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 / 2)

李盛蔫蔫地垂著頭,第一千次發出疑問:“我真的不能變成人嗎?之前看小說裡,人家主角穿越成動物也可以變成人啊?為啥我不行啊?這不都是平行世界嗎?”

“不行的呢,親親。”機械少年音也第一千次回覆這個問題。

是的,李盛穿越了,但他比別的穿越者更悲催一點——他穿越成了一匹馬。

李盛上輩子是個妥妥的富二代,爹媽趕上了好時候,辭了公職下海創業,拼了十幾年打下了一片家業,他和哥哥從九歲起就有司機接送有住家阿姨照顧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的身體,他有遺傳性哮喘,小時候醫學水平達不到,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期,後面父母去創業也有一部分原因是為了賺錢給他治病,但他這個病始終沒能治好。

平時生活與常人無異,但不能快跑,不能劇烈運動,甚至不能大笑,冬天氣候乾冷的時候甚至不能出門,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一家子土生土長的北方人移居到了南方。

父母慈愛家境優越,就連哥哥,也對他愛護有加,為了他甚至動過學醫的念頭,但最後還是被他勸著去讀了商科,他已經這樣了,連熬夜都不敢,他家是真的有家業要繼承啊!

再這樣的環境里長大,李盛沒什麼可不滿的,人生哪有十全十美,這樣就可以了,他一輩子都有人照顧有人疼愛,挺好的。

他喜歡毛茸茸,但養不了,於是就喜歡去貓咖外面坐著看,後來他哥專門開了家貓咖,在貓咖側面又開了一家手作店,兩家店中間是透明的大玻璃牆,就是為了他弟弟能一邊玩一邊看貓貓。

日子這樣過下去也挺好,但天有不測風雲,他那天心情不好,自己溜出去,去了手作店,好好坐著看貓咪的時候碰到了一對小情侶吵架。

兩人推推搡搡的,男生抄起女生的散粉就砸在地上,盒子碎了,粉塵撲出來,他當時胸口就一陣抽痛感覺呼吸急促,再一醒來就在馬棚裡了。

想到這,李盛看了看自己的馬蹄子,不禁悲從中來,他這是得罪哪路神仙了啊?

上輩子是不健康的人,這輩子是健康的馬,就不能讓他當個健康的人嗎?

為啥要穿成馬啊?而且看著情況還是軍馬,這要是上戰場打仗,不小心噶了怎麼辦啊?

“宿主不用擔心,我們是可以幫你強悍體魄的,而且商場裡有特效藥,只要有一口氣就能救回來,而且,身體只是軀殼,不必在意太多,體會另一種動物的生命,這可不是別人輕易就能有的機會。”機械音鼓舞他。

李盛不耐煩地用前蹄踩了踩地面,翻了個白眼,低頭看了看石槽裡的草料,感覺這東西跟系統的心靈雞湯一樣難以下嚥。

是的,他有系統,據系統交代,它們來自另一個物質和科技高度發達的更高維世界,那裡的人已經不需要那麼辛苦地工作,娛樂充斥了生活的大部分,而在物質需求得到滿足的同時,人們開始追求文化和歷史。

唐朝,對於他們來說,屬於遠古時代,這個時代的資訊是很值得研究的,他們知道任何時代的歷史走向,而系統的功能就是寄生在一個活體身上,來採集更細節的文字、畫面資訊。

對於李盛而言,這個系統就是個百科全書兼保命大招,別說讓他變成人了,就連個蘋果,它都變不出來,小說裡那種空間農場營養劑一概沒有,害得他只能吃草。

小少爺以前吃個蘋果都要個大味甜顏色正的,還要削皮切好擺盤放好水果叉子端到他面前,他堂堂一個富二代,什麼時候吃過這個苦。

李盛很悲憤:既然要保證宿主活著以便採集資訊,那幹嘛不讓他穿成人啊?雖然說亂世之中人的命一樣沒保障,但是比馬也好多了吧。

對此,這個編號為“7266”的系統給出的解釋是這樣的:“在以往的小世界中,出現過很多次宿主強行用積分兌換超時代產物的現象,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因此,主腦開始嘗試用動物作為載體來減少影響,畢竟相對於人,動物的作用要小得多了。”

“那我只能當一匹普通的馬嗎?如果我的馬朋友和戰友有危險,我也不能做什麼?”李盛有點生氣,這不就把自己當一個行走的三腳架啊?系統就是架在這個架子上的攝像機,而它對自己唯一的幫助,就是保住自己的命。

“只要不脫離時代背景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因為我們想收錄的,是這個時代的文化,而演繹者是誰,我們並不在意,自從整改後,我們所有的商品,只對宿主自己有作用,但宿主間接影響了誰,我們是無權干涉的。”

李盛聽了稍微放鬆了一點,這代表他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過得稍微舒服一點。

李盛穿過來已經一天半了,他勉強把石槽裡的嫩青草吃完,對著剩下不知道是什麼的這一堆實在是吃不下去,這可急壞了負責的看護人員——馬子王力。

“方群頭,您來了,這馬就是不肯吃東西,您瞧瞧,這肚子都癟了,這草可都是新鮮的啊,一會兒貴人就要來選馬了,原本說是過幾天的,突然要來,這匹最出挑的又不吃食兒了,都要急死我了。”

被稱為“方群頭”的男子穿著灰色的圓領窄袖袍衫,提著一包草藥走過來。

“馬子,是負責放牧飼養馬的人員,主管官員稱‘群頭’,軍中的獸醫,也在群頭和馬子中選。”

李盛看著空中這行淡藍色的字,明白了,這位就是直屬領導兼獸醫唄。

那包藥上有小字,李盛還懂些繁體字,看清楚了——春夏常灌馬方。

他立馬就警戒起來:不是吧,穿成馬就算了,還要被灌藥啊!

“春夏氣候浮熱蚊蟲也多,這些馬又是新送來的蒙古馬,水土不服也是經常的事,這藥拿去讓人煮了,一會兒給它喝。”

馬子拿了藥下去了,這位方群頭又上來摸摸它的鬃毛,看看他的眼睛,一邊看一邊跟後面跟著的小徒弟說話。

“好馬,尤其是軍馬,第一要識人意,肝小則識人意,通人性,相馬的時候就要看馬耳,耳小則肝小;二者,馬鼻子要大,鼻大則肺大,肺大則能奔,軍馬百里奔襲是常有事,這匹騮毛馬就是上等軍馬。”

看著這馬歪頭用大眼睛盯著自己,方英不禁伸手拍拍它的頭:看著倒是很有精神啊,不像是生病,許是這裡的草料不如草原上適口?

李盛有點好奇什麼叫“騮毛馬”。

他的毛髮在陽光下看起來是一種灰調的紫色,從肩背很自然地過渡到馬蹄的黑色,顏色還是很華麗很漂亮的。

小系統默默地充當百科全書,藍色字又出現了:“古代把馬的毛色分為:騮毛、粟毛、黑毛、白毛、兔褐毛、沙毛(又稱駁毛),還有花毛,騮毛就是指褐色、紅色或者黃色的馬,但四肢下端必須要是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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