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反正鬼差們一年四季每一天都能自由出入,我管他普通鬼民的想法和期許呢?
就如同只要我認為有大活動,我就能好好地大大地放一大場煙火秀。至於老百姓來說,什麼結婚,什麼喜事,什麼春節,放什麼煙花。只要這些事容易產生火源,造成危害,也別引導防範了,統統禁止不簡單嗎?
我管他開不開心,我管他念不念想,我管他是不是殷切期盼了一整年。過節的開心,難道一定要闔家團圓,放點菸花嗎?那個虛無的財神難道真要那麼隆重的迎接嗎?反正我是不愛好這種煙火的活動,即便沒有財神,我也能財源廣進。
闔家團圓?融洽氣氛?看看玩會就夠了,要什麼煙火,還要什麼腳踏車?
原來鬼差們地思維也和他們大同小異。
隨著眾人的交頭接耳,點頭附和,這種論斷似乎一下子席捲了每一個鬼差。有這麼簡單的方法,還需要開什麼陰司大會呢?閒的蛋疼。
“有道理啊。”
“正可謂釜底抽薪。”
“妙哉。”
“金玉良言!”
“這位仁兄說到我心裡去了。”
大殿中的風向似乎是一邊倒了。只不過他們沒有注意到,此時的三王居然出奇的一致,紛紛緊鎖著眉頭,表達了對於這種開會現場的擔憂。
他們擔憂什麼?其實從外夷坊的暴亂中可以看到,雖說鬼民的權利不能給的太多,太過自由,但絕對也不能壓榨地太狠。
陰曹地府的鬼民為什麼比陽間的人好管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為什麼只有那麼幾天可以解禁禁足,卻依然遵紀守法?
這個問題的實質在於,陰曹地府沒有太多的物慾,沒有什麼能讓人身心愉悅的合法活動。這裡的人不用賺錢,不用睡覺,不用吃飯,不用婚喪嫁娶,也根本不需陰陽交合、繁衍後代。
即便天天能夠自由地放出坊去又能做什麼呢?交際?根本不需要。那些其他坊裡的不同時代的人,有交往的必要嗎?自己坊內的鬼魂們認識認識就已經夠了。
不過,即便如此,不代表不需要過節不需要傳統了。在人的記憶中,鬼就是要過中元節的。這沒有什麼道理,這就是一種常識。其實就和兒子應該孝敬老子,人不能做漢奸一樣,不需要論證,是一種人人與生俱來都應當知曉的,不需要證明的公理。
如果說突然不讓過中元節,就和鼓吹孩子成年了,家長沒必要繼續資助,或者說老人有退休工資就不需要贍養的情況一模一樣。這能忍?
說漢奸們只是為了追求和平,追求自由地價值,人可以自主選擇自己的道路。家國利益不能完全替代個人的利益。
這不是純屬胡扯麼?
是可忍孰不可忍。
若是逼急了,不但可能會產生無法預料的混亂,也可能被樂土教趁此機會大肆滲透擴張一番。如果出現這樣的結果,那真是得不償失。
當然,三王中的某王也可能在想,若真一直禁足,樂土教真沒了傳播的土壤,真的消滅的乾乾淨淨,那查禁司還有存在的必要嗎?老子的權力還能如今日這般如日中天嗎?
喜歡靈幻律師()靈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