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適度放權(1 / 2)

小說:盛唐不遺憾 作者:朕御山河

李林甫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是李安偷吃了神鳥,同時,李安又被當今皇帝看重,所以,他一直不敢貿然向李隆基進言。

但此刻劉駱谷即將被處斬,而劉駱谷綁架月兒的原因,是與李安有過節,若將神鳥之事說出,則更能顯示劉駱谷為何如此痛恨李安,讓劉駱谷的行為顯得更加的合理。

李林甫並不擔心自己說出此事後,李隆基會生氣,畢竟,就算李隆基相信這件事是真的,也不會因此饒了劉駱谷,對案件本身不會有什麼影響。

而他將這件事情告訴李隆基,一是為了證明韋堅對皇帝有所隱瞞,讓皇帝對韋堅生出不滿的情緒,二是為了讓李隆基自己判斷,李安偷吃神鳥的可信度,他覺得以李隆基的睿智,不難判斷此事的真假,從而對李安形成打擊。三是為了展示自己的忠心,顯示自己對李隆基不敢有絲毫隱瞞。

進入紫宸殿之後,李林甫並沒有急著彙報此事,而是將前幾日李隆基交代的事情彙報了一遍,接著又接受了新的行政任務。

李隆基對李林甫的辦事效率非常的滿意,在交代完新的任務之後,主動談起了月兒的案子。

“大將軍的女兒被劉駱谷掠去,差點被活埋,這件事情,相國聽說了嗎?”

李林甫連忙應道“陛下,此事已經傳的滿城風雨,就連微臣家裡的家丁都知道了,今日一大早,微臣剛起來,就聽到家丁在談論此事,剛才在中書省,微臣就是因為關注這個案子,所以過來晚了一點。”

“朕已下旨,不日將處斬劉駱谷,另外,已經派人知會安祿山,讓他注意用人,相國對此怎麼看?”

李隆基擔心引起安祿山不滿,很想知道李林甫的看法。

李林甫恭敬道“陛下聖明,劉駱谷膽大妄為,敢在天子腳下放肆,理應處斬,以正國法,此人雖為安祿山部將,但所做惡事卻與安祿山毫無關係,微臣相信,安祿山知道此事後,一定內疚不已,並會上表請罪的。”

李隆基滿臉高興“既然相國也這麼認為,朕就放心了,營州一帶不太平,奚族和契丹族時常南下劫掠,安祿山驍勇善戰,屢次為大唐立下戰功,朕是怕他誤會,心裡面不高興。”

顯然,在李隆基的心裡,安祿山是一名驍勇善戰的將領,他很看重安祿山,為此,在處決劉駱谷的時候,也會擔心安祿山的想法。

李林甫見時機成熟,拱手道“陛下,有一件事情,微臣不得不說,就在前幾日,劉駱谷曾到微臣的府邸,請求微臣為他做主。”

“為他做主?”

李隆基眉頭一蹙,顯得非常疑惑。

李林甫上前一步,將劉駱谷與李安之間的矛盾,以及李安偷吃神鳥的事情,全都告訴了李隆基,就連鐵籠的血跡,李安將神鳥肉送給劉駱谷品嚐,這些細節都說了個清清楚楚,生怕李隆基不相信。

“這很有可能是劉駱谷的妄言,此人心地歹毒,說出的話未必可信。”

李隆基厭惡劉駱谷,自然對劉駱谷的話不太相信。

“陛下,微臣當時也不太相信劉駱谷的話,所以,一直沒有將這件事告訴陛下,現在劉駱谷即將被處斬,微臣覺得,就算這是劉駱谷的謊言,也應該告訴陛下。”

李林甫說著,抬頭觀察李隆基的表情。

李隆基雙目微微蹙起,表情透露出一絲不滿,按理說,劉駱谷既然在相國府能說出這些話,那麼,在被審訊的時候,更應該說出這番話,以為自己的報復行為提供理由,是他沒有說,還是張大雄和韋堅故意隱瞞了這一段小插曲。

作為控制萬里江山的大唐皇帝,李隆基不允許臣子隱瞞他,因為隱瞞意味著欺騙,這是欺君之罪。

抬頭看向大殿外,李隆基陷入了沉思,他在思索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劉駱谷與李安生了摩擦,但他絕不可能故意放跑神鳥,以此來陷害李安,同時,神鳥是貢品,如此重要的東西,怎麼可能無故丟掉,被人偷走的可能性是極大的,在潼關,李安剛與劉駱谷生衝突,當夜就生了此事,李安的嫌疑自然是最大了。

一想到李安在蔚州,以三百將士擊破蕃軍大營,重創蕃軍五千精銳,親斬蕃軍大將李天龍,李隆基突然覺得,這件事情,或許還真是李安這小子乾的,畢竟,李安才十幾歲,正是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年紀,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做得出來。

李隆基的眼神中閃現出一絲奇異的光,包含了讚賞和嗔怒,同時還有一絲好奇。

在讓李林甫退下後,李隆基看向身旁的小太監魚朝恩,開口問道“魚朝恩,你說說張大雄與韋堅,為何要故意隱瞞神鳥之事?”

“大家,奴婢不敢妄言。”

魚朝恩是太監,哪有資格議論案件。

“沒關係,朕讓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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