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沉默在尖叫(1 / 5)

小說:看見 作者:柴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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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樣的,對幸福的願望一樣,對自身完整的需要一樣,只是她生在這兒,這麼活著,我來到那兒,那麼活著,都是偶然。萬物流變,千百萬年,誰都是一小粒,嵌在世界的秩序當中,採訪是什麼?採訪是生命間的往來,認識自己越深,認識他人越深,反之亦然(席鳴 攝)

<h2>第六章 沉默在尖叫</h2>

我站在安華的家門口。院子裡碼放著幾百只空酒瓶子,一半埋在骯髒的雪裡,全是她丈夫留下的。

臥室三年沒有人住了。大瓦房,窗戶窄,焊著鐵條,光進不來,要適應一會兒,才能看見裂了縫的水泥牆。綠色緞面的被子從出事後就沒有動過,團成一團僵在床上。十幾年間,這曾經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生活最隱秘的地方。所有的事情都發生在這裡。

她從不反抗,直到最後一次。

她刺了他二十七刀。卷宗裡說,地上、牆上全是血跡。警察說,死者死的時候還被繩子捆著,“渾身是血,血肉模糊。很多殺人案件,都是一刀致命,像這樣的情況,確實不多見”。他說死者眼睛睜得很大,臉上都是“難以相信”的表情。

風聲讓空屋子聽上去像在尖叫。

在“東方時空”時,我看過法學會的一份報告,各地監獄女性暴力重犯中,殺死丈夫的比例很高,有的地方達到百分之七十以上。每一個數字背後都是人——男人,死了;女人,活著的都是重罪:死緩、死緩、無期、無期、無期……

這是我心裡幾年沒放下的事。

做完《雙城的創傷》後,我有一個感覺,家庭是最小的社會單元,門吱呀一聲關上後,在這裡人們如何相待,多少決定了一個社會的基本面目。

家庭是人類生活最親密的部分,為什麼會給彼此帶來殘酷的傷害?這是個很常規的問題。但愛倫堡說過:“石頭就在那兒,我不僅要讓人看見它,還要讓人感覺到它。”

我想感覺到人,哪怕是血肉模糊的心。

但安華想不起殺人的瞬間了。“五年了,我也一直在想,但想不起來。”她說,四方臉上都是茫然。

她穿著藍白相間的囚服,一隻眼睛是魚白色,是出事前幾年被丈夫用酒瓶砸的,啤酒流了一臉,“瓶子砸在眼睛上爆炸了,一下就扎進去”,眼珠子好像要掉下來了。

她當時沒有還手。

她被打了二十年,忍了二十年。她說不知道最後怎麼會動手殺人,那二十七刀是怎麼砍下去的,一片空白。“我可能是瘋了。”她說的很平靜。她在法庭上沒有為自己作任何辯護。

村子裡七百多人聯名請求法院對她免於處罰,死者的母親就住在緊挨著他們臥室的房間裡,八十多歲了,為她求情:“她是沒辦法了,沒辦法了呀。”

我問:“他打過您麼?”

老人說:“喝醉了誰也不認,一喝酒,一喝酒就拿刀,成宿地鬧。”

小豆用鐵棍把丈夫打死了,打在腦袋上,就一棍,他連擋都沒擋,大概根本沒想到。

她被判死緩,已服刑八年,但她始終不相信他死了。

她有一張尖細的青白色的臉,眼睛微斜,一邊說一邊神經質地搖著頭:“他不會死的。”

我愣住了:“什麼?”

她說:“他還沒把我殺死。我死了他才能死。我沒死他怎麼能死呢?所以我不相信他會死的。”

她十五歲時嫁給他,相親的時候,他瞪著眼睛看著她:“你嫁不嫁?”她從第一眼就害怕他:“一回到家他就好像審你似的。他不允許我跟任何男人說話,和女的說話也不行,我自己的家人都不允許,老擔心別人挑唆我不跟他過。他就會對我動手。”

“用什麼打?”

“皮帶,鞋底子。不聽話把你綁起來,拿皮帶‘溜’。”

皮帶抽在光的面板上,噗的一聲,她被吊著,扭著身子儘量讓他打在背上,儘量不叫,怕別人看見羞恥。他從不打她的臉,打得很冷靜,反正夜還長,噗,噗噗。

結婚八年,她從來沒穿過短袖衣服,不能讓別人看見身上的傷,她最怕的不是打,而是不知道什麼時候來。晚上睡著睡著,脖子一冰,是他把刀子放在她脖子上,揪著她的頭髮往後拉,把整個脖子露出來,她只能盯著屋頂,叫不出來,不斷嚥著口水,等著他會不會割下來。“要不就突然給你一瓶子藥,喝吧。”

“都不為具體的事情嗎?”我問。

“他說你別管為什麼,因為你長大了,你死吧。”

她抬起恍惚的眼睛,問我:“我長大了就該死嗎?”

有一個問題,在我心裡動。攝像機後面有男同事,我猶豫了一下,它還是頂上來了:“在你跟他結婚的這些年裡,你們的夫妻生活還是正常的嗎?”

“太痛了,我不想說。”

“別問我這個,我心痛。”

十幾個人,回答幾乎一模一樣。

跟我們一起去調查的陳敏是從加拿大回來的醫學專家,說她接觸的所有以暴制暴的婦女,“沒有例外,每一個都有性虐待”。這種虐待最讓人受不了的不是身體的傷害,燕青說:“他侮辱我。”

我不想問細節,只問:“用很卑鄙的方式嗎?”

“是。”她雙眼通紅。

說到這兒,她們哭,但哭的時候沒有一點聲音。這種無聲的哭泣,是多年婚姻生活挫磨的結果,十年以後,即使想要放聲大哭,也哭不出來。

“這些女人太笨了,弄一壺開水,趁他睡著,往他臉上一澆,往後準保好。”有人說。

我中學的時候,學校附近有個小混混,他個子不高,看人的眼光是從底下挑上來的。每天下晚自習的時候,他都在路口等著我,披一件棉軍大衣,就在那兒,路燈底下,只要看見一團綠色,我就知道,這個人在那兒。

我只能跟同桌女生說這件事。她姓安,一頭短髮,說她送我回家。

“你回去。”他從燈下閃出來,對她嬉皮笑臉。

“我要送她回家。”

“回去。”他換了一種聲音,像刀片一樣。我腿都木了。

“我要送到。”她沒看他,拉著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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