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送看守所2(1 / 2)

小說:警察陳書 作者:揹包裡有隻熊

這次在中山人民醫院的體檢很是順利,沒有出現上次周勇成扒竊案時,陳書排隊繳費被群眾喝止的情況。

只不過在給疤臉男做心電圖和聲波的時候,他被銀鏈子拷住的雙手倒成了一個難題。

一般來說,對於送拘留所或看守所的物件的體檢專案不是固定不變的。都會依據對方的實際情況進行體檢。

在給三名犯罪嫌疑人體檢時,主犯疤臉男提出來自己有心臟病。

陳書帶著他去做心電圖和聲波檢查時就碰到了難題。

醫生很是自然地提出來要疤臉男把手銬取下配合檢查。

作為開設賭場案的主犯,等會兒進去籠裡以後指不定要待個幾年。興許這會兒就抓住機會反抗、逃竄。

警察帶物件出來風險太大,時時刻刻都要緊盯著,真的是一步都不能鬆懈。

特別是在醫院這種公共場合。這種型別的地方人流量極大,人群基本是老弱病殘群體。

要不是體檢時送押必不可少的步驟,這種地兒,都是押送物件時警察會極力避開的地方。

陳書考慮了一會兒,安排朱然去警車上再拿一副塑膠綁帶將另一名物件的手銬換下。

他再把手銬一邊拷在自己手上,另一邊拷在疤臉男的一隻手上。然後把原先疤臉男的手銬解開,一邊拷在疤臉男的腳上,另一邊拷在便衣隊小林的腳上。

如此,陳書才放心的讓疤臉男開始進行心臟部位的體檢。

站在一旁看完全程的急診科值班醫生,最後離去的時候搖頭深深地嘆息了一句“我終於找到比我們醫生還弱勢的群體了。”

應該是指被拷的三名物件吧

眾警察齊齊如此心理安慰道。

醫院體檢結束,中山所的兩輛警車馬不停蹄地直奔正明區看守所。

老話重提,違反治安行政管理條例的被處以行政拘留的違法人員送拘留所;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被處以刑事拘留,目的地為看守所。

刑拘人員假如在日後的法院審判當中被判處實刑的,他們蹲在看守所的日子都可以折抵刑期。

眾人到了看守所大門口正等著門警檢驗證件的時候,疤臉男又提出要求“警察同志,我想和家裡人聯絡一下,請他們送幾件內衣、衣服和拖鞋過來給我。”

陳書心裡嘿嘿一樂,肯定著這傢伙應該是個慣犯,進過幾次號子,經驗豐富。

“不礙事,等會腰帶、鞋帶一併抽掉,和你的其他隨身放在我這裡。等什麼時候你出來了去我那拿就行了。”陳書不以為然地說道。

疤臉沉默了片刻,又提出“王警官答應我把口袋裡的錢存到我在看守所的賬戶上。”

只要一個電話就清楚的事情,陳書知道疤臉是不會撒謊的。

不管王崇明在訊問時和疤臉達成了什麼協議,警察的誠信也是需要同僚之間互相維護和堅持的。

他沉吟了片刻,點了點頭“你的事情下週我會通知你的家人。檔案袋裡有二千多現金,我給你存二百到看守所你的賬戶裡,其他錢到時候我會還給你的家人。”

疤臉也是社會人,心也細,知道眼前這個警察對他沒有好感。此刻得了便宜,也就安靜下來。

門警查完證件,一個敬禮,開啟了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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