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子陰之西(1 / 8)

小說:上帝之手 作者:王晉康

兩天後,公安局派駐特車廠的人員,包括“保護”池小曼的兩位女警,全部撤出了。對葛玉峰之死的調查走進了死衚衕,那次仝寧約見許劍也沒能解開這個死結。葛的死亡肯定有貓膩,池小曼身上也有無法解釋的疑點,這幾點共識一直沒動搖。但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發現越來越難把疑兇的身份鎖在哪個人身上,比如:池小曼。

屍檢沒有發現問題。許劍想起,小曼曾懇請葛大姐不要解剖屍體,那時所有人都懷疑她的動機。但既然屍體沒問題,也許她確實是為死者考慮,想讓丈夫落個全屍?她為此甚至不怕加重警方對她的懷疑?

雖然有種種疑問,但按照“無罪推定”的原則,此案還是按自殺結案了。

葛大姐自然不能認可這樣的結果,又來廠裡哭鬧了兩次,還到公安局大門口跪地求願。但她提不出有力的理由,最多隻是把池小曼的“偷漢”公開化了,弄得特車廠人人皆知。葛大姐在哭鬧中還說了一些過頭話:公安局長一定吃賄賂啦,辦案人員被那個狐狸精迷住啦。這些過頭話弄得原來同情她的人也煩了。她第二次來哭鬧時,廠保衛科強制性地把她勸走,並警告說:有什麼疑點儘可向公檢法反映,不能這樣毫無根據地胡鬧,再鬧的話,就要定你擾亂治安罪。

滿腔冤屈的葛大姐來許劍家,放聲大哭,她說公安局是草菅人命,不明不白地就結案了。她不會就此罷休,要到省裡、到北京去告狀。小三兒不能死得不明不白!

她不知道,她這第二次來訪使許劍何等尷尬。雖然葛大姐還不知道他與小曼的姦情,但至少宋晴已經是知情人,許劍無法在妻子面前再擺出一身清白的樣子。所以,對她的哭訴,許劍只有哼哼唧唧地應付著,尷尬得無地自容。宋晴倒是一直在真誠地解勸,說:

“大姐你要相信公安局,他們不會草率對待命案,既然已經按自殺結案,肯定是有理由的。”

宋晴很給丈夫面子,沒把他的偷情捅出來,甚至沒在話語間敲打他。儘管這樣,他在兩個女人面前已經汗流浹背。葛大姐感覺到了許劍這次的應付暖昧,不滿地瞥他一眼,惱火地走了,從此再沒來過許劍家。

許劍想,她總有一天會聽說我與小曼的姦情,那時,這位性格剛烈行事偏激的大姐該會如何對待我?

因為種種耽擱,小葛的喪事在他死後二十天才舉行。喪事辦得相當隆重。廠領導對他的橫死很惋惜,工廠從此少了一個重量級的設計師。廠裡組織200多人參加了在火化場舉行的追悼會,焦副廠長代表廠長去了。池小曼沒去,按北陰的民俗,未亡人是不能參加葬禮的。多虧有這個民俗,工廠不用夾在其中作難了,因為葛大姐肯定參加追悼會,池小曼如果也參加,勢必引起衝突。葛大姐怎麼可能和一個害死愛弟的狐狸精並排站在親屬行列中呢。

許劍夫妻都參加了追悼會。水晶棺裡,曾經被解剖的那具身體做過整理,經過美容,看不出什麼不妥。死者膚色紅潤(當然是美容效果),就像在安祥地睡覺。哀樂低迴,重濁的鳴炮聲捶著弔唁者的心房,葛大姐哭得死去活來。由於在追悼會前工會幹部的工作做得很細,很到位,在追悼會上葛大姐沒有說什麼不遜之言。然後,水晶棺被推到火化間,弔唁者戴的小白花一朵朵扔回到弔唁大廳門口的竹簍裡,小葛的身體變成高大煙囪的一縷輕煙。

