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不靠譜的證人(1 / 2)

馬明因為吳老漢擋了自己的路,躲讓之時剮蹭了新換的衣服,惱羞成怒之下,當即就將吳老漢打翻在地,不知道吳老漢的頭撞在地上什麼東西,登時血流滿面。

尤其是馬明以及一幫狐朋狗友,看見吳老漢的女兒長得漂亮,更是當場就開始鬨笑起鬨,調戲吳老漢女兒吳小妞,口中叫囂著,讓吳老漢賠衣服錢,如果賠不起,就讓小妞陪著大家吃頓酒。

吳老漢本來忍氣吞聲的想要息事寧人,誰知道這幫地痞居然對自家女兒汙言穢語,當即怒上心頭,起身就開始理論。

馬明一幫人哪裡受得了這種氣,圍著吳老漢就開始推搡,趁機還有在吳小妞身上揩油的,混亂間就聽見吳老漢大叫一聲,捂著肚子倒地不起。

眾人定睛一看,只見吳老漢身上赫然插著一把匕首,愣神之際,不知道誰喊了一句:“殺人了,快報官。”恰巧遇見路過的幾個衙役,當即就人贓並獲,將馬明一夥人抓獲。

到了大堂之上,胡知縣聽清楚來龍去脈,最後仔細端詳了那把殺人匕首,只見匕首柄末端還鑲嵌著一顆寶石,很明顯不是尋常人家能夠擁有的,只能是馬明這個富二代家的。

最後的審問也證實了這點,眾人全都指認,這把匕首就是馬明隨身攜帶的,曾經多次在酒樓吃肉的時候,大家都看見過。

胡知縣召來酒樓夥計,也指認出來這把匕首,畢竟如此華麗的刀具用來吃肉,眾人都是印象深刻。

胡知縣又挨個詢問了當時在場的路人,當時雖然推搡混亂,但是有兩個人看見,就是馬明捅了吳老漢,而且從證人的身份來看,這些證人之前並不相識,士農工商也是毫無交集,應該不存在偽證。

最後就是案卷後面附著的仵作驗屍證明,清楚的寫著,死者面部有撞擊傷,但是致命傷是腹部的匕首,導致內臟破裂,大量出血而死。

至此人證物證俱在,可以算的上是證據確鑿,環環相扣,形成了閉環,馬明最後也是當庭認罪,胡知縣以尋釁滋事和故意殺人罪,判了馬明一個斬立決,已經上報三司複核。

誰知道三司的批覆還沒有下來,反倒是胡知縣和周主簿撞見了鬼魂喊冤。

按照呂小偉一貫的破案手法,既然在案卷上看不出疑點,那就只能先提審在押的殺人嫌疑人,然後再詳細詢問案發現場人員了。

來到陽縣的第三天早上,呂小偉開堂審理了這樁證據確鑿的行兇殺人案。

犯罪嫌疑人馬明,已經在牢房內呆了整整快三個月,往日自詡風流倜儻的相貌,也是不復存在,也僅僅算是衣著整潔而已。

根據呂小偉這幾年判案的經驗,已經在牢房內羈押三個月的人,不變成骨瘦如柴、蓬頭垢面,已經可以算的上是案犯家人能量不小了。

這個馬明剛被帶上大堂,抬頭一看,上面坐著一位官員,卻不是判決自己斬立決的胡知縣,當即聲淚俱下的跪下大喊冤枉。

呂小偉並沒有先入為主的相信,這個紈絝子弟是冤枉的,就算他沒有殺人,但是當街毆打吳老漢、尋釁滋事、調戲婦女,這幾個罪行他是跑不了的。

呂小偉淡淡的問道:“哦?你就是殺害吳老漢的馬明?你有何冤屈啊?”

馬明聽見呂小偉那句殺害吳老漢的話,頓時身上一顫,但還是很快平復下來,抬頭哭訴道:“大人明鑑,雖然殺人兇器是我的,但我確實沒殺人,是我家的僕人跟班馬三所為!”

呂小偉一聽,難道此案真有疑點?但是臉上表現的毫無波瀾,口氣中帶著警告的味道:“事情到底如何?從頭說,但是本官要提醒你,不得有絲毫隱瞞,否則不用三司複核,本官請出尚方寶劍,當場可以將你斬殺!”

聽完呂小偉警告,馬明連連磕頭道:“大人明鑑,小人句句屬實,事情是這樣的。。。。。”

根據馬明的敘述,事情的起因就是吳老漢擋了路,然後馬明將其打翻在地,眾人鬨笑著調戲吳小妞,都和卷宗中記載一致,只是到了最後眾人推搡之間,按照馬明的說法,捅吳老漢是馬家僕人馬三所為,雖然匕首是馬明的,但是前一日在酒樓吃了肉,匕首太油膩,馬明讓馬三清洗乾淨再還給他,所以當日匕首一致在馬三身上,那兇手除了他,還有誰?

對於馬明的一面之詞,呂小偉並沒有完全相信,而是問道:“你說兇手是馬三,那麼當日在大堂,胡知縣審問之時,你為何不說?”

馬明一臉憤慨的回答:“大人請看,小人當日在大堂之上,僅僅說了一句我沒殺人,就被胡知縣打的皮開肉綻,哪裡有時間喊冤啊。”

說完,馬明撩起自己的長袍,兩條大腿上果然有行刑的痕跡。

呂小偉本想轉頭問問旁邊陪審的周主簿,當日堂審的具體情況,結果看見周主簿一臉的尷尬,心知馬明說的,應該是八九不離十。

但是僅僅憑藉馬明的口供,還不足以洗脫他的嫌疑,呂小偉當機立斷道:“馬明,你的說辭,本官還要細細驗證,如果你確實是冤枉的,本官定會還你公道,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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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明千恩萬謝中,呂小偉和周主簿回了內堂。

坐下之後,沒等呂小偉開口詢問,周主簿就長嘆一聲道:“呂大人,下官與胡知縣也算相識已久,更是在這陽縣公事幾年,胡知縣的品行,下官還是佩服的,只是。。。。”

呂小偉看著一臉為難的周主簿:“你有什麼話,但說無妨。”

“胡知縣嫉惡如仇,本是好事,但是這幾年來,判案之中有些矯枉過正。”

“哦?此話怎講?”呂小偉追問道。

周主簿彷彿下了決定一般,起身拱手行禮道:“大人明鑑,本來下官不應該說胡知縣的是非,但是此事牽扯人命,所以下官不得不照實直言,胡知縣判罰的案子中,假如窮人和富人打官司,那一般都會判罰富人賠錢,假如案件中有那種富家子弟,一般都會從重處罰。”

呂小偉算是聽明白了,周主簿說的意思,不就是幫著窮人拉偏架嗎,可是,這和這件案子有什麼關係?

難不成胡知縣明知是僕人殺了人,還硬要判馬家少爺馬明來受罰?

雖然呂小偉並不太贊同胡知縣的做法,不講律法公正,而是一味地偏心窮人,但是從目前的社會來看,只要不是幫著富人來欺壓窮人,就算的上一個好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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