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壺中仙 第169節(1 / 2)

小說:在下壺中仙 作者:海底漫步者

果然只有取錯的姓名,沒有叫錯的外號,以前麗華有司機女僕伺候著看不出來,這單獨跑出來了,果然就是笨肉一塊,幹啥啥不行,廢物第一名,估計之前三知代也沒少吃苦頭,實在看不過才給她起了這外號。

麗華本來坐在那裡被按摩,覺得很舒服還挺高興的,但一聽霧原秋也敢叫她的外號,立刻踢著小腿不忿道:“我才不是笨肉,你不能叫我笨肉!”

你不是笨肉誰是笨肉?

霧原秋伸指虛點就制止了她的胡亂踢腿,罵道:“老實點,你就是笨肉,不想當笨肉就自己爭點氣!”

“我要告訴……”

麗華剛要拿出習慣性的殺手鐧,但看到霧原秋目光瞬間兇惡起來,立刻不敢作聲了,小臉也紅了起來,晃著一頭捲毛小聲屈服道:“好吧,笨肉……就笨肉吧,看你在願意陪我玩的份上,你可以這麼叫我。”

如果只是霧原秋想侮辱一下她的話,她……

勉強可以接受,畢竟他是特別的。

第二百四十二章 連人族第一強者的腳踏車也敢偷

曰本的夜市一般分兩種。

一種是流動性夜市,哪裡出現祭典、廟會,各攤主就會推著自己的攤位車蜂擁而來,再加上附近湊熱鬧圖玩樂的售賣町民、町區自治委員會自發組織的捧場攤位,轉眼就會形成一條夜市攤街,成為祭典歡慶的一部分。

這種很多都是無執照的,也不用繳稅,一切都由祭典承辦方負責。

另一種則是固定夜市,商家都是職業擺攤人,每天天黑之後,就會將攤位車推到政府指定地點進行營業,等第二天天快亮時再收拾走人。

這種就是有經營執照的了,需要遵守《排檔營業法》,遵循食品衛生法、公共場所佔用安全法等相關條款,照章納稅,出了問題會追究到個人,並且這職業有著一定的家族繼承性,攤位不能私下售賣轉讓。

這是一個正經職業,但做為一名職業擺攤人還是非常辛苦的,為了不佔用公共道路、場地,他們需要趁黑將攤位搬來搬去,折騰下來如同天天搬家,以及日夜顛倒,整夜忙碌不休,沒有節假日,幹得時間久了,和普通人的生活差異很大,明明每天夜裡都能接觸到人,偏偏還是非常容易脫離社會,造成現在曰本許多年輕人已經不太想從事這個行業,畢竟曰本新一代有著“平成廢物”的雅號,早就選擇了躺平。

小豆島夜市就有種這樣的苗頭,屬於旅遊景區“官辦夜市”,所有經營者全部是島民土著,而且個個都是老頭老太太,中年人都相當少見,更不要提年輕人了。

霧原秋領著重新恢復了活力的麗華進了夜市,看著一個個老頭老太太在那裡煮關東煮、烤章魚小丸子,倒是心有慼慼,情不自禁就代入思考了一下——壺中界要是進入老齡化社會了,妖怪年輕一代選擇躺平了,自己該怎麼辦。

不行,還是得鼓勵生育,狐人要是不生八胎,一律拖出來公開打屁股!

麗華則毫無統治者自覺,瞪著一雙大眼睛好奇看著這熱鬧的夜市,嗅著濃濃的油煙氣,看著各個攤子胡亂擺在山坡的各個位置,眼神很像懵懂的小動物,但又很高傲的抬著小下巴,臉上的表情十分不屑。

不過,她的手緊緊抓著霧原秋的衣襬,生怕他跑了,這是她第一次來夜市,一切看起來都很陌生,比較沒有安全感。

“燈籠為什麼分這麼多顏色?”粗略地觀察了一會兒,麗華看著夜市擺上總會挑著一個燈籠,上面還會寫幾個漢字,有些不解起來。

霧原秋瞧了一眼,隨口道:“代表等級高低吧!”

他猜的,曰本人有很深的燈籠情結,神社會立下“燈篭”,一般以石頭、木頭雕成,一排排立在參道之旁,照明之餘,以示莊嚴肅穆,神明高貴,而像居酒屋、料理店、藝伎館之類的地方,同樣會挑起一面“提燈”,一般為長條型或是桶型,上書自家店名,顏色也分白、橙、紅等等,代表自家店在行業裡的資歷高低,想來攤位也該差不多——綠燈籠也有,但是近些年剛興起的,代表著用的本地食材,是健康的代名詞,有時也代指新店。

麗華瞭然點頭,她以前好像聽說過類似的事,頓時指著一個白色提燈問道:“那就是最高貴的攤位了吧?”