許劍夫妻在和葛大姐等親屬們握手致哀時,眼淚都沒能憋住。出門時宋晴低聲自語道:死人堆裡扒出來的一條命啊,就這麼走了,連個兒女都沒留下。就在這個剎那,許劍突然想起小曼的那句話:我怕生個孩子像他。在弔唁大廳感傷的氣氛中,他不由對小曼產生一絲……不說是敵意,至少是譴責吧。

葬事後不久,池小曼恢復上班了。

於是許劍在下班的人群中又能看見那個背影,那個既熟悉又陌生的背影。說它陌生,是因為池小曼失去了往日跳蕩的活力,這種活力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東西,但每個男人都能感受到它。現在,她的“精氣神兒”被一下子抽乾了,顯得僵硬呆板。許劍心中苦澀地想:一個女人的心境竟能如此地影響她的魅力啊。

人流中的小曼是條孤獨的魚兒,人們用複雜的眼光看著她,經過這件事,她在特車廠已經太出名了。經常有人指著她的背影竊竊私語:呶,這就是池小曼,有四個情夫,害得男人上了吊,是謀殺也說不定。池小曼不同旁人打招呼,只是默默走路。

許劍跟著池小曼走回家屬區,她在這段路中一直沒回頭,但似乎能看到背後。人流逐漸分散,消失在各個樓道中。快到她的宿舍樓時,只剩下許劍和她,她停下來,等許劍走近,低聲說:

“謝謝你去作證。”

回頭就走了。

只有這六個字,和一瞬間的對視。這聲感謝讓許劍感慨萬千:其實該我感謝她啊,在十幾天的訊問中她頂住重重壓力,沒把我供出來,甚至不怕加重她的嫌疑,這對一個弱女子來說,真是不容易。

晚飯後宋晴說:“戈戈你出去玩吧,我和你爸談點正事。”

許劍知道家庭審判要開庭了。連戈戈也看出風頭,同情地看看爸爸,一聲不響地出門。後來許劍才知道,宋晴已經提前和兒子鄭重地談過話,讓兒子對爹媽的離婚做好心理準備。戈戈畢竟是個男孩,又一向心大,雖說心裡難過,也沒難過到哭天抹淚的地步。而且當媽的向他暗示了,離婚後還有重歸於好的可能。戈戈打心眼裡認為他們肯定會和好的,爸爸和媽媽怎麼可能永遠分手呢。

兒子走了,宋晴對丈夫說:“池小曼的案子已經結了,咱倆的事也該處理了吧。”

許劍吃吃地說:“你的意思……”

“離婚吧。”

她很平靜,唯其如此,許劍知道這是她深思熟慮的結果,沒有轉圜的餘地。他深知妻子的脾性,平時開朗豁達,不計小節,但內心深處有些東西是不能損傷的,一旦過了那道線,她就會非常固執,甚至不可理喻。但許劍還要做最後一次努力:

“宋晴,我……”

她打斷丈夫的話:“不必說了,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不會不給你機會,畢竟14年夫妻了,這14年間夫妻感情很深的,”她苦笑道,“至少我認為是這樣。我從來沒有疑心過我丈夫會同別的女人攪到一起。我在《知音》上看過很多家庭變故,從沒想到這事兒會攤到我頭上。許劍,你在和池小曼瘋時,想沒想到對我的傷害?尤其對孩子的傷害?你平時很有責任心的,那會兒責任心到哪兒去了?”

許劍臉紅透了,聳聳肩,半句話也說不出來。宋晴說:

“我想這樣吧,離婚時財產和兒子可以暫不分割,等我心頭的創傷平復後,也許咱們還能復婚。”

許劍看看她,心裡發疼,夫妻14年,沒想到會有這樣艱難的一場談話。怨誰?怨自己。這會兒扯什麼雄性的本能不起作用了,埋怨造物主也於事無補。不過他也多少放下心來,顯然,宋晴堅持的離婚只是象徵性的,是一個儀式,是對丈夫所犯過錯的一次公開判決。可以肯定他們不會就此分手的。他小心地說:

“既然這樣,我們不要辦離婚手續,先分居一段,行不?”

