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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只有怪獸可以嗎 作者:古信玄

第章 noa——a——zon!(x

特雷森、地下室。

多麼令人遐想連篇的組合。

事實上,在文學娛樂作品相當豐富的今天,地下室——這一古典的建築設計本身就籠罩著諸多神秘面紗。

其面紗幽暗,常與不可告人的陰暗相連。

而特雷森的字首,則為它賦予了更為定向的怪異色彩。

這一切都源自某些在uastagra上嚴厲禁止,在合法論壇上盡皆禁止流通怪異文學。

內容常駐扭曲、怪異,乃至與性相連。

被稱作怪文書。

因為出場角色皆是現實原型,甚至連名字都沒改,且內容遠比通常的明星娛樂小說更加過激,更加惡劣,所以遭到ura協會嚴厲撲殺。

但不可否認的是,它有著相當一部分擁躉。

即便那部分讀者只是馬娘粉絲中極少一部分。

但考慮馬娘粉絲的基數,那麼極少一部分細算下來,仍能算是龐大群體。

且同樣不可否認的是,不論是否喜歡,馬娘粉絲們都至少看過一篇怪文書。

只要你憧憬馬娘,喜歡馬娘,為此在網路上試著搜尋過馬娘相關的內容,你就或多或少知道其存在。

甚至會因為好奇而接觸過那麼一兩篇。

然後留下深刻記憶!

精神刺激總是凌駕於感官,你見過對方在賽道、在舞臺、在鏡頭前的姿態,再見那直奔扭曲邁進的同人創作,就很難說沒被刺激。

而在那樣的創作之中,名為『地下室』的存在,便是怪文書的經典要素,不得不品嚐。

經典使用例:關在地下室裡的訓練員bb,亦或是賽馬娘bb。

當然,後者多半得強化枷鎖,且藥物也是必須的。

這當然有些太極端了。

奧默對怪文書的看法是很別緻的,他看怪文書,看的其實不是馬娘,而是作者。

換做其他的文學,奧默並不好說,畢竟他自己並未寫過東西,但怪文書這玩意兒,他卻敢說太多作者都是在進行一種宣洩。

就像一種公開露出,或者說,賽博暴露癖。

比起基於馬娘本身的創作,許多怪文書作者都更偏向自我情緒的宣洩。

尤其是那些過分極端的,用力過猛的作者。

他們無疑是走偏了。

與其說是馬孃的怪文書,不如說是作者慾望的潑灑,ooc已經不足以形容這類東西。

但也正是這些東西,讓奧默早年看得津津有味。

他透過文字,透過情節,觀察著撰寫這個故事的人,觀察著對方的壓抑,對方的情慾,對方的歇斯底里。

這對那時少年時期的奧默而言,無疑是種陌生而又鮮明深刻的觀察板。

且還風格多樣——因為怪文書創作也算是有著相當悠久的歷史。

悠久到賽馬娘賽事宣傳之初後的幾年內,就已經開始續續。

人類那試圖玷汙些什麼的心,也是從古至今,光愈盛烈,陰影也愈蜿蜒。

不過這類東西的新鮮感也是有窮盡的。

哪怕是癲,也常有著大把的人都著同型別的癲。

當癲都走著類似的流程,那內容便也再沒意思。

於是,某位魔人便封存了自己的非法網站上的白嫖年費賬號(x)。

誠然,他看怪文書的重點從來不是馬娘,因為原本基於活人而非紙片人的同人創作總是與本人相距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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