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江湖奇談

小說:施主,請留步 作者:方清平

最近總有人給我打電話,“聽說老畢那事兒了吧?你留神吧。”因為他們知道我口無遮攔,為了抖響包袱兒,不該說的有時候也說……

1.舞臺異聞錄

最近總有人給我打電話,“聽說老畢那事兒了吧?你留神吧。”因為他們知道我口無遮攔,為了抖響包袱兒,不該說的有時候也說。這對我真是個提醒,現在大小也算半個著名演員了,說話真得注意影響。

我相信老畢本意也不是反黨反社會,只不過他那個身份不應該傳播那種東西,而且是在那樣的場合,更不應該。

最可恨的是把影片放到網上的那個人,他也許只是為了好玩兒,可是他把老畢給毀了。所以現在我們這幫演員湊一塊兒吃飯,都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不許拍影片啊!”萬一覺悟不到,說了某句不該說的話,讓人傳到網上,那就麻煩了。

聽說後來又出了個事兒。幾個人在包房剛要吃飯,進來個保安,“為了保證大夥兒的隱私,請把手機交給我們保管,吃完飯再還給大家。”幾個人一聽,餐廳想得太周到了,都把手機交給了他。吃完飯想領手機,一問服務員,人家說了,“我們餐廳根本沒這規定,也沒這麼個保安。”

閒話少說,下面和大家說說我在演出中所見聞的一些新鮮事兒!

槍口下說相聲

十七八歲的時候,我跟隨草臺班子到北京郊區的蘇家坨演出。演出地點是個露天體育場,我跟付強還有老相聲演員李榮林老師表演化妝相聲《金錢與孝子》。演到一半兒,我的頭髮根兒突然立起來了(那時候我還有頭髮呢)。在觀眾席裡,有一箇中年男子,拿著一杆氣槍向我瞄準呢。

郊區演出很亂,根本沒人維持秩序,他拿槍對著我也沒人制止。那時候允許打鳥,拿氣槍也不犯法。可我害怕呀,雖說是氣槍吧,要是打眼睛上也得瞎呀!要擱現在說單口相聲,趕緊結束就下臺了。那時候沒有舞臺經驗,而且也不能把那倆人擱在臺上,還得硬著頭皮往下演。

我心裡還安慰自己呢,“也許他只是對著舞臺,並沒真瞄準自己。”趁著自己沒詞兒的時候,往臺側溜達溜達。不對,他的槍口跟著我動。我頓時出了一身冷汗,說那詞兒也前言不搭後語。

戲比天大。就算臺上出了天大的事兒,也不能演到一半,扔下全場觀眾,自己跑回後臺,那就算重大事故啦。

臺下觀眾什麼也不知道,笑得前仰後合,您哪兒知道臺上的演員是冒著生命危險逗您笑呢。

好不容易把這個節目演完,我鞠躬下臺,再側目往臺下一看,那個人把槍也放下了。就是衝著我來的!我那麼點兒歲數,怎麼可能有仇人呢?父母的仇人,來暗殺我?他怎麼可能追到蘇家坨來呢。我演的是個不孝順的兒子,他覺著我可恨?他事先也不知道我們這個節目,怎麼準備氣槍的呢?再說了,付強演的那個兒子,比我還可惡呢,他怎麼不瞄準他呢?蘇家坨體育場對面是精神病院,會不會是裡面的病人跑出來了?

究竟怎麼回事兒,到今天我也沒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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