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一言不合(1 / 2)

春夏之交,夜天和狗娃來到一個鎮上,名字倒也大氣,叫做——七俠鎮。

二人客棧裡用餐時隨口那麼一問,就得知原本這個鎮子叫廣源鎮,因為一樁英雄事,鎮子裡的人感激恩人,後來才改的名字。

原來是有七個江湖人物,在國亂之時,死命護住一鎮百姓安全,又在危難之際,甘當誘餌,讓百姓得以逃脫生天,這七人卻深陷險境,以死銘志。

局勢不再動盪之後,當地百姓感恩這七位遊俠兒,於是自舉事,紛紛出錢出力,為七位大俠立碑立傳,改換鎮名以紀念之,並設下守靈人一職代代相傳,現在這位守靈人已是第三代了。

烈日當頭,就在鎮上大姓梁家的祖宗墳地,最高處,有一塊豐碑,高過所有墓碑。

守靈人是個誠實的漢子,說是當這守靈人,算是有了口簡單的飯,不用為衣食愁,梁家人心善,管它一日兩餐,山腳搭的窩棚就是他的家。

夜天摸出幾個大錢,就要送給守靈的漢子。

漢子卻是死活不受,說是在七俠的墳前,不能做丟骨氣的事情。

夜天也不強求,摸出一壺小酒,“既然是男子漢,喝酒終該是可以的吧。”

漢子羞澀一笑,“實話給這位好漢說,有這七位俠士的正氣罩著,我每天睡得很好,但是這酒確實是我的心頭好,本不應該收,但是肚子裡的饞蟲不答應,我就厚著臉皮收下了”。

夜天揮揮手,表示沒關係,善意的笑著、走著。

不多時,一行人來到墓碑前,看得出這個碑常有人來,周圍沒有雜草,大青石包圍的墳頭,很是氣派,碑上就刻畫了幾個硃紅的大字,“義之所在、捨身而已”。

下面是敘述當時的情況,“丁丑末年,七月,本鎮適逢大難,以快劍王錚鋒為的七俠挺身而出,捨身忘死,以血肉之軀護我鎮百姓免於苦難及死傷;不日,鎮不可再守,七俠甘當誘餌,調虎離山,讓我鎮百姓得以逃生,此恩情無以為報,遂刻傳以記之”。

再下面一行小字,分別是七個俠士的名號或是名字,“快劍王錚鋒、下山虎李湧、長臂楊智搏、花槍趙德智、毒婦人、大頭和尚、牛鼻子老道”,最後才是七俠鎮立碑的時間。

碑前面是祭祀用的香爐和燭臺,看成色就知道費銀錢不少,被擦拭的鋥光瓦亮的。

“這位小哥,不是我亂蓋啊,自從立了這個英雄碑,我們七俠鎮還真的沒有遇到什麼大災大難,妖魔鬼怪更是不敢踏足半步,真真是比山上的神仙還要靈驗”,漢子臉上頗為自豪的說道,就是笑起來滿口的黑牙,口氣沖天。

秉承不揭人短的好品德,夜天認真附和著漢子的誇耀,不露痕跡的後退半步,掏出煙槍點燃菸草,驅散這些不和諧的味道,這人大中午的吃什麼了,這麼味。

狗娃倒是一臉的認同,這不是俠,誰還敢稱之為俠。

故事感人肺腑,但是一個墳頭確實也沒有太多觀賞的必要,夜天辭別漢子,帶著狗娃下山。

說來也是湊巧,這七俠鎮雖然慕名前來的江湖人不少,但是像今天這樣,三撥人一起來的情況,確實少見。

在夜天下山的檔口,有一體態婀娜的女子,身穿黑裙,帶著冪蘺的女子獨自上山。

不遠處,還有一群五大三粗的漢子亦步亦趨的跟著,一路上吵吵嚷嚷的。

女子見夜天,明顯一愣,隨後才移開視線,與夜天擦肩而過。

女子身上一股幽香,夜小寶瞬間開始和夜天叫囂。

“天哥,打個商量唄”。

夜天不動聲色,“是你自己不願意出來的”。

“給你補兩天”。

這山路本不寬裕,夜小寶和女子面對面,他一臉壞笑,幽香擦肩而過,夜小寶痴醉了,女子眼睛好似會說話。

後來人急著追趕女子,走路旁若無人,看著夜小寶的樣貌明顯十分討厭,於是打頭一人挑釁碰撞,

夜小寶不動如山,第一人明顯的是吃暗虧了,差點就沒站穩。

這人感覺受辱了,用力推搡夜小寶,口中罵道,“你看個基吧啊”。

夜小寶根本不動,暗勁爆,微微一笑,“你說的沒錯,我確實是看了個基吧”。

打頭的手好似被彈開了,手腕暗暗作痛,這群人現夜小寶是個硬茬子,就怒目相視,大概意思就是打不贏你,但是我不怕你。

“一對兔子”!

一群人放聲調笑,眼神示威。

狗娃憤憤地說,“這些無賴,壞了我的好心情,憑他們也配來瞻仰七俠”?!

夜小寶眼中帶刀,“走,我們下去等著”。

狗娃有些不確定,“公子,人渣多的是,算啦啊,也不是什麼大事”。

“惹到小爺,就算是他們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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