。媽媽去世以前,爸爸從來不喝烈酒;可現在,他每天回到家後便悶坐一旁,自斟自飲,直到喝得酩酊大醉。夜深的時候,爸爸都會醉倒在床上,雖然他不會打我和姐姐,可他喝醉後的樣子,更讓我們無法接受。

最初,我和姐姐都認為爸爸可能會再婚,因為鄰居們都知道,一直以來,爸爸都對朱迪小姐“有點意思”。朱迪小姐是鎮上學校裡教四年級的老師。“對……有點意思”是我們牧師常用的詞。

記得媽媽還活著的時候,爸爸並沒有過多地表現出對朱迪小姐的好感。有時候,我們去參加鎮上的集會時,爸爸也主動和朱迪小姐打招呼,甚至還試圖搭訕。這時候朱迪小姐總是皺著眉頭,對爸爸微笑著搖搖頭。

媽媽去世以後,爸爸幾次邀請朱迪小姐參加舞會,甚至還買來電影票請她看電影。但爸爸的幾次努力都失敗了,朱迪小姐拒絕了他。

我猜想,也許朱迪小姐心裡對爸爸沒底。畢竟,爸爸身上還揹負著殺害妻子的嫌疑。但無論什麼理由,總之,在一年後,朱迪小姐和一個加油站老闆結婚了。這意味著爸爸永遠沒有機會了。

自此以後,我和姐姐的生活越來越糟糕。姐姐中學畢業後,進入了一家礦工醫院,成為一名實習護士。我知道,她是在等我畢業,然後一起走。因為在很早以前,我們就決定:我們在長大成人之後就離開這個破碎的家。

在我十七歲那年,我從中學畢業了。在畢業前的幾個星期,我已經將我的個人物品裝在一隻破袋子裡——那是我十三歲時在垃圾堆撿來的。畢業那天晚上,我回到家裡,將媽媽的結婚照塞進袋子裡,便不辭而別了。我直接來到汽車站,前往一所鄉村小學——我們的校長安排我臨時在這裡教書。到了第二年夏天,我幸運地考上了大學。我一邊打工一邊讀書,計劃在畢業之後謀求一份正式的教職工作。

我姐姐的事業發展也很順利,她完成了護士培訓課程。不久以後,她出嫁了。三年之後,我也結了婚。我和姐姐的家相距僅五十里。

我們姐弟倆都沒有再見到爸爸——直到他去世,也未與他謀面。

因為要參加爸爸的葬禮,我和姐姐這才回了一次家鄉。

我們回去的時候,他的遺體已經被抬到了位於傢俱店後面的殯儀館,有幾位鎮上的居民來送葬。我們沒有在葬禮上停留多久,爸爸的遺體一下葬,我們就匆匆離開了。也許人們會認為我們不尊敬爸爸,但是,爸爸也不尊重我們。

在參加爸爸葬禮期間,我和姐姐住在旅館裡。即使給我一百元錢,我們也不願再睡在爸爸居住過的老宅裡。不過,爸爸下葬後的第二天,我們還是去了一趟位於鎮子南邊的老宅,整理爸爸的遺物。

我們曾經生活過的小木屋更加破爛了,斑駁的漆殘留在牆上,院子裡長滿了野草,滿目荒蕪。

屋裡散發著黴爛的氣味,幾乎令我們窒息。姐姐開啟窗戶,讓空氣流通起來。接下來,我們倆開始清理屋子裡的雜物。清理出來的一大堆垃圾直接送到垃圾站丟掉,另外一些尚可使用的物品,則捐贈給了“救世軍”。總之,沒有一樣東西是對我們有用的。

“這是什麼?”

在媽媽結婚時買的櫃子頂上,姐姐找到了一個小東西。那是一個破舊的香菸罐,看上去不太大,扁扁的。

“裡面裝的是什麼?”姐姐拿著它在耳邊晃了晃,“裡面有東西在響。”

她擰開蓋子,把裡面的東西倒了出來。

我們一起向那東西看去。

它靜靜地躺在那兒,那是一隻人手的骸骨。在小指的末端,我看到了那熟悉的、曾經幾乎嵌入媽媽肉裡的金質結婚戒指。

可憐的爸爸,他總是要物盡其用,但那隻戒指,再也沒有派上用場過。我們知道,爸爸是想把那戒指送給一個女人,可這,卻讓媽媽失去了生命。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lwxsz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