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斷臂(1 / 2)

小說:頑賊 作者:奪鹿侯

高顯沒事,讓劉承宗少了個嘲笑他的藉口。

鬧半天走回來是因為馬沒勁了,先前在安塞城外,高顯怕衙役跟劉承宗起衝突,一直騎在馬背上遠遠瞭望著情況。

回程又騎了小半個時辰,攆起狼來戰馬心有餘而力不足,到最後軟了腿,給馬背上的高顯摔了個屁股墩。

劉承宗對高顯跟野狼搏鬥是沒一點擔心,他們都穿著鎧甲,就算這鎧甲確實製作時用料沒達到要求的標準,但也還是邊軍部隊的裝備,質量上有一定保障。

打個野狼,只要不把腳踝和臉伸著讓野狼咬,別的地咬哪兒都得崩掉那畜生幾顆牙。

何況高顯到底是張五從魚河堡逃走前就戍邊的老兵了,手上功夫也不差,沒什麼好擔心的。

結果也確實如此,即使被戰馬尥蹶子摔到地上,高顯還是跟野狼打了個平手。

狼咬他兩口,他扎狼兩刀。

他沒啥事,左胳膊的鐵臂縛兩個甲片有點變形、袢襖袖子被狼扯出點陳年老棉花。

野狼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不過隊伍的行進度確實慢了,雖說這些日子口糧上沒虧了紅旗,但這遭對坐騎的體力消耗確實不小。

劉承宗不敢再騎、高顯的坐騎也趴了窩,就連另外兩匹拉車的戰馬也被累得翻白眼,後來的路程這倆騎兵只能牽馬慢慢悠悠走了。

路上不敢耽擱,給三匹狼放了血就繼續上路,一直到黃昏過了牡丹川紮下帳篷營地,才把狼肉收拾了。

來時經過牡丹川現的那具屍已經沒了,也不知是被家眷收斂還是讓野獸吃了,世事無常非親非故,馬車一行也無人介懷。

說是營地,其實就兩頂帳篷,楊鼎瑞一家五口睡一頂、另一頂給了衣裳單薄的郭扎勢父子。

至於劉承宗和高顯,他倆有自己的法子。

去時那扇破門板被劈成兩半,倆人在黃昏又挖了個坑,早春的地硬的很,也沒帶鎬頭,費大半個時辰才刨出個能容倆人躺下、一尺的淺坑。

坑兩邊插上門板,裡頭鋪上柴火,烤著只塗大鹽粒子沒放乾淨血的狼肉,囫圇吃了天就完全黑下來,他們的活兒卻還沒幹完。

撿些柴火與炭在邊上另立篝火取暖,用河邊的沙土往淺坑的火上一鋪,滅了火,這就成了夜裡暖洋洋的地鋪。

夜裡倆人輪換值夜給篝火添柴,睡到第二天早上天光泛青剛剛好。

別的不說,至少在吃飯上,這個時節的陝北,很少有人能像他們吃的這麼自在。

已經沒幾個村子能吃上蔥油餅了。

至於烤狼肉……不提也罷。

狼肉本就腥臊,想收拾妥當非弄幾頭大蒜不可。

最好把府衙老爺後宅種的觀賞番椒大把大把下鍋裡混著肉燉。

像劉承宗這樣,怕血腥味引來人群錯過放血最的最好時間、缺少調料只有大鹽粒子不說,還沒有曹耀那手專業的廚藝技能。

製作水平充其量比瘋狂原始人多點鹽,吃這玩意的目的就顯得格外單純。

生存。

就單純是為了生存。

這麼說可能有點過分,因為高顯後半夜把剩下的肉裹著鹽粒子燻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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