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嬴魚 第71節(1 / 2)

小說:大秦嬴魚 作者:一口香

湯送走這個聰明的婦人之後,他帶著自己家裡的一個壯年奴僕騎上馬,朝沮水的下游而去,他要親自去查驗一番,下游到底是不是有一個藏匿的打撈點。

之所以不去自己鄉嗇夫的官署調集人手,是因為湯從楠的妻子自述裡發現,目前涉案的一共有三個人,一個是東鄉的

柯,一個是楠所住的裡的裡典,最後一個,是此次官署裡派出來監察勞役的小吏。

後兩個都是為公家做事的,而那個柯,他也有所瞭解,是櫟陽大賈簡須翁的女婿,而這個簡須翁,則是嬴姓宗室趙欄的門客。

此事非同小可,其中關係又錯綜複雜,若柯真的在行偷盜之事,那麼他是在為誰做事,似乎一目瞭然。

櫟陽官吏何其多,既是隻是一個小吏,他的身後,都有可能站著一個他惹不起的人物,因為,湯不想用公門中人,就是怕走漏了風聲,打草驚蛇了。

湯從傅籍之年開始在縣裡學習律令,那個時候,姚郡守還只是一個新上任的縣令,他欣賞湯的機靈,就將他帶在身邊,手把手的教他。姚縣令儼然成了湯的授業恩師,若不是白露和湯的年紀實在差距太大,姚縣令都想將自己的寶貝女兒嫁給他。

不過,湯能夠在不到三十歲的年紀坐上東鄉嗇夫的位置,姚縣令一定是給他開了後門的,但誰讓湯能力實在優秀呢?他坐的又是櫟陽縣最窮的一個鄉的位子,又沒人去跟他爭,坐就坐了吧。

湯是去年被提拔上來的,今年姚縣令升為姚郡守,櫟陽來了新縣令,湯想在新縣令手下做出一番事業來,並不想跟某些人同流合汙。

因為湯是黔首出身,這些高貴的大人們,可未必會看的上他,但新縣令不同。

新縣令雖然上任沒多久,但他釋出的每一條政令,都在釋放一個訊號:黔首也是人,相比於貴族,黔首更值得他看重,也更值得他拉攏。

湯自覺自己的政治抱負與新縣令不謀而合,就更想以此為平臺,做出自己的成績來,因此,他繞過了任何一個可能告密的公中人,自己帶著一個奴僕悄悄的朝著沮水下游摸了過去。

湯在一個滿是野草的荒蕪灘塗裡發現了柯等十幾個奴隸,此時還不到晌午,他們正在費力的打撈漂浮在水裡的一根大木,岸邊也已經放著兩根大木了,這是最後一個。

湯想,昨天晚上,上游應該一共放出來三根大木,這是不知道這三根大木,會運往哪裡去?

湯躲在高高的草叢裡看了一會,就又偷偷的撤了回來,他得先去告訴公子魚這件事,聽聽他怎麼打算。

秦魚聽完故事的始末,又聽了湯對這

個柯的背景分析,問道:“照首告所說,這個柯,應該是從上一次勞役就開始偷盜大木了,按照每天最低兩個算,到現在,他至少偷盜了八十根大木。這麼多大木,一般的倉庫可是放不下的,你覺著,這個柯,會將大木藏匿在哪裡呢?”

湯猜測道:“下臣覺著,他只是負責帶著奴隸在岸邊打撈大木,運輸大木的,應該另有其人。”

秦魚頷首,問道:“那你覺著,接下來應該怎麼做呢?”

湯笑道:“下臣有計,就看公子想要什麼樣的結果了。”

秦魚感興趣笑道:“說來聽聽?”

湯道:“若公子想破財免災,只當不知不問即可。”

秦魚笑道:“不,我既然已經知道了,就不會不聞不問,任由人偷到我的頭上,我還要當做看不見?”