他確實不願離婚,即使是暫時的也不願。除了對妻子的眷戀(只有在快失去時,他才知道自己對妻子是多麼珍視。為什麼不在開始就認識到這一點呢),還有一個考慮:那樣一來很多東西就公開化了,包括他與小曼的私情。仝寧很守信,至少到現在為止,這個秘密在廠裡還不為人知。他希望能把它包在家庭的帷幕內,在家裡無論怎樣贖罪我也認了。

“不行!離婚手續一定要辦!”宋晴突然激烈地說,淚水也突湧而出。她察覺到自己的失態,背過身擦去眼淚,平靜一下,說:“手續一定要辦的,否則我無法對自己交待,無法對戈戈交待,無法對外人交待。還有一點,”她微帶嘲諷地看看許劍,“離婚後你就自由了,可以對等地在我和池小曼之間做選擇。你也可以選擇她的。”

許劍知道多說無益,說:“好,按你的意見辦。宋晴,你要相信我,我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他在廠區附近租了一小套住房,把簡單的行李搬過去。新房子什麼都沒有置買,沒有電視、電話、空調、洗衣機,甚至窗簾他都懶得安。這只是一個很短暫的狗窩罷了,終歸要搬回去的。老房子的鑰匙宋晴還讓他保留著,換洗衣服仍放在宋晴這兒,需要換洗時回來,把髒衣服留給宋晴,她會不聲不響替丈夫洗淨。許劍吃飯一般到小吃店,有時也回宋晴這兒蹭一頓。從表面看,他倆之間的相處仍像沒離婚一樣。但是不能在家裡過夜,這一點宋晴是決不通融的。

這天回家(應該是宋晴家),只有戈戈在家。戈戈嚴肅地說:“爸,你一個人住在外邊,可要經得起考驗啊,可不能再和小池阿姨來往了。”

許劍訕訕地說:“放心吧,爸已經痛改前非了。喂,你媽媽說過沒有,考驗期是多長?”

“說過,三年。”

“這麼長!”他吃驚地說,“好兒子,求求你媽,把刑期縮短一點。”

“可以。在媽那兒我說話還是有份量的。”戈戈痛快地說,“不過也不能太短,最少得一年半吧,要不教訓不深刻。”

許劍說你這混小子,落井下石呀。戈戈說:“不,我是站在絕對公正的立場上,對誰都不偏不倚。爸爸這回確實是你錯了嘛。下回要是我媽錯,我也這樣對待她。”

許劍照他後腦勺上狠狠給了一巴掌,罵他:“媽的快閉上你那張臭嘴。我寧可多受兩年刑,也不願你媽犯同樣的錯。”

真的,想到宋晴同另一個男人攪在一起,就如自己同小曼那樣床上床下地瘋狂,許劍的心頭就如刀剜一樣。所以……男人真不是東西。

現在,他和池小曼都成了自由之身,從法律上說,沒人干涉兩人的私情了。但許劍自打和宋晴離婚後,或者說,自打他在心中許下對妻子的承諾後,壓根兒沒想到要重新接納小曼。有時自已都覺得許劍這傢伙太絕情寡恩,昨天還情深如火,今天就把人家拋腦後了。是那樣瘋狂的一場大火,如今燒過去了,只留下一片白地。夜晚獨居一室,當男人的慾望之潮逐漸高漲時,有時也盼望池小曼會突然來敲房門。但不管怎麼說,他一直剋制住自己,沒同小曼來往,連電話也沒打過。

小曼只打來過一次電話,就是在他和宋晴正式離婚之後。聽到情人的聲音,許劍心中忽然一酸,說:

“小曼你不要再說感謝的話,那讓我無地自容。我去公安局太晚了,早該去為你作證。實際上倒是該我感謝你才對。”

“不用感謝我,我做過的許諾當然要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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