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任命,韓遠無權插手。
但是。
誰叫他的老爹是州牧呢!
雖然按照規定,府尹沒有直接任命縣丞的權利,可卻有舉薦權,只要上頭不駁回,那就相當於可任命。
作為自己的救命恩人。
這個舉薦,沒人會不識趣挑刺。
這一天來,韓遠想過如何感謝。
顯然。
既然人家奪鎮,定然對權感興趣,反正縣丞跑了,正好騰出位置。
“是。”府尹忙道。
一個縣丞,小事而已。
短短時間,從一個山匪到縣丞,算是一步登天。
不過。
府尹現在最頭疼的如何收場,若是抓到賊人還好說,若是抓不到,上頭怪罪,他根本逃不了連帶責任。
畢竟縣丞是他轄下,背叛晉州,他卻毫不知情,還差點殺了韓遠。
真心頭大!
“即日起,你暫代縣丞。”
“多謝府尹大人,多謝韓少牧的提攜。”
。。。
五日後。
晉州府。
韓遠一進城,就趕忙回家。
“父親。”
“回來就好。”州牧說道。
韓遠“。。。”
他一點也不好,五天了,皮外傷雖無礙,但兄弟卻萎了,到現在都不敢和人說,心情可謂是糟糕透頂。
感覺未來一片灰暗。
“怎麼了?”
州牧看出兒子臉色有異。
“沒,就是受到點驚嚇。”韓遠趕緊解釋。
“嗯。”
州牧沒多想,點點頭,“那就在家好好養傷,最近別出門,也別到處尋花問柳,你也不小了,該懂事。”
聞言。
韓遠點著頭應承,告辭回房。
準備先把外傷養好再治內傷。
有點鬱悶。
五天都沒有找到人影,很可能已經離開晉州。
這仇,怕是報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