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你要把廣告的時間縮減為一分鐘,之前的三分鐘太長了。”
沈美雲,“我想想辦法。”
她的速度很快,直接把林芳歌給從鵬城召喚到了北京,錄影是她錄的,她比誰都更瞭解這個錄影。
“還要縮減為一分鐘。”
林芳歌,“好難。”
沈美雲,“一分鐘的價格三萬五千八。”
林芳歌,“……”
臥槽,搶錢啊。
“美雲。”林芳歌思忖了下,“你有沒有想過,直接在錄影裡面接入一句讓人聽見便無法忘記的廣告詞?”
沈美雲還真沒想到這裡,但是林芳歌卻給她提醒了。
後世的那些廣告,但凡是成功的,基本上都有一句很出名的廣告詞。
沈美雲陷入沉思。
“你想想大華的特點是什麼?把大華的特點說出來就足夠讓人記憶猶新了。”
林芳歌提醒道。
沈美雲下意識道,“吃喝玩樂住?”
“大華的初衷就是為了滿足人的一切慾望。”
林芳歌總結了下,“吃喝玩樂住找大華?”
沈美雲重複了一遍,“對,就是這句。”
她踱步,“這句好。”
她非常確定這句符合他們大華的定位。
“把這一句加進去。”
“最好是在錄影之前在找一個代言人。”
只是代言人找誰呢?
沈美雲突然想到了一個人,“找張瑜。”
當初,他們衣家做廣告的時候,便找過張瑜,但是對方以商業性質給拒絕了。
但是沈美雲覺得,這一次是為鵬城代言,對方應該不會拒絕。
她果斷聯絡上了張瑜。
如同沈美雲所預料的那樣,張瑜在得知是為鵬城代言,是為大華代言後,她接下了這一則廣告。
甚至,連帶著廣告費都要了友情價,六百塊。
沈美雲覺得太少了,給對方漲到了兩千,也算是雙方都滿意了。
這才找到了一個錄音棚,讓張瑜錄影的末尾說上一句,“吃喝玩樂住,就找大華。”
一句話很快就錄完了。
沈美雲便把這一段交給了林芳歌,林芳歌迅速把錄影進行裁剪起來。
等結束後。
林芳歌和沈美雲說,“張瑜代言的這一塊適合放在錄影的最後面,讓大家瞭解完大華後,在由張瑜來總結。”
“這樣大家會有一個更深刻的印象。”
沈美雲,“可以。”
她覺得林芳歌在攝影和廣告方面的天分,真是驚人。
沈美雲直接就採用了對方的意見。
拿到錄影後,她便直接找到了張競文,“張同志,這是我們廣告投放的錄影,還請你拿去給廣告部看一遍,如果沒問題,我們就按照這個來播放。”
張競文接過錄影帶,交給了廣告部,廣告部那邊迅速拿著錄影帶去了影棚看了一遍。
看完後。
廣告部的羅部長說了一句,“這條廣告要爆。”
這是他多年來的經驗。
他說這話的時候,張競文也在旁邊,他有些意外,“羅部長,你對這條廣告有這麼高的看法?”
羅部長點頭,“這一條廣告的煙火氣息,直擊人心,而且末尾還有張瑜來代言,爆是必須的了,就看爆到什麼程度了。”
“你把這條廣告商找過來,我和她詳談。”
不一會,沈美雲就過來了,在張競文的介紹下,她很快就認識了羅部長。
“這條廣告你是請業內哪個大家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