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美雲,“……”
好在趙振很快出來了,他朝著沈美雲和季長崢說道,“問清楚了,可以換,走吧,我帶你們去前面的櫃檯。”
“照相機很貴重的,都放在三樓的玻璃櫃裡面了。”
等上去後。
趙振便讓售貨員把照相機給拿出來了,四四方方的一塊,還是銀白色的,面前還帶著兩隻圓乎乎的大眼睛,有點類似望遠鏡的那個連體形。
而且,在照相機的上面,還寫著兩個字。
海鷗。
一看質量就很好啊,沈美雲忍不住喜歡上了。
誰不喜歡拍照啊,她也不例外,只是這個時代有太多的侷限性,但是如今可以有拍照的機會,她也不想錯過。
見她喜歡,趙振便說,“這一臺三百八,比腳踏車貴六十塊,你們要的話還要在補一個差價。”
這——
沈美雲猶豫了,說實話三百八太貴了,這是貴到離譜的價格了。
她有點想說,要不算了,還是把腳踏車退了。
結果——
季長崢直接掏錢出來了,“六十對嗎?錢在這裡,老班長你幫我們把這照相機給包起來。”
一看到季長崢這動作,沈美雲急了,拽他,“三百八太貴了,我們不要了。”
季長崢,“要,我媳婦喜歡就行。”
“不用考慮價格。”
——因為他會賺錢啊!
第52章
沈美雲聽到季長崢這話的時候,心裡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
上輩子她聽人說,男人只要肯為一個女人花錢,那麼這個男人大機率是愛這個女人的。
因為對於成年人來說,血汗錢在哪裡,愛就在哪裡。
當然,這個說法並不是適用於所有人,只是說對於普通的大眾來說,確實是有一定道理。
後來沈美雲仔細想過這個問題,好像也確實如此,她和前夫趙建宇兩人離婚的時候,原本可以和平離婚的。
但是,她當時在為對方創業期間,鎮守大後方,掃除對方後方一切困難。
可以說,前夫趙建宇在前期能夠創業成功,沈美雲是有一半功勞的,以至於離婚的時候,沈美雲要求分割對方財產一半。
在她看來這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刨除婚姻法的規定,更別說,對方建立公司的時候,還是有她一半功勞,哪怕是如此。
要分割對方一半財產的時候,趙建宇仍然是不可置信的,以至於多年過去了,沈美雲仍然記得對方當時的那一個臉色和目光。
可以說是用吃屎來形容。
或許對於當時的趙建宇來說,比起離婚更為可怕的是,被沈美雲分走一半財產。
儘管對方十分不願意,但是架不住沈美雲堅持,並且拿出多年付出的證據,對簿公堂,而後在法官的裁決下。
趙建宇這才同意將一半財產,分還給她。
那一次,讓趙建宇傷筋動骨,也讓他們之間徹底成為陌路人。
想起過去種種。
沈美雲忽然有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她其實不太記得當時的心路歷程了。
或許那是她人生裡面,最為晦暗無光的一段時間。
這讓,她幾乎是條件反射的想要去忘記,忘記那些讓人痛苦的事情。
“美雲?”
季長崢一連著喊了次,沈美雲才回過神。
“嗯?”
她輕輕地問了一句。
這讓季長崢有些不安,他不知道該如何形容之前的美雲,明明就近在他眼前,卻讓人有一種抓不住的感覺。
彷彿,她隨時會離開他一樣。
這讓,季長崢越發患得患失,“你還好嗎?”
沈美雲點了點頭,“很好。”
她看著季長崢英朗的面龐,他身上有著少年人才有的朝氣蓬勃,和赤誠熱烈。
沈美雲垂眸,她心想,或許要朝前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