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鎮上治安,感觸最深的不是趙奇這類人,而是百姓。
在以往。
出個門都得小心翼翼。
小偷。
惡霸。
混子。
......
一個個都不好惹。
姑娘上街都得蒙著面,這都難以避免被騷擾,山高皇帝遠,那些人橫行鄉里,除非大案,否則沒人管。
甚至就算是大案,花點錢上下打點,依舊能擺平。
在舊朝,百姓遇到這種事,狀告無門,有苦難言,只能嚥下。
有的氣不過,選擇結束生命,感覺活得太窩囊了。
而現在。
那群人都被抓了,判決貼在鎮門口。
證據確鑿。
快審判。
很多罪大惡極之人全部都被殺了頭。
---斬立決!
其他犯案較輕的也背上不短的刑期。
簡直大快人心!
如今,終於可以抬頭走路,自家有閨女的也敢單獨出門,感覺不是換了一個朝代,而是換了一個天地。
。。。
就在趙奇挨家挨戶送契約的時候。
數百里外。
一處巨大的山谷中。
鐺!
鐺!
......
一群人在敲打著石頭,大石頭敲成拳頭大才算完,很多人都受不了,但還是一邊流淚,一邊地敲石頭。
沒辦法。
敲不夠量,飯菜會少。
為了一口吃的,我忍。
想哭!
早知道就先一波跑路了,哪會像現在這樣,被新朝舊案重審,一個個成了階下囚,被判勞役不定年數。
唯一慶幸的是,相比被殺頭的那些人來說,自己還有命,可以呼吸。
就是覺得自己被判得有點重。
盜竊,一年起。
搶劫,三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