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o章 我要說不呢?
“少爺,你殺了人,要不咱跑吧?”阿福顫顫巍巍的跟在秦浩身後說道。
秦浩無所謂的搖搖頭,如果放在兩年前,肯定是要跑的。
雖然袁世凱在後世遺臭萬年,但不得不承認,他在的時候還是幹了不少實事的,比如建立了內地最早的警察系統,社會治安大幅度改善。
但是自從袁世凱兩年前死後,北洋軍閥的內戰幾乎摧毀了整個社會秩序,到處都是拉壯丁,橫行霸道的兵痞,社會治安極具惡化,這麼一個罪大惡極的乞丐頭子,死了都沒人收屍的東西,誰樂意管他是死是活?
即便是警察來抓,秦浩也有信心逃脫,實在不行往南方去,那邊正跟北洋軍閥打仗呢,北洋的警察還敢上南方哪抓人去?
現在最要緊的是先填飽肚子。
“老闆,來兩斤羊肉,六個饃,兩碗羊肉湯。”
街邊店老闆一聽還以為是什麼大主顧,正打算應聲去準備羊肉呢,結果一回頭,現是一大一小倆叫花子,頓時沒好氣道。
“走走,這裡沒剩的給你們,討飯去大飯莊門口蹲著。”
老闆話還沒說完,秦浩就拋起一塊銀元直接丟了過去。
“嘿,袁大頭,得嘞二位爺稍歇,這就來!”
阿福見秦浩一出手就直接是一塊大洋,心疼得不行,正打算勸他省著點花,店老闆已經端上了熱乎乎的饃饃,個個有碗口大。
那香味從鼻孔直往天靈蓋鑽,這會兒阿福也顧不上勸阻了,直接上手,捧起一個饃饃就啃了起來。
秦浩拿起筷子挑起一個饃饃也是大口大口的吃著,這才是人吃的東西嘛。
“二位客官,您的羊肉湯跟羊肉,先吃著,不夠再叫我,回頭給您找錢。”店老闆見二人狼吞虎嚥的沒工夫搭理自己,也很識趣的去到一邊。
秦浩夾起一塊羊肉塞進嘴裡,味道有點淡,還有一股子羊羶味,說實話做得並不怎麼樣,不過餓極了也顧不上好吃不好吃,先補充點能量再說。
正吃得起勁呢,卻現阿福只是吃著饃饃偶爾喝一口羊肉湯,羊肉卻一塊都不吃,忍不住問道。
“吃啊,這有羊肉。”
阿福很明顯的嚥了口唾沫,卻推脫道:“少爺您吃就好,我吃不慣。”
“少跟我胡扯,哪有人吃不慣肉的,讓你吃就吃,是不是現在我的話不管用了?”秦浩板著臉唬道。
果然阿福還是吃這套,誠惶誠恐的夾起一塊羊肉,塞進嘴裡細細咀嚼,那模樣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在品味什麼山珍海味。
“吃,多吃點才有力氣活下去。”
秦浩的話讓阿福不禁落了淚,自從跟著老爺一家出來逃難,他就沒過一天安穩日子,路上又是兵又是匪的,別說吃肉了,運氣差一點命都沒了,特別是在老爺太太去世後,他帶著小少爺更是擔驚受怕,生怕自己一下沒看住,讓少爺被那些餓紅眼的災民給
“行了,大男人哭什麼,往後有我一口吃的,就不會讓你餓著。”秦浩拍了拍阿福的肩膀,儘管他只是用了很小的力氣,對方還是肩膀一塌差點摔倒,這身子實在是太弱了。
“老闆,照著這樣的再來一份!”
“好嘞。”
店老闆在一旁看得也是目瞪口呆,那個大人也就罷了,那個小孩居然吃得比大人還多,十二個饃饃,平日裡一個成年幹苦力活的也就吃四個,何況還有四斤羊肉呢。
“二位吃好了,這是給您找的錢。”
阿福接過店老闆遞過來的銅板,數了好幾遍,一陣嘟囔:“一頓飯吃了半個大洋,少爺咱以後可不能這麼吃了。”
在阿福數銅板的時候,秦浩也算了一下,一共六十二個,也就是說一個銀元差不多相當於一百二十個銅板,的確是不便宜。
不過也正常,這年頭肉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原本就是奢侈品。
“走,找個地方買幾件衣服,洗個澡。”
吃飽喝足,秦浩再也忍受不了身上散怪味的衣服,在阿福的帶領下前往成衣店,作為乞丐,阿福對津門還是有所瞭解的,哪裡有飯莊酒樓,哪裡有達官貴人出沒,他都門兒清。
一路上,秦浩所見大部分都是低矮的木屋或者是黃土房,街道上路過的民眾一個個也都是骨瘦如柴,幾乎就沒見過胖子,而且大部分民眾給秦浩的感覺很不好,一個個眼睛直,怎麼形容呢?就好像是對生活失去了希望,就像是一具具行屍走肉。
一直走到能遠遠見到小洋樓的街道,路上的行人才逐漸變得多元化起來,有拉著黃包車滿街跑的車伕,有大腹便便吃得腦滿腸肥還摟著身材妖嬈招搖過市的土豪,自然也少不了操著各種方言叫賣的夥計。
“少爺,就這家吧,這家便宜,料子也不錯,耐穿。”
“嗯,就這家吧。”
秦浩也不挑,能把這身餿了的衣服換掉就成。
“唉唉,有點眼力勁成嘛,要飯的去飯莊,我們這兒可沒吃的。”成衣鋪的夥計見一大一小倆叫花子就要往裡闖,不耐煩的喊道。
秦浩倒也沒往心裡去,畢竟就他們這身打扮也不像是買得起衣服的,於是朝著阿福使了個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