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二章 中國天子,菩薩也!(1 / 2)

小說:大流寇 作者:傲骨鐵心

香河縣。

上萬名兩白旗被俘的滿洲男女老少被勒令挨城牆坐下,相互之間不準說話,不準抬頭,更不準走動。

每到飯點,就有被選出來擔任伕役的原漢人阿哈,挑著一桶桶的飯食到城牆挨個分發。

除了暫時沒有自由外,這些被俘的滿洲人相較幾天前的逃亡生活,已經是一個天一個地了。

至少,他們一天能夠吃上兩頓熱食,也不用再在荒郊野外顛沛流離,晚上也能兩三個人發一條被子,不必被凍得半死。

京中傳來行營諭令,對被俘滿洲不問男女皆要確保其生命安全,各部不得私藏,更不得私分女眷,凡繳獲的財貨也一律加以收繳。

將士分賞待戰後由行營統一敘賞,在此之前有敢私吞、私藏、私分者,重則殺頭,輕則奪籍充役。

但與此同時,行營又令必須對被俘的滿洲兵丁進行相應的甄別。

首先是甄別出前明崇禎十七年以前入過關的,對這些滿洲兵丁,不管是青壯還是年老者,都將會被處死。

因為北京方面認為這些滿洲兵丁入關之後於中國犯下了極其嚴重的戰爭罪行,前後五次入關除被滿洲兵丁擄掠出關的數百萬漢人外,更有比這數量多得多的漢人被清軍野蠻殺害。

如此罪行,豈有不懲治之道理?

況,被俘非主動投誠,乃抗拒被捕,罪加一等,不加以懲治,豈非讓人笑中國無人!

行營諭令監國闖王明文:“今後內外六夷,敢執兵仗入中國者,滅其族,亡其種,毀其史,斷其根。”

至於崇禎十七年以前並沒有入關,或者於此後入關者,則不被追究戰爭罪行,但根據其在八旗從軍經歷,或罰為苦役,或罰為莊奴,或編入軍前聽用。

最好的莫過於釋為自由民,但這部分滿洲人數量應當不會太多,畢竟滿洲除女人外全民皆兵。

又因滿洲十二歲以上男子皆隨軍征戰,故北京方面給出的年齡界限也是十二歲。

即十二歲以上都要受甄別並給予相應懲治,十二歲以下則可以被赦免。

除甄別滿洲普通將校軍士外,對被俘的愛新覺羅子弟也要重點清查,確保每一個紅帶子、黃帶子都不會漏網,爾後視其經歷進行相對應的處置。

在香河負責對兩白旗俘虜進行甄別的是耿仲明之子耿繼茂,及耿仲明的部將徐紹宗。

耿繼茂對甄別工作十分重視,幾乎從頭到尾都在親自監察,因為他的父親耿仲明前天剛剛被監國闖王行諭訓斥,原因是耿部私藏了一百多滿洲兵隱瞞不報被人告發。

當初耿仲明之所以決定棄清歸順,給了多爾袞大軍後背嚴重一擊,原因同樣也是因為他在軍中私藏了滿洲人勒令必須為奴的漢族逃人。

但此一時彼一時,如今就是借耿仲明十個膽子,他也不敢舉旗反叛。

再者,這位前滿洲懷順王骨子裡對滿洲是不滿的,而對同為漢人的大順,耿仲明還是敬服的。

於是,為了將功贖罪,耿仲明這才特意讓其子耿繼茂負責對兩白旗的甄別,並要求千萬不能出錯。

另外,他軍中私藏的一百多滿洲兵也被他下令斬殺,首級都已快馬送京。

並向監國闖王上書自述錯誤,言辭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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