湯也笑笑,繼續道:“若公子只是追回財物,息事寧人,下臣會帶著求盜去為公子追回大木,然後懲罰柯和監管不力的小吏,這樣,公子的財物既沒有受到損失,也沒有得罪人,兩廂安好。”

秦魚搖搖頭:“我並不怕得罪人,而且,光柯一個人,是做不成這樣大的事的,除惡務盡,我得把碩鼠一窩端了,倉廩才會安全。”

湯意味深長道:“公子的心意,下臣已知曉,但公子有多大的決心,下臣卻還沒有看到。”

秦魚納悶:“什麼意思?”

湯道:“下臣方才已經說了,柯的外舅大賈簡須翁是趙欄的門客,目前先不管趙欄知不知道事情始末,只要簡須翁出面,公子就會對上趙欄,公子,您真的準備好對上宗室了嗎?趙欄可是您的宗親,您若是看在同為嬴姓宗室的份上輕輕放下,那麼為您打頭陣的下臣,日子可就不會好過了。”

秦魚笑道:“我明白你的顧慮了,無非就是怕我頂不住大人的壓力認慫了,那你想要我什麼樣的決心呢?將他排除在櫟陽商會之外夠不夠?”

湯原本堅定忠貞不渝的俊臉上露出茫然無辜的神色:“啊?”

櫟陽商會,那是個什麼東西?我沒聽說過啊!!

第80章 商會和蒙驁

組建櫟陽商會的想法,是在秦魚獲得三千金之後才有的。

秦國,或者說戰國中後期這個時代,拍賣是一種很常見的行為,追根究底在於人們對一件商品的價值認知的不同。

比如,在櫟陽都邑,官署平賈,一隻小公雞三個半兩錢。所謂的平賈就是由官署定價,官署每年十月,都會對市場裡物品交易的價錢,以秦半兩為基準,進行一次公佈,秦魚接手櫟陽的時候,官署平賈,一隻小公雞的價錢就是三個秦半兩。

貴還是賤,由交易的雙方進行衡量,而且,並不是每一個、或者說絕大多數買賣東西的人,都不是以秦半兩作為交易中介的。

他們更傾向於以物易物。

比如,有兩個買家都看上了賣家的同一只小公雞,一個想用粟米來換,一個想用布帛來換,如果賣家對粟米和布帛沒有傾向性,那麼,想買小公雞的兩個買家,就要開始競價了。

沒錯,就是用粟米和布帛進行競價。如果十斤粟米才值三個秦半兩,三尺布帛就值三個秦半兩,那麼用粟米換小公雞的買家一斤一斤的往上加價,一次加價,也就0.3個秦半兩。而用布帛一尺一尺往上加價的買家,一次加價,其實是1個秦半兩。

賣家要不是個傻的,他就會將小公雞賣給拿布帛換的買家,因為他的小公雞的實際賣價,已經大大超過了官署的平賈,屬於將自己的商品高價賣出了。

但是,買賣三方競價交易,都是心甘情願的自發行為,屬於一次微小型的拍賣,並不算違規市場規定。

如此看來,官署的平賈行為,其實與百姓們的日常生活,關係不大。

但,如果是大商賈與大商賈之間的大宗交易,也沒有遵循官署的平賈規定的話,很可能就會有人惡意抬高某一個商品的物價,擾亂交易市場秩序。

秦魚自然不會為了一隻雞到底能賣出多少價格專門成立一個商會,他為的是穩定櫟陽的大宗商品價格,減少、甚至是杜絕,高門貴戶為了能謀取更多的私利而產生的惡意競價,以及,收取貿易稅,為官署創收。

而他意識到櫟陽商貿底下的亂象,是緣於秦大母跟他的一次談話。

其實在秦魚第一次蒸出花露的時候,秦

大母就跟他提過,說要和櫟陽的一些高門大戶合力一起賣花露,那個時候,秦魚還只是一個小小的庶人孩童,心裡只想著為自家改善生活,賣就賣吧,花露做出來就是要賣的,怎麼賣,大母比他懂多了。

據他所知,秦大母趁著為秦川辦婚禮的過程,應該是與跟他們家“聯盟”的人談的差不多了,就等著開始賣了。

然後,秦王就來櫟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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