曰本人崇白黑,婚禮經常辦得像喪葬禮,一般認為白色純潔高貴,所以高階壽司店都會用白色提燈,她以前跟著老爸去吃過,而霧原秋覺得差不多,隨意點著頭:“大概是吧,可能是這裡資格最老的攤子。”

“我們過去看看好不好?”麗華來了興趣,高貴的小攤子正好配她這個高貴的人,她覺得需要給這個小攤子兩分面子。

霧原秋沒意見,反正就是逛唄,立刻領著她去了那個小攤子,而一個用毛巾包著頭的老頭立刻熱情歡迎道:“客人,瞧瞧,小豆島最有名的特產,芋頭糖!”

麗華仔細看著攤位上金黃色、冒著熱氣的糖鍋,再看看那一根根裹滿糖漿的柱狀物,覺得賣相不佳還很簡陋,頓時小臉上表情就嫌棄起來,嘟囔道:“看起來不怎麼樣,為什麼要掛白燈籠……”

老頭愣了一下,脾氣倒不錯,笑道:“我們這家店傳了四代人了,是小豆島最正宗的芋頭糖!每一塊芋頭都是精心挑選過的,糖也是最好的蜜糖,絕對有資格用白提燈!”

麗華還是不屑一顧:“庶民才會吃的東西!”

“不會哦,姬若子大人都吃過的!”老頭挺會做生意的,依舊笑容滿面,“大小姐要是購買,我還可以幫你蓋一個七之酢漿草紋章,這可是姬若子大人的家徽。”

麗華愣住了,看著芋頭糖,晃著一頭捲毛目光謹慎起來,猶豫了一會兒,踮起腳向霧原秋耳語問道:“姬若子大人是誰?”

霧原秋歷史還是過關的,畢竟當初為了瞭解曰本讀了不少書,直接小聲道:“應該是指長宗我部元親,桃山時代四國地區最大的諸候,他小時候面板很白,有點男生女相,所以被人戲稱為姬若子,他後來也經常自己這麼自稱。”

“貴族?”

“算是吧,南海道實際的統治者,一度制霸四國,是桃山時代的傳奇人物。”

霧原秋一邊答,一邊聽老頭在那裡自吹自擂,在說他們家芋頭糖的事——長宗我部元親和老烏龜德川結盟共抗猴子,結果被老烏龜賣了,老烏龜略打了打就服軟認輸成了順臣,結果就他自己被削了一頓,手下強軍“一領具足”被殺了七七八八,還被勒令去道歉。

當時他以為自己去了要被殺掉,驚懼憂心之下——在老頭口中是為四國百姓擔憂之下,便秘了,腹大如鼓,不得不在小豆島上停留,而眼看要活活憋死之際,這老頭祖上獻上了芋頭糖,長宗我部吃完後,一瀉千里,不藥而癒,順便還勇氣大增,認為神明垂青,自己不當死,再次鼓起勇氣出發去見猴子,後來果然沒死。

當然,這不是歷史,頂多算是個民間傳說,十有八九是老頭一家編出來的,長宗我部去見猴子,路過小豆島就不太合理,在這裡停留等死更是離譜,但霧原秋也無心拆穿,左右人家就是為了多賣一兩塊糖,拆人家的臺也沒什麼必要。

不過麗華很吃這一套,對比了一下自家和長宗我部家的家世,覺得自家等級低了些,那南海道高階貴族都吃過,她北海道貴族後人也該吃!

她立刻挑了一根最大的,看起來像巨型冰棒一樣的“芋頭糖”,晃著一頭捲毛認真道:“我要這個!”

老頭微微低頭,笑眯眯道:“誠惠2000円,蓋章加200。”

“我要蓋章。”

“那就是2200円。”老頭用一個烙鐵一樣的器具給糖上印了一個“七之酢漿草”圖案,然後將糖給了麗華,笑容更可親了,“謝謝惠顧,大小姐一定會喜歡這糖的,吃了會更漂亮哦!”

霧原秋在旁邊看著,感覺這糖也就值200円,老頭這門生意倒不錯,胡亂編個故事就能宰遊客了,但麗華長得就像個冤大頭,被宰也不奇怪,反正她家裡也不差這點小錢——這捲毛很多衣服都只穿一次的,2000多円有時就買那些衣服上的一粒釦子。

“客人,客人……小哥,誠惠2200円。”

他正胡思亂想等著走呢,發現老頭正叫他,不由奇怪道:“你……我付錢嗎?”

老頭看看他,再看看麗華完全沒有掏錢的意思,又看向他:“你們不是一起的嗎?”

麗華一無所覺,正仔細研究那塊糖,一般都是別人替她付帳的,身中貴族,怎麼可能自己掏腰包——她肯定沒有掏錢的自覺,如果司機在就司機付,爸爸在就爸爸付,現在都不在,就是霧原秋來付,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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