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部曲(1 / 2)

小說:晉末長劍 作者:孤獨麥客

三月初九,第一撥百名長劍軍武士抵達梁縣。

他們是幸運的,因為已經有了現成的部曲——梁縣地方豪強放出來的。

常粲站在田埂上,第一次見到了他的部曲:三戶梁縣本地人,因為遭了災,被迫投靠地方豪強李利。

部曲是部曲,奴婢是奴婢,本身是不一樣的。

部曲介於自由民和奴婢之間,可以娶良人為妻,可以保留自己的財產,除了人身依附之外,與自由民沒有任何區別。

常粲默默看著三戶總計十六名男女:丁男四人、丁女五人、孩童七人。

四個丁男之中,只有一人正值壯年,其餘三人年紀都不小了,至少四十往上。

為何會出現這種狀況?無非是打仗罷了。

如果洛陽再出現戰事,這四個丁男搞不好還得上陣,能不能回來就難說了。

女人沒什麼可說的,日曬雨淋之下,比起常粲在長安見到的那些小娘子差遠了——常粲剛剛成婚,妻家是長安城裡做買賣的,全家被殺,只剩她一個。

小孩年歲普遍不大,最大的一個男孩可能還不到十歲,這會都怯生生地看著他,下意識想往大人身後躲。

常粲尋思著,與自家部曲第一次見面,總該講點啥,給點什麼見面禮。

無奈憋了半天后,只道:“我姓常,爾等今後便是我家部曲了。就是村東頭那一家,很好認。”

說完想了想,又學邵勳的口吻,嚴肅地說道:“好生做事,休得偷奸耍滑。”

“是……”部曲們稀稀拉拉地應道。

常粲微微有些氣惱,又道:“我又不是什麼苛刻的主家,怕甚?”

說完,走到馬匹旁,從鞍袋內摸出一張乾硬的胡餅,掰成了幾塊,一一塞到幾位孩童手裡,粗聲粗氣地說道:“拿著,賞你們了。”

小孩乾嚥著口水,有人“嗖”得一下就接過去了,有人看了看大人,見沒反對之後,便接了過去。

常粲笑了起來,走近兩步,想摸一個小孩的頭。

不過,他本是積年老賊,亡命徒一個,身上武器叮噹作響,頗為嚇人。小孩一見,直接“哇”地一聲哭了出來,抹著眼淚跑了。

常粲擠出來的笑容僵住了。

片刻後,掃興地揮了揮手,道:“各自散去吧。”

“是。”部曲們頓時一鬨而散。

微風吹來,常粲有些失落地蹲了下來。

在他的預想——或者說臆想——中,部曲應該是那種閒時種地,戰時上陣,大呼酣戰的勇猛之輩。

如今看來,好像有點差距啊。

木訥傻呆,不善言辭,膽小怕事。這樣的部曲,還指望他們陪自己一起出徵?多半隻能幹乾洗刷馬匹、生火做飯之類的雜活。或者被上頭集中起來,修治營壘。

也罷,能幹好輔兵的活就不錯了,想那麼多作甚?

回到家中之後,妻子正在侍弄菜畦。

常粲看她那笨手笨腳的樣子,暗暗嘆了一口氣。

城裡的女子是好看,但幹起活來——唉,真是一言難盡。

不過他不後悔,好看就行了。

軍士素來被人瞧不起,本來就不可能娶到長安城裡的女子。

上次聽潘園一位教諭提到,曹魏年間(青龍三年235)的“錄奪士女”事件,他就覺得很悲哀。

兵戶家的女子不願嫁給兵戶,導致士兵娶不到妻子,影響士氣,於是朝廷清查,將已經嫁人的兵戶女子抓走,強迫其改嫁。

本朝先帝(司馬炎)時也有這種事,且規模遠曹魏時期。

兩起事件對士兵們來說,都是很提振士氣的“正面事件”,但常粲聽了就很憤怒。

憑什麼敢打敢拼的軍士娶不到妻子?

憑什麼他們只能娶軍戶女子為妻?

老子就要娶長安城裡的女人為妻,哪怕她不會幹農活,我樂意!

菜畦裡種了一些菘、韭之類的蔬菜,看妻子那笨手笨腳的模樣,常粲一把奪過木勺,一邊舀水澆菜,一邊說道:“做飯去。”

妻子應了一聲,臉有些紅。

常粲快樂地澆著菜,暢想著今後的生活。

妻子以前生過孩子,那麼和自己也能生,而且多半不會難產,這讓他舒了口氣。

這個小院是本縣豪強李利家一個農莊管事退出來的,還不錯。

呸!什麼管事?家生奴婢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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