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不凡蹲下身子,拿掉女孩的枯草。
只要買下了,就不必戴著這棵草了。
“丫頭,你今年幾歲了。”
小女孩露出怯怯的眼神,“我……我九歲。”
“餓不餓?”
“餓!”
這個字自內心。
“走,帶你去吃飯。”陳不凡拉著她細細的胳膊。
“嘶!”小女孩倒吸一口涼氣,眼眶通紅,眼淚打轉,都快哭了。
“怎麼了?身上有傷?”陳不凡意識到了什麼。
“叔叔每天打我,嫌棄我賣不出去,還吃他家飯。”
“叔叔?你們有血緣關係嗎?”
“有!他是我親叔叔。”小女孩脆生生道。
這般喪心病狂?如此可惡?
親叔叔賣親侄女?
什麼人心,什麼人性。
簡直喪心病狂,喪盡天良。
說來話長,小孩沒娘。
女孩的父母在去年得了一場重病,雙雙離世,家裡的一雙兒女託付給了弟弟。
作為撫養,家裡的地和屋子作為報酬。
當時答應的很痛快,信誓旦旦的保證。
又是好生照顧,必定撫養成人。
等離世之後,就完全變了嘴臉。
整天對小傢伙不是打,就是罵,沒過一天好日子。
喝醉酒了,有時候打一夜。
小女孩穿著贓亂的衣物裡面,全是傷痕累累,數不勝數。
小女孩是姐姐,弟弟在兩個月前就被買走了。
只留下她一個。
陳不凡如果早點知道男子如此行為,當時就該殺了他。
可惜讓他走掉了。
陳不凡領著小女孩進入一家飯館,店小二為之驅趕,說什麼乞丐一律不許入內。
說他瞧不起人吧,也確實有苦衷。
做生意的,一個乞丐上門吃飯,誰願意進啊,耽誤生意。
直到陳不凡拿出仙石,放在桌上,店小二才點頭哈腰,連忙賠著不是。
人就是這麼現實。
每個人都在向現實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