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1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旨在……(1 / 2)

黃巾之亂爆發,鮑信受何進徵召在外募兵,于禁由泰山郡同鄉鮑信所招募,參與討伐黃巾軍。

只是因為沐雲的關係,黃巾之亂並沒有持續太長的時間,鮑信還沒招募到足夠的兵力,黃巾之亂便宣告落幕。

鮑信也沒多想,只是安心地駐留在泰山郡,一邊依照何進的命令繼續募兵,一邊按部就班地練著兵。

就在鮑信募兵募得差不多,練兵也練出了一點樣子以後,就遇到黃巾餘孽死灰復燃的事情。

鮑信在何進的命令下,就地鎮壓泰山郡一帶的黃巾餘孽,結果鮑信才剛把黃巾餘孽給鎮壓下去,大漢帝國就開始調集兵力,準備北伐鮮卑。

於是乎,鮑信就領著新軍一路北上,從幽州進入烏桓所在之疆域,參與了大漢帝國與鮮卑之間的戰爭。

因為鮑信與曹操是至交好友的關係,于禁也因此與曹操相識。

在這樣的情況下,于禁從二人身上得了不少好處,尤其是兵法傳承的部分。

雖然說,二者給予于禁的兵法傳承都是比較基礎的那種,卻架不住于禁的天賦極佳,很快就將其摸熟吃透,變成他自己的東西。

於是,于禁沒花多長的時間,就在鮮卑戰場上嶄露頭角,成一小有名氣的領兵校尉。

只是,礙於鮑信及其率領的新軍數量有限,于禁雖已展現出他的才能,卻沒有更進一步的可能。

至少,在這場戰事中,難有更進一步的機會。

于禁自己最一開始也這麼認為。

可當幷州那邊的訊息傳開以後,情況就不一樣了!

于禁沉思了許久,最後還是找上了鮑信。

……

〝竟有此事?〞太史慈看著手中書信,神色變幻不定。

太史慈身長七尺七寸,美鬚髯,猿臂善射,弦不虛發,是個真正的神射手。自少已十分好學,後擔任東萊本郡奏曹史。

當時,本郡與本州之間有嫌隙糾紛,是非曲直不能分,而結案的判決多以先讓有司(掌刑賞之官吏)知事者較有利。

其時,本州的奏章已先發去有司處,郡守恐怕落後不利,於是求取可為使者的人。

太史慈時年二十一歲,被選為使,乃日夜兼程取道,抵達洛陽,先到公車門前等候,待見州吏亦至,才開始求通上章。

太史慈假意問州吏道:〝君也是前來欲求通章的嗎?〞

州吏不明其來意,所以並沒有多做防備,聞言便答了一聲:〝是的。〞

太史慈又問:〝奏章在哪裡?〞

州吏答道:〝在車上。〞

太史慈便說:〝奏章題署之處確然無誤嗎?可否取來一視。〞

州吏並不知道太史慈乃是東萊人,於是便取出奏章相與,誰知太史慈先已藏刀於懷,取過州章便提刀截而毀之。

此舉令州吏不禁大驚高呼,叫道:〝有人毀壞我的奏章!〞

太史慈便將州吏帶至車間,跟他說道:〝假使你沒有取出奏章給我,我也不能將其損壞,我們的吉凶禍福恐怕都會相等無免,不見得只有我獨受此罪。與其坐而待斃,不若我們俱同出走逃亡,至少可以儲存性命,也不必無謂受刑。〞

州吏疑惑地問:〝你為本郡而毀壞我的奏章,已經成功,怎堋也要逃亡?〞

太史慈便答:〝我初時受本郡所遣,只是負責來視察你們的州章是否已經上通而已。但我所做的事卻太過激烈,以致損毀公章。如今即使見還,恐怕亦會因此見受譴責刑罰,因此希望一起逃去。〞

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乃於即日俱逃。但太史慈與州吏出城後,卻潛遁回城通傳郡章,完成使命。

州家知其事,再遣另一吏員往洛陽通章,但有司卻以先得郡章的原因,不復查察此案,於是州家受其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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