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在江湖

小說:施主,請留步 作者:方清平

我這人不怎麼貪財,這不是吹,是真的。

我追求的種種快樂,花不了多少錢就能達到。比如哥幾個找個大排檔一坐,喝著二鍋頭聊天;再比如找個國內小城市的賓館一住,四下溜達溜達,體會一下兒當地的生活氣息;還比如看看書、練練大字(只能叫練大字,跟書法沒關係)、買倆手串兒,這都挺省錢的。

但是我也儘可能地多掙點兒錢,因為腰包裡的鈔票多,快樂就相對多點兒。

為了掙錢,我南下廣州拍戲。後來沒戲啦,我到湖南、山東演夜場,演飯市(伴宴演出),甚至到洗浴中心裡演出。那種演出確實挺難受的,可花錢的時候享受呀。後來夜場也幹不下去了,因為光會說笑話,不會唱不會跳。

接著想辦法。那時候,各地電視臺都辦起了週末的娛樂節目,山東臺有《快樂直通車》,河北臺有《大家來歡樂》,江西臺有……想不起來叫什麼啦,就是現在北京文藝頻道主持人秦天主持的那檔節目。我就跟各節目的導演拉關係、套近乎,人家來北京請人家吃飯、喝酒、當三陪,為的就是每週都有節目錄。

這是在90年代中後期,一個月小一萬塊錢的額外收入,那時過著神仙一般的生活。

好景不長,幾年之後,這些節目也停了。我又想了個掙錢的道兒——當編劇。

幹晚會

先是給電視臺的晚會寫小品、串聯詞。那時候我跟相聲作家廉春明老師、詞作家白雲海老師是一個團伙,基本上能承包一臺晚會的所有語言類節目。廉老師負責外出接活兒、想點子,我負責寫小品,白雲海老師負責寫串聯詞。

那時候的編劇不但負責文字,還得張羅。寫完本子誰演?我們得負責聯絡演員、找小品導演。演一個節目給多少錢呀?我們得幫著演員跟製片方協調。那時候還不興電子郵件那,我們還得租個車,四處送稿子。

等演員到了劇組排練,我們負責沏茶倒水,安排吃飯。真正錄影那天,我們還有個重要的任務,就是跟製片人結賬。很多節目跟電視臺無關,都是文化公司搞的,結賬挺費勁,得追著他屁股後頭要。我們的稿費晚兩天就晚兩天,演員都是我們找來的,錄完像拿不著錢,人家能饒得了我們嗎?

記得有一回錄影,明明跟文化公司老總說好了演出之前把一切勞務結清,錄影馬上就開始了,找不著他們老總啦。這下兒我們可慌了,十幾個演員等著要錢哪!我們三個人一商量,乾脆來個魚死網破,他不給錢咱就不錄影。

觀眾都已經在棚裡坐好了。我們跟演員說,就在休息室待著,誰也別進棚。這下兒老闆冒頭兒啦,把錢一分不少地交給我們。廉老師負責給演員發勞務,我負責給演員報計程車票。那時候錄晚會管報銷出租票,所以每個人都蒐集幾百塊錢的,不報白不報。

都弄利落了,問演員一句,“誰的錢也不差了吧?”大夥說,“不差啦!”“錄影!”這事兒想起來都後怕,要是人家跟電視臺領導一彙報,“廉春明等人號召演員罷演。”那還不把我們給封殺啦?財路就斷啦!

但是不罷演沒轍呀。我們的錢可以不要,演員的錢誰給?我們自己掏錢給人家?不少明星大腕兒那,價格不菲,我們哪兒有那麼多錢呀!

還有一回在湖南某地錄影,錄完像都快要回北京了,還沒結賬呢。在外地不敢罷演呀,罷演連回去的機票都拿不到,這幫人就困這兒啦。

上飛機之前有個歡送晚宴,市領導都到場。直接跟領導反應,人家該說了,“還藝術家那,就知道錢!”考慮再三,我們想出個辦法來——苦肉計。

酒過三巡,菜過“無味”。大夥聊得熱火朝天,白雲海突然抹起了眼淚。廉春明老師配合說臺詞兒——

“這兒吃飯那,你哭什麼呀?”

白雲海:“這些演員都是我請的,現在還沒拿著勞務那,我怎麼做人呀!”

廉春明:“你別瞎說,咱們某某地的人最講信用了,說什麼時候給錢,就什麼時候給錢。”

白雲海:“他們說錄影之前結賬,可是沒結!”

廉春明:“人家是工作太忙,沒顧上!這頓酒沒喝完,人家就能把賬給咱們結嘍!”

領導實在聽不下去了,拍案而起,“快給北京的藝術家結賬!”

至於我們的稿費,拖欠個仨月倆月的,那是常事兒,還有的拖著拖著就黃啦。有一回我跟廉老師上飯館,碰見個製片人在包房裡請客。廉老師一瞧,這是個要賬的好時機,進屋就跟人家說,“那稿費……”

那位一把將廉老師推到包房外邊,“小點兒聲兒,那都是大老闆!”一邊說一邊點錢,趕緊把廉老師打發走。

還有一回,有筆稿費都過半年了,也沒要到。我跟廉老師一商量,再不要錢興許他們公司都黃啦!到他們公司,人家挺客氣,“財務不在,您等會兒吧。”從上午等到中午也沒人搭理我們。

我跟廉老師下定了決心,採取民工討薪的辦法,不給錢我們不回家。出去找個小飯館兒吃了頓飯,喝兩口酒,回來接著等。

他們公司租的賓館,帶洗澡間的。實在沒事兒幹了,我跟廉老師每人洗了個澡,一人找了張床,睡上啦!

人家一瞧,“壞啦,要住這兒。趕緊給他們結賬吧!”

其實就算某個晚會最終也沒結下賬來,那我們也覺著值得,因為能住賓館,能吃吃喝喝。在90年代,能找個免費管吃管住的地方不容易,對一般人都很有吸引力。

所以每次有晚會找我們,還沒談需要創作什麼節目呢,我們先提出幾點要求,“給我們開賓館,吃飯、打車報銷。”

一般情況下住的都是招待所,條件一般。這倒無所謂,最麻煩的是晚上鎖門。寫東西寫到半夜餓了,要是不出去喝頓酒、吃點兒東西,自殺的心都有。

有一次我們住在北京玉泉路的一家招待所,每天晚上我跟廉老師都從鐵柵欄門跳出去喝酒。這時候保安已經睡覺了,也沒人管我們。有一天夜裡,我跟廉老師剛爬上鐵門,保安出來大喊,“下來!”

廉老師急了,“我們不是偷東西的,就在這裡頭住,出去吃點兒東西。”

“我知道!”

“知道你還攔我們?”

“門沒鎖!”

有時候趕上晚會主辦方厲害,也會住五星級酒店,像崑崙飯店、亮馬飯店、香格里拉酒店之類的,那可就累了。那時候這種酒店還不對外開放那,一般人不讓進去。我跟廉老師、白老師穿得比一般人還一般人,每次進門兒都要遭到保安的盤查。

白老師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花幾千塊錢到燕莎商場買了一件風衣穿上了。那個風衣披上之後有點兒像超人的斗篷,上面還有四個兜兒,說不上是什麼兵種。白老師個頭兒不高,還挺胖,從後面看跟《蝙蝠俠》裡的企鵝人似的。

住高檔賓館還有個不方便的地方,裡面飯太貴,劇組不給報。出去吃吧,星級酒店周邊又沒什麼小飯館兒。所以每次入住高檔賓館,白老師要做的第一件事兒,就是在附近找個小賣部,買一箱啤酒搬回房間。

穿個大斗篷,抱著一箱啤酒,您琢磨這是什麼形